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票价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税务上可有什么问题

必须要有合理的解释,否则按偷税处理。没有特殊原因的,即使开票价低于成本价,要按公允价格计税,就是市场价格,无法参考的,一般成本价至少加10%计税。
开票价低于成本价,使得企业账面主营业务收入减少,销售税额减少,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减少。这样虚开,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具大风险。

开票价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税务上可有什么问题

2,法定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是哪些

鲜活商品有它的特性,在定价策略上当然也就不同于一般的产品。鲜活商品易腐,首先它不会总是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另外,销售者即使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此时鲜活产品也因新鲜度等客观因素而失去原有的价值。
低于正常价格在中国什么都行,不过房子不行。在外国则无论什么产品是要以倾销的名义限制买卖的

法定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是哪些

3,将产品按其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吗

低于成本价销售必然造成亏损,而亏损就会引起未分配利润减少,未分配利润是所有者权益项目,所以,就一定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减少。
会的,低于成本价格出售,会形成负毛利,也就是营运利润为负,企业的利润总额减少,通过本年利润的结转,会直接反映到所有者权益项目中的未分配利润数额,从而影响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减少

将产品按其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吗

4,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断说明

不正确。 例如,鲜活商品的出售,由于保鲜期的制约,到一定时期就必须处理,很可能低于成本价出售;电子产品,由于同样质量的、价格更低的新产品问世,使的原来的商品低于成本价出售。请参考
鲜活商品有它的特性,在定价策略上当然也就不同于一般的产品。鲜活商品易腐,首先它不会总是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另外,销售者即使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此时鲜活产品也因新鲜度等客观因素而失去原有的价值。

5,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销售挤压商品、过期食品或者物品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C销售积压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c销售积压商品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定价低于成本就一定会亏损

不一定,尤其是商业企业有返点,达到一定销售数量厂方返利不仅可以弥补亏损而且可能盈利
一般情况是的不过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如果面临更大的亏损的话小点的为什么不呢
如果没有其他的补偿,那就一定亏损。
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就是额外一个人消费它的边际成本几乎等于0,那你定价等于0是不是亏了。
如果你要是厂家那是亏损的,你可以和其他人合作(比如帮别人代销收取费用这样可以让你盈利,具体的自己想,因为我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如果是商家那就未必了,现在实行连捆销售,一样赔但另一样赚,也是不亏损的,具体看你是做什么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定价是销售价格,你卖给别人的价格比成本要低,那不就是亏吗?但是还是要看具体你做哪个行当,应该不至于这么明显的亏损有人还会做吧

7,若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是否为废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copy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五部分法律责任规定: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zhidao的,中标无效。 有企业愿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还是很少见的。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330326661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那么,如果采购人不愿意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又该怎么办呢?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麻烦。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供应商G公司提出:“我公司在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少了一个零,如果按照这样的报价履约,将给我公司造成极大损失。所以我公司不得不放弃中标结果,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据了解,在这个检测仪器项目的采购中,开标时,G公司最低的投标报价是7家投标人中最低的,为1000000元人民币。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发现G公司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明细表的报价为100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提出这一问题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表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你们就按照这一规定执行吧。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应该也没有问题,因为唱标时他们的代表也没提出任何异议。”  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G公司的代表却表示,他们公司是在中标结果公布后才发现自己的投标报价少报了一个零的,“开标时,你们采取的是投影的形式公布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情况,并没有唱出报价,我们的投标代表眼睛近视,没看清楚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少了一个零。如果执行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我们就亏惨了。”  由于G公司不愿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代理机构便建议采购人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E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采购人代表却表示,E公司和G公司的报价差距太大,他们难以接受。无奈,代理机构只有把情况反映到当地财政部门,请求财政部门出面解决。  当地财政部门通过聘请专家对这批仪器的成本价和市场价进行分析后认为,G公司在这次采购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该批设备的成本价应当在5000000元左右。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也都高于这个价格。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应该让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一方面,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和明细表的报价反差太大,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差距也非常大;另外一方面,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一旦中标是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因此,在这次采购中,G公司和代理机构都存在过错。因此,当地财政部门在对G公司和代理机构予以一定处罚的同时,要求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就该项目的采购。
是的

文章TAG:低于成本的定价叫什么影响低于  于成本  成本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