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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新增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建设用地净增量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减去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量。
1,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2,建设用地净增量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减去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量。

什么是新增建设用地

2,什么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概念

集约化 简单的 来说 就是 将突土地 集中交付给少数人来 统筹管理 统筹生产 利用 以发挥土地的更大的使用功能现在农村土地流转 就是 为了集约化 而出的一个政策原来 100家的土地 现在 归一个人来利用 这样单单 田埂的面积 就可以多出1/10的面积出来,同时 使用土地的人 更加专业 认真 这样才能产生 更大的效益

什么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概念

3,可持续利用土地的主要途径是什么试举例说明合理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由于不同学者对其认识角度的差异及其功能的侧重点不一样,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概念也不相同,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主要包括: (1)从生态学意义上来说,是保持特定地区的所有土地均处于可用状态土地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的区别和联系含义不同: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集约用地,每宗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 面向目标:节约主要面向新增建设用地,集约面向既有建设用地。 衡量方式:集约主要衡量

可持续利用土地的主要途径是什么试举例说明合理

4,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

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早由李嘉图等学者在地租理论中提出。其基本内涵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即通常的精耕细作经营方式。最直接的研究土地集约的经典理论是土地报酬递减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一定科技条件和若干要素投入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土地边际收益会随某一种要素投入量不断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现象。著名的剑桥学派创始人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还认为:土地报酬递减规律适用于各行业生产和生活中对土地的利用,显然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所阐述的就是土地的合理投入问题,研究的是土地合理利用集约度的问题。著名的土地经济学家查得·T·伊利在其所著的《土地经济学原理》中指出:“对现有已利用的土地增加劳动和资本,这个方法叫做土地利用的集约。”马克伟主编的《土地大词典》中认为,“土地集约经营是土地粗放经营的对称,是指在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在单位面积土地上集中投放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品数量和负荷功能的经营方式”。丘金峰在其编写的《房地产法辞典》中解释城市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为,“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指单位面积城市土地上的投资和使用状况”,“衡量城市土地利用集约程度的指标有:①资金集约度(即单位面积城市土地上的土地投资额,表现为土地上的土地投资与土地面积之比);②技术集约度;③人口集约度”。上述关于集约利用的观点表述一个共同的概念即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总的来说就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以城市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来不断提高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率,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土地利用行为。其基本内涵是:①在各项建设中要千方百计节省土地资源的消耗,用其他资源去替代土地资源,减少用地规模。②在土地资源利用中必须提高土地投入和产出的强度,降低土地在各行各业中的贡献率,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以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可持续性。③土地利用的集约利用是一个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动态变化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终极目标,存在有自身发展的阶段性和区域的差异性。

5,节约集约用地是啥意思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一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二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三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四要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集约用地是一个宏观概念,针对区域土地利用,不针对具体项目,比如城市体系分布是否合理就涉及用地是否集约;节约用地是一个微观概念,针对具体项目,通过一些具体的规范、技术指标来保证实现。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第三条 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  (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第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第六条 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国土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模引导第七条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第八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规模和布局具有统筹作用。  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  相关规划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应当及时调整或者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第九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规划、计划、用地标准、市场引导等手段,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第三章 布局优化第十条 城乡土地利用应当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促进集约布局和节约用地。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的边界,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城市建设用地应当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布局,避免占用优质耕地。第十二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协商,促进现有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优化,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的比例,加大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的比例,促进城镇用地效率的提高。第十三条 鼓励建设项目用地优化设计、分层布局,鼓励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地上、地下分层设立的,其取得方式和使用年期参照在地表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出让分层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当地基准地价和不动产实际交易情况,评估确定分层出让的建设用地最低价标准。第十四条 促进整体设计、合理布局的建设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开发。  对不同用途高度关联、需要整体规划建设、确实难以分割供应的综合用途建设项目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一宗土地实行整体出让供应,综合确定出让底价。  综合用途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包含需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的,整宗土地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

