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 调整价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调整价是根据市场价确定的。计算方法是现价减去投标价等于应补差价。

评标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 调整价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2,综合评标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与什么相对应

应与技术标、商务标对应,报价多少分,方案多少分。这个每个省都有详细的规定,每个招标项目如果应用评分制的话就要以此为标准或参考标准。

综合评标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与什么相对应

3,招投标人最纠结问题如何设定评分因素

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此,首先要确定哪些因素应列入评分内容。实践中,由于采购项目的类型复杂多样,因而具体要求千差万别。例如,服务类项目会降企业的物资装备、人员状况情况作为重要评分因素,而货物类项目就不一定考虑这些因素。即使同是货物类项目,也是有的需求查看样品活进行现场测试,有的则不需要。故企业应斟酌决定,降需要的项目列入评分因素,不需要的则忽略不计。全面确定评分因素前,要对招标项目和投标人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包括实地考察、走访其他用户、咨询专家等。在此基础上,只要能反映招标项目或投标人某一优势或特点的应列入,评分因素中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遗漏重要的评分因素,否则就是不合理的评分因素。在确定评分因素时不能将产品的产地、品牌作为评分因素,否则就是无效的评分因素。要将一级评分因素尽可能细化为若干个二级甚至三级评分因素,这样既公平合理,又便于专家评审,使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合理范围内。

招投标人最纠结问题如何设定评分因素

4,个人贷款资质评定因素有哪些

个人贷款资质评定 因素:1、贷款人工作单位是银行首要考量因素。借款人在职单位的性质是不少银行机构的考察因素之一。最受欢迎的申请人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垄断国企、世界500强员工。如果自己职业或者所在公司不符合银行要求,可以尝试找小贷公司,或者选择可靠的p2p平台。2、贷款人学历。为了防范贷款风险,学历状况也被纳入部分银行考量的因素之一,学历固然是越高越好,但是,高学历和高收入并不画等号,所以,学历状况只能作为个人资质的“加分项”。3、收入证明。银行在借款人贷款审核时,最低要求是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至少要为还款月供的2倍以上。收入证明一般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才有效。如果收入考核不达标,就有可能影响审批速度或直接导致审批不成功。4、银行流水。主要是指借款人提供的自身收入流水,一般为工资收入详单。银行通常希望看到的是借款人稳定且合理的银行流水,既要连续又要与收入证明相 符合,忽高忽低的银行流水通常不被银行看好。此外,社保和公积金可以作为贷款的加分项。工资流水是所有贷款机构都认可的,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发放工资的申请 人可通过自存产生银行流水。5、贷款人个人征信有没有不良逾期记录。一般贷款银行对逾期的限定是,近三个月内不能有二次,近半年内不能有三次,一年内不能有四次。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已经开通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即可看到自己的信用记录。6、必要的资产证明。如果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能够提供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证明或是大额存单、购房、购车等大额资产证明的话,银行在批贷审核时会给 予一定的政策“照顾”。大多数汽车贷款业务都要求购车者有本地户口或者房产证明,而不能满足两者之一的申请人,即使银行流水记录再好,也有被拒绝的可能。7、负债情况。负债情况也是银行在考察借款人资质时的重点考量部分,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已经背负的房贷或车贷等状况、信用卡负债以及为他人提供的借款担保都会影响申请结果。不少银行会要求个人累计月供金额不要超过当月收入的50%。

5,评标分数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这个不用评分,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工程项目也常用。  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B/N  B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A1+F2×A2+……+Fn×An,其中:F1、F2……F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N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这个很少用,我都没遇到过。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这个评分办法是最常用的,从上面可以看出主要的事技术、商务、价格。  技术:一般有项目情况现状的描述情况进行评价,设计方案的服务承诺进行评价  投标产品的系统符合性、先进性、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看是否能够提供标书硕要求的相关证书,设备技术也很重要。  商务: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商业信誉、履约能力  制造商的企业实力、信誉等  投标人的服务情况,售后服务内容的和培训方案的完善程度、合理程度  类似业绩、经验  至于价格,能低就低了,没什么好说的。  还有其他的评分办法,都大同小异,总之,技术、商务是最重要的。

6,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委认为分值权重不合理怎么办

有网友问:公开招标时,采购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那么价格权值占了30%-60%,其余的40%—70%就是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了, 根据项目的特殊及采购方的要求,一般价格占分值的40%,技术占分值的40%,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占5%,财务5%,商务10%,这样设置是否合理科学? 在发售招标文件时,我们已将评标办法一章节公开给了投标人,这是否有问题? 如果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委老说你这项设置的不合理那项设置的不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做出合理的解释? 分析与解答: 1、权重符合规定,还要注意价格评分财政部有规定的公式,别忘了。 2、只要你在招标文件发售时将评标细则确定下来并公开,价格权重在规定的范围内就可以,评委的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价格计算方式之一: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为价格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 3、这么说吧:评委相当于请来批改试卷的老师,评委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标准答案给定的评分标准来打分,而不是来审查试题和评分标准的合理不合理。 说句不中听的话:即使评委会中的每一个专家,都认为分值的设定不合理,作为评委,还得必须按照这个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否则就是评委自己违法了。
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综 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 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2. 采购 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 性。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 有特殊情况需要 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同意。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 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顺序如下:1、 确定评价项目,即哪些指标采取此法进行评价。2、 制定出评价等级和标准。先制定出各项评价指标统一的评价等级或分值范围,然后制定出每项评价指标每个等级的标准,以便打分时掌握。这项标准,一般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也可能是定量为主,也可以是定性为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 制定评分表。内容包括所有的评价指标及其等级区分和打分,格式如下表所示:4、 根据指标和等级评出分数值。评价者收集和指标相关的资料,给评价对象打分,填入表格。打分的方法,一般是先对某项指标达到的成绩做出等级判断,然后进一步细化,在这个等级的分数范围内打上一个具体分。这是往往要对不同评价对象进行横向比较。5、 数据处理和评价。(1) 确定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2) 计算各组的综合评分和评价对象的总评分。(3) 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各评价对象的综合评分,按原先确定的评价目的,予以运用。

7,2021高考新规有哪些

2021高考新规有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优化校考内容和形式、部分领域扩大招生规模、贫困县脱贫后仍享专项计划、严查以设置奖金方式抢生源、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填报发挥中学主渠道作用、高校中学要加强衔接、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规定明确表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命题: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2021年高考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要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各地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强基计划:优化校考内容和形式今年,各试点高校仍深入实施强基计划。教育部要求,各试点高校完善招生程序和办法,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要优化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查思想品德、专业兴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等,着力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加强与中学的衔接沟通,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优势、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适合的学生报考;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设置多学科交叉培养的课程体系,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高职:部分领域扩大招生规模各地各校要将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招生,适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名额:贫困县脱贫后仍享专项计划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继续将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招生:严查以设置奖金方式抢生源教育部要求,要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成绩: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此外,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志愿:填报发挥中学主渠道作用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各地各校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要充分发挥中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政策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虚假宣传、违规开展志愿填报指导的经营机构进行严肃查处。改革:高校中学要加强衔接教育部要求,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的各项工作,精心制定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要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衔接,进一步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防疫: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教育部要求,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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