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璧山青杠清明公租房什么时候申请,2014年公租房什么时候截止申请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1-16 12:05:12
1,2014年公租房什么时候截止申请
今年公租房 网上最后的申请日期是2014年2月14日 24点哦!更加详细的资料,可以自己百度一下!
2,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定在四季度 设申请点
公租房什么时候接受市民申请,一直是关注的焦点。31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发布消息称,公租房将于四季度内接受市民申请。目前,鸳鸯片区“民心佳园”项目已有6栋公租房正式封顶,春节前将交付使用40万平方米、7606套公租房。 市民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申请公租房呢?据了解,届时市民既可在公租房申请点申请,又可以在网上申请。目前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组织主城各区房管局专题研究公租房申请站点设置和基层工作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在主城各区均设置1个以上的申请站点。各申请站点将设置统一的logo标识、受理服务窗口、规章制度宣传栏和申请资料领取点。 此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完成设计和调试,将于9月内向社会公众开放。届时,市民可网上查询公租房房源、政策、管理机构等信息,实现公租房网上申请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敲定,四季度内接受社会申请。
3,重庆公租房申请是什么时间啊
重庆公租房一般一年有两次摇号,在摇号后一个月接受申请!只要有公租房有房源随时可以去申请!重庆公租房只要你符合申请条件随时可以申请。华岩片区没有公租房申请地点,你可就近到沙坪坝区或者九龙坡区的申请点去申请。沙坪坝区和九龙坡区公租房申请点如下: 沙坪坝区申请点.渝碚路32号附9号(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号附2号soho楼(西永申请点) 九龙坡区申请点.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大厅重庆市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300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4,璧山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及条件
现在就可以申请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收入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以下三类群体: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二、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毕业后无住房人员;三、进城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另,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国家、国防事业、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等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准入上没有户籍限制。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收入标准。今年,主城区申请标准初步确定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为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为3000元以下。主城区外区县(自治县)由当地政府确定并公布。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24个) 序号区域名称地址 1沙坪坝初审中心(含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2九龙坡初审中心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3申请点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4北碚区北碚初审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5蔡家岗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经开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7高新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8江北区初审点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9区行政大厅申请点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 10申请点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11南岸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12大渡口初审点(含申请点)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13巴南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4渝北区初审点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15双龙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16双风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17龙溪房管所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18渝中区初审点民生路345号5楼 19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民权路7号9楼 20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民生路206号 21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22大坪房管所申请点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23高新区高新区初审中心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24经开区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希望你采纳~~~!希望有帮助你《办法》中称,申请人虽没有户籍限制,但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是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也可申请。 而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也可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不受收入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如果没有住上廉租房且没有领到租金补贴的,也能申请公租房。 目前,我市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但这个限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由政府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时,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限申请1套。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摇号配租 那么,符合要求的人如何申请? 《办法》中解释,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申请人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也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进行申请,但须在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把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 申请时,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必须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将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此外,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将优先轮候配租。 承租人和购买人若违规,将收回公租房 成功配租后,申请人将与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在租赁5年期满后,承租人便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购买时,公租房的售价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承租人可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办法》中称,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承租人和购买人若有相关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会与其解除租售合同,并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其行为也会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这些行为包括: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转租或出借公租房;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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