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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库安全管理站是做什么的

是水库管理......

水库安全管理站是做什么的

2,安置员是做什么的啊

管理人员的 想当于管理 不过工资就没那么高了

安置员是做什么的啊

3,安置员是做什么的

根本没有安置员的岗位, 动迁组原来有协调员的,也不叫安置员 民政部门负责安置工作的,也不叫安置员

安置员是做什么的

4,汽车站的安全管理员主要是做什么工作啊

估计就是每天对汽车进行相应的例行检查,以确保行驶中安全。然后有可能加上调度啊,宝安之类的工作吧。

5,拆迁办具体做什么的有什么职位

  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扬州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一般就是普通工作人员,也叫动迁组工作人员。上面就是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了。

6,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能有哪些

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有:  1、审批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建立拆迁档案  (1)审批。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并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文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对需要拆迁的房屋所属地段、数量、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一一作出明确无误的界定,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建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应对批准拆迁的范围,拆迁房屋所在地段、数量、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情况等拆迁资料一一登记在册,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并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以便于当事人、执法和司法机关随时查阅。  2、依法监督检查房屋拆迁活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权也有责任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这一职责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具备拆迁人资格。  (2)监督检查拆迁人的具体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既不允许在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范围以外擅自进行拆迁,也不允许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期限之外提早或延迟进行。整个拆迁活动必须严格限定在许可证限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  (3)监督检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间订立的拆迁协议,是否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4)对接受委托拆迁的专业拆迁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颁发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调解、裁决房屋拆迁纠纷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拆迁期限前,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往往很难就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面积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当事人申请,应依职权进行裁决。  4、宣传解释的职能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积极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被拆迁人知晓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搬迁,以保证拆迁的顺利进行。

7,谁知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做点什么事的

一、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综合安全监管和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职能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部省属驻扬单位、市直生产经营单位和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监督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月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采用对被查单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单独组织检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统一采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并为被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业务秘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一式二份,检查人员、被查单位各一份),逐项填写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领导及时汇报。 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被查单位一份,职能处室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整改结束经被查单位申请、职能处室复查后,下达《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一式二份,被查单位、职能处室各一份)。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下列方式进行处罚: (一)能当场处罚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下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份,被查单位一份,职能处室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实施当场处罚。 (二)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罚: 1、由职能处室填写《立案审批表》(一式三份,职能处室、法规信息处、办案监督人员各一份),并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2、在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中,统一使用《调查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鉴定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3、调查取证完成后,填写《案件调查报告》(一式三份,监督人员、职能处室、法规信息处各一份),并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4、由职能处室下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一式二份,职能处室、拟被处罚单位各一份)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三份,被处罚单位、银行、职能处室各一份)。其中罚款额3万元以上的,需报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5、行政处罚实施后,职能处室填写《结案审批表》(一式二份,职能处室、法规信息处各一份),由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6、结案后,职能处室将案件材料按一案一卷单独立卷,及时移交档案室存档。 对需移交其他部门处罚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书》(一式二份,移送单位、职能处室各一份),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九、各职能处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处室年度考核内容。 十、本管理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并及时进行修订。 十一、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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