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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程项目招标中可采取的主要方式有

主要方式就是公开招标,如果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话才能用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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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项目招标中可采取的主要方式有

2,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一般采用什么方式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充分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一般采用什么方式

3,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采用什么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标的通常较大,履行期限较长,涉及内容也较多,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当事人之间因分歧、变化或其他履行事项发生争议,导致合同履行困难。为此,《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体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式性。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采用什么形式

4,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有哪些

1、公开招标。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采用这种招标方式可以为所有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业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供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2、邀请投标。也称为有限投标,这意味着投标人邀请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投标邀请的形式出价。采用这种投标方式,由于受邀参加比赛的投标人数量有限,不仅可以节省投标成本,而且可以提高每个投标人获胜的机会,有利于投标和投标。投标。然而,这种类型的招标限制了竞争的范围,并排除了许多可能的竞争对手。这不符合自由竞争和平等机会的原则。拓展资料招标方式编辑一、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的法律要素有:招标人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的特点是:(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邀请投标的法律要素是:招标人是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邀请招标的限制为保证投标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并防止和减少招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投标招标法》第十一条作了限制邀请招标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般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有:(1)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高度复杂或有专门性质,只能由少数单位完成的;(2)招标采购价格低,为提高效益和降低费用;(3)有其他不宜进行公开招标的原因。二、国际上常采用的招标方式还有第三种:议标议标亦称为非竞争性招标或称指定性招标。这种方式是业主邀请一家,最多不超过两家承包商来直接协商谈判。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谈判的形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造价较低,工期紧,专业性强或军事保密工程。其优点是可以节省时间,容易达成协议,迅速展开工作。缺点是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中国主要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议标方式。 00:00 / 00:47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5,建设工程通过哪四种形式来完成

按合同规模分:普通合同、小型合同。按合同类型分:总包合同、分包合同、清包合同。按合同格式分:填空式合同、叙述格式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现行使用的是由建管和工商两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共同颁行的填空式合同。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具体的工程项目需要再进行分包的发包工作,把具体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分包商来完成。如果,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包部分工程,可以向其发包部分工程,但其必须通过竞标取得。3、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方式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设立为不同的标段),将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6,施工招标是什么意思