7,三界四区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首次提出实行建设用地“三界四区”控制制度  即: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类空间管制区。允许建设区为可以建设的区域,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有条件建设区是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区;限制建设区中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禁止建设区中除线性工程、地下矿产资源开采等特殊项目外,禁止建设占用。  建立了通过盘活存量、扩大“流量”,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的新路径。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界定仅指净增的建设用地,即将农用地和未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此次《规划》为体现节约用地,鼓励各地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出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增量”和“流量”两部分,其中“增量”为净增加的建设用地;“流量”为通过城区土地二次开发或对原有建设用地进行“空间”换位,以进一步满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支持统筹城乡发展。  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用地安排顺序从理念上首次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引入景观设计理念,留置文化景观廊道用地,发挥农地多重功能,拓展生态空间。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高了规划决策水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三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类空间管制区(四区)。

8,经济开发区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是什么

顾名思义,经济开发区对城市发展最基本的贡献就是要带动经济起飞。 比如江苏昆山市,在中国百强县中一贯是排在前几位的,其众多的开发区对其经济总量贡献比重很大。再以湖南长沙市宁乡县为例,该县以前为湖南比较贫穷落后的县,主要发展水稻种植及畜牧业。在走“兴工强县”的道路上,该县先后建设发展了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一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省级开发区(金洲新区)。2001年,该县在全国县域经济经济排名中位于第233位;2012年,该县已进入全国百强县,并排名第61位。再比如成都青羊总部基地,除了促进经济发展,其对于提升成都的战略地位也有重要意义。经济开发区对城市规划建设有功能分区的作用。 经济开发区主要承担一个城市发展工业的功能,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区的职能更偏向于生活居住办公等,城区内工业项目需要外迁,经济开发区是重要载体;另外,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能在经开区中形成产业集群。比如武汉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充分利用了武昌东部的高校资源(华中科技大学等),从而在国内电子、光电信息等领域较有实力。产城融合是我认为经济开发区对城市建设最重要的一点。产城融合包括:从无到有,一般经开区都是在离中心城区很远的地域,大多数都是从未开发的土地开始发展的,有的城市发展甚至是靠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带动的,比如蛇口工业园是中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工业园区,它的创立和发展就为一年之后深圳经济特区的创立起了探路者的作用。产城融合还包括其字面上的意思,通过经开区与城市功能的互补,来达到共同发展。比如刚刚提到的武汉东湖,开发区既利用了高校资源来发展产业,已开发的产业又能够帮助城市吸引更多的人才,同时,有人气就能发展第三产业,因此光谷商圈应运而生...开发区让城市更美好,城市让开发区里的人生活更美好,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不断促进。以上是个人浅见,欢迎讨论。

9,农业节水灌溉指什么目的是什么

节水农业是提高用水有效性的农业,是水、土、作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系统工程。目的是使节水节肥,省时省工,品质提高,产量翻倍!
.节约了土地 以往传统的灌溉方法是水通过干渠、支渠、斗渠,毛渠五级渠道输送到田间的,而在田间还要挖大量的埂、畦、沟渠,这样真正有效的种植面积只有70~80%,而采用喷、微灌取消了田埂、沟渠,可增加种植面积15-20%,这就节约了土地. 3.经济效益好 农民增产、增收:一方面,采用节水灌溉节约的水能扩大可灌溉的农田面积,以此来增加产量,另一方面采用节水灌溉有利于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灌溉,因为采用节水灌溉是可以根据作物生长的到需求按时按量进行灌溉,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因此总的说来采用节水灌溉技术能显著增加农业产量.当然由于节水灌溉的方法很多,各有不同的优缺点,因此必须因地制宜作出正确的选择,并采取科学的管理办法,才能达到增产的目的.采用节水灌溉普遍能取得节水、节能、节地;省工、省肥、省钱;增产、增收的效果,因此群众总结节水灌溉有"三节、三省、二增"的显著优点.如:河南省平舆县在7.8万亩项目区内打1575眼井,配套喷灌机1000套,与非项目区相比每亩净增收159元,一季作物增收的效益就可回收投资90%,吉林,黑龙江西部地区每投资1元钱,可以增产2公斤粮.你们看这效益有多显著. 4.减轻了农田水利建设的工作量 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采用传统的地面沟灌、畦灌、自流漫灌,要大搞平整土地,这就加大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作量,采用喷灌后,土地基本不需平整,种地实现了"三无",即无渠、无沟、无埂,大大减轻了水利建设的工作量,有力促进了农业向机械化、产业化、现代化方向的发展. 5.有利于保护环境 渠道防渗,田间实行节水灌溉,就能有效地防止由大水漫灌造成的土壤次生盐碱化,缓解了由地下水超采和大量引用河水带来的环境问题. 总之,节水农业是根据农作物生长发育的需水规律以及当地自然条件下的供水能力,为有效利用天空降雨和灌溉水来达到农作物最好的增产效果和经济效益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节水不是最终的目的,准确的说法是高效用水.而节水灌溉是节水农业的中心,是水利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10,土地集约经营的概念及类型是什么

