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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润土地局在哪

团结路公园路交界

丰润土地局在哪

2,中建工程局在唐山的分公司都有哪些

中建二局,中铁十八局二处,中铁五局六处, 二十二冶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中建二局三公司唐山分公司 邮编:063030

中建工程局在唐山的分公司都有哪些

3,唐山有哪个工程局中铁十八局在唐山有没有分公司

你好!18局二处在丰润,铁一局二处,在国防道上。如有疑问,请追问。
中铁十六局在唐山丰润区;铁十八局、九局、中铁建工在唐山都有项目部,曹妃甸都有他们的工程。

唐山有哪个工程局中铁十八局在唐山有没有分公司

4,唐山市丰润区土地确权由哪个部门负责

你所叙述的情况不够完整。因为土地分为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城镇国有土地,由当地国土局确认。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参考以下材料。 一、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1、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二、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1、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  2、“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三、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五、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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