施工招标是指招标人的施工任务发包,通过招标方式鼓励施工企业投标竞争,从中选出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并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约束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的经济活动。特点与设计招标和建设监理招标比较,施工招标的最大特点是发包的工作内容明确、具体,各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在评标中易于进行横向对比。虽然投标人是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既定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编标报价,但报价的高低并非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条件,投标实际上是各施工单位完成该项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工作范围施工招标的发包工作范围,可以采用将项目建设的所有施工、安装工作内容一次性总发包的全部工程招标,或是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几个合同包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准备工作招标单位在进行施工招标前,除了按规定程序完成本章第一节介绍的向招投标管理机构申请招标必须的准备工作外,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合理地预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来制定施工方案,进行编标报价;以及选定中标人后能及时开始施工,还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完成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拆迁工作;(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3)建设资金的来源已落实;(4)施工现场的开工准备工作如果不包括在招标工作范围内,则应满足"三通一平"的条件。折叠招标方式采用什么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单位应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外部环境条件、自身管理能力、设计进展情况等经过充分比较后确定。招标方式取决于施工阶段的分标分包计划,以及各合同包的合同类型。《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招标项目和要求。符合条件的一切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竞争,都有同等竞争的机会。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招标人事先经过考察和筛选,将投标邀请书发给某些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邀请其参加投标 。折叠招标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可以只用一个合同包招标,项目法人仅与一个承建商(或承建集团)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比较简单,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相对较少。如果招标单位有足够的管理能力,也可以将全部施工内容分解成若干个单位工程和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一则可能发挥不同承建商的专业特长提高投标竞争性;二则每个分项合同比总的合同更容易落实,即使出现问题也是局部性的,易于纠正或补救。但招标发包数量的多少要适当,合同太多也会给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麻烦或不必要损失。1.合同数量的划分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分几次招标,每次招标又发几个合同包,主要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影响因素:(1)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如将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分别招标,土建施工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跨行业、跨地域在较广泛的范围内选择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而又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实施;而设备安装工作由于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有能力的单位完成。(2)施工现场条件。划分合同包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几个独立承建单位同时施工的交叉干扰,以利于监理单位对各合同包的协调管理。基本原则是现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平面或不同高程的作业干扰。(3)对工程总投资影响。合同数量划分的多与少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不是可以一概而论的问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客观分析。只发一个合同包,便于承建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工、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可以统一使用;划分合同数量较多时,各投标书的报价中均要分别考虑动员准备费、施工机械闲置费、施工干扰的风险费等。但大型复杂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由于有能力参与竞争的单位较少,往往导致中标的合同价较高。(4)注意发挥承建单位的特长。施工企业往往在某一方面有其专长,如果按专业划分合同包,可以增加对某一专项施工有特长的承建单位的吸引力,甚至还可能招请到有专利施工技术的企业完成特定工程部位的施工任务。(5)有利于各合同工程的衔接。主要指划分各合同包的工作范围时,充分考虑各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空间和时间的衔接。避免产生平面或立面交接工作责任的推诿或扯皮,以及关键线路上的施工项目内容划分为不同合同包时要保证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6)其它因素影响。影响分标或分包的因素很多,如筹措建设资金的计划到位时间、设计图纸完成的进度计划等条件。2.合同类型的选择每一发包工作内容选用哪种计价方式的合同类型,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技术经济指标招标前研究的深度,以及确保工程成本、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1)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中小型工程一般可选用总价合同方式承包。规模大、工期长且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通常采用单价合同承包。(2)工程设计的具体、明确程度。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中小型工程,要求投标人据以编制投标报价的图纸、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不会有较大变化,可以采用总价合同。建设周期长的大型复杂工程,往往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详细程度不够,投标人据以报价的工程量为预计量值,为了合理地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及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一般应采用单价合同。(3)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的情况。如果发包的工作内容属于采用没有可遵循规范、标准和定额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施工,为了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格,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亏损,较为保险的作法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议标选择施工单位。(4)对施工要求的紧迫程度。某些紧急工程,特别是灾后修复工程,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此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设计图纸。由于不可能让承建单位合理地报出承包价格,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以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在确定了项目的分标计划和各合同的承包方式基础上,再选择各项施工内容的招标方式。

7,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一)主要理由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的主要理由:建设工程合同本身的特点。由于工程的建设,尤其是大型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建设周期较长,对质量的要求也很高,而且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件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之间也经常会发生一些纠纷。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则会给纠纷的解决产生不必要的困难。 (二)对法条的理解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按照其订立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特点,是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但是口头合同由于没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而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根据本法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实践中,较大工程建设一般采用的是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通过合同书,当事人写明各自的名称、地址,工程的名称和工程范围,明确规定履行内容、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工程承包合同,还应当明确承包的内容以及承包方式。勘察、设计合同,还应当明确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或者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内容。施工合同,还应当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内容。

8,合同中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有哪几种各有什么利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风险,已严重制约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一、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例如FIDIC条款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的,承包商得不到补偿。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等,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虽然在示范文本中,从合同条件规定看,业主在合同中应承担的风险较多,但在目前,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主要有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衡的责权利条款,合同内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条款,缺少对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或发出错误指令的制约条款等。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 首先,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和订阅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权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的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发包人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开发单位应了解其主要业绩。招标工程应在投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现场,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其次,合同谈判或投标时,首先,施工企业在对发包人详细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才能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对投标工程要对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实持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再做出是否能够承诺。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逐条与发包人谈判,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存在大量的隐含风险,最终将导致施工单位的巨大损失。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可以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在人员配备上,让熟悉业主知识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加,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承包商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造价财务等,因此承包人必须有精干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总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利有节的谈判尤为显得重要。 第三,加强合同履行时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第一项工作,施工企业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第四,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但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绝对平衡,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它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或因工程索赔制度问题未普遍推广,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认识都不够深刻,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因此,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准确、明确和正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别是不同工程的技术术语、语词涵义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及其语词涵义。以下是一份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你可以参考学习。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同上)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 │ │ │ │ │ 发 包 方 │ 承 包 方 │ 鉴(公)证意见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 │ │电 话: │电 话: │ 年 月 日 │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外,鉴(公)证实行自│ │帐 号: │帐 号: │愿原则〕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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