马克思对土地集约经营做了这样界定:“在经济学上,所谓耕作集约化,无非是指资本集中在同一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因此,集约用地的实质就是把一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集中投入较少的土地,以提高单位面积收益的经营方式,是属于经济领域重点考虑的问题。  进一步分析当今社会较为关心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问题,我们研究过程中曾经将概念界定为: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开发经营模式,目的在于挖掘土地使用潜力,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事实上,由于建设用地利用非常复杂,很难界定一个共识的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标准。而建设用地对各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决定了对其利用必然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特别是受到有着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相应的一系列技术标准的制约。因此,合理利用土地的问题可以转化为土地利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这也成为集约用地的前提条件。  怎样促进集约用地?  集约用地需多管齐下,关键是统一认识、上下协力。  第一、理念先导、上下协力。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引导,将集约用地的理念深入人心;依法办事,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引导。  第二、突出重点、建规立制。科学合理地开展规划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开发区等宏观、中观层次的集约用地评价机制;以工业建设用地为重点,建立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空间效率等指标的用地控制指标体系。  第三、因地制宜、市场驱动。按照市场化和土地资源紧缺程度的差异,分地区、试点性地开展非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前言土地集约经营,土地粗放经营的对称。对一定面积的土地投入较多的劳动和资本,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品产量和负荷能力的经营方式。土地集约经营是社会生产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土地经营主要是通过扩大土地面积的方法来增加土地产品产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之后,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大量的现代化生产手段和科学技术投入到土地生产中,使土地经营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在社会主义生产条件下,由于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的土地关系的建立,为土地集约经营开辟了广阔道路。在农业中,实行土地集约经营主要是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多投放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以提高土地单产即提高土地生产率。在建筑业中,集约经营则是通过对单位土地面积多投放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建筑物层数,提高土地的经济功能和负荷能力。在合理的技术措施下,农业集约经营可以增加土壤养分,改进土壤结构,促进其潜在肥力向有效肥力转化,从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马克思对土地集约经营做了这样界定:“在经济学上,所谓耕作集约化,无非是指资本集中在同一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因此,集约用地的实质就是把一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集中投入较少的土地,以提高单位面积收益的经营方式,是属于经济领域重点考虑的问题。  进一步分析当今社会较为关心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问题,我们研究过程中曾经将概念界定为: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开发经营模式,目的在于挖掘土地使用潜力,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事实上,由于建设用地利用非常复杂,很难界定一个共识的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标准。而建设用地对各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决定了对其利用必然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特别是受到有着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相应的一系列技术标准的制约。因此,合理利用土地的问题可以转化为土地利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这也成为集约用地的前提条件。  怎样促进集约用地?  集约用地需多管齐下,关键是统一认识、上下协力。  第一、理念先导、上下协力。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引导,将集约用地的理念深入人心;依法办事,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引导。  第二、突出重点、建规立制。科学合理地开展规划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开发区等宏观、中观层次的集约用地评价机制;以工业建设用地为重点,建立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空间效率等指标的用地控制指标体系。  第三、因地制宜、市场驱动。按照市场化和土地资源紧缺程度的差异,分地区、试点性地开展非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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