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意串通追究的责任多少年

如果只是民事纠纷,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只要赔偿受害方就 可以了。

恶意串通追究的责任多少年

2,什么是第三方连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介方与委托方或者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中介方和委托方或者第三方应当负连带责任。
劳动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侵权的,用工单位承担替代责任,因为是在劳动执行职务过程中嘛,事后用工单位再找甲方追偿

什么是第三方连带责任

3,双方当事人通过串通通过法院判决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怎么办

及时向法院反应,法院会依法作出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
您好,如果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可以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等。
撤销恶意诉讼。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被告与法院串通,扣押了你的执行款当然可以向上反映,但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是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你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想办法把现在这个案子打赢

双方当事人通过串通通过法院判决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怎么办

4,员工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所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员工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所签合同无效。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有的

5,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行为双发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第三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 【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追缴双方取得财产返还第三人。解析:《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6,若A C之间恶意串通损害B的利益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登

不能。房屋产权以登记为生效,且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你负责。也就是说,有没有继承C的遗产。所以,你还得注意,除了D继承了C的财产以外,以死者C欠A的债务数额为准,而起诉时请求的数额。因C死了,所以这些债务,C的老婆、D的兄弟姐妹,应由D在承担他爸所有财产的数额之内,A可以直接告D,但这个数,超过D继承的份额的部分,对D无效不能要求返还房子了,但你能要求C返还购房款,并且按合同付违约金等
你好!不能要求返还房子了,但你能要求C返还购房款,并且按合同付违约金等。因C死了,所以这些债务,应由D在承担他爸所有财产的数额之内,对你负责。也就是说,A可以直接告D,而起诉时请求的数额,以死者C欠A的债务数额为准,但这个数,超过D继承的份额的部分,对D无效。所以,你还得注意,除了D继承了C的财产以外,C的老婆、D的兄弟姐妹,有没有继承C的遗产?如有,全部告进去,他们一起就C的债务对你负责。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7,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行为那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利益是否

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利益不存在,离由很简单,我和您串通买您才买的汽车,三十万买的卖我十万了,您同意了就是有效的啊
你好,利益受到损害了当然有效,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谢谢,望采纳!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自愿的行为,只要不违法,都是有效的。如果满意,希望采纳!
为您解答如下: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具体分析: (1)纠正您的说法,欺诈胁迫的对象并非第三方,而是合同当事人一方。 (2)理解该不同法律后果的切入点:不论是恶意串通还是欺诈胁迫,所签订合同当然无效是常态,但考虑到鼓励交易,将欺诈胁迫的情形明细化: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合同当然无效;若损害的并非国家利益,法律赋予被欺诈胁迫方选择的权利,可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主张撤销合同,合同效力由被欺诈胁迫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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