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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配送企业做什么的

医药公司即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公司,医药配送企业只是医药公司从事医院配送的一类业务。全国代理是医药公司买断某产品的全国代理销售权。

医药配送企业做什么的

2,医药配送什么意思

物流行业的概念, 通俗的讲就是药店订货,药厂如何快速的把药品送到店里,现在一般都建有物流中心,进行周转
就是跟仓储配送一样 配送的产品是药物 就成了 医药配送了

医药配送什么意思

3,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有什么不同

国家基药生产企业:指药品生产企业,企业有基药品种为基药生产企业,但各省市还有基药招标,只有药品在基药中中标的企业才可以称之为真正地该省基药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是指中标的基药产品从生产企业运作到医疗终端的医药商业。也就是配送企业是医药公司,而不是医药生产企业。
美其名曰-避嫌。其实增加中间环节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有什么不同

4,什么是医药行业配送公司省属配送权

医药公司是做医药产品或医疗器械的 属于传统的制造企业。医药配送公司是做医药物品的配送的 属于物流企业的一种,确切的说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包括仓储、运输、流通加工、配送等多种形式。医药物流目前是比较火的一种物流领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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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药行业中的转配送是什么意思

就是由原配送单位委托另一间单位配送。  要求:  1、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审核合格的配送企业配送。每个配送区域内委托配送原则上须一次完成。  2、对偏远机构,可实行转配送一送。对配送确有困难需实行转配送的药品,经各管理机构同意、备案后,即可至交易平台转配送;对委托配送相当分散的,可引导被委托品种少而分散的配送企业,将其被委托的药品转配给委托品种多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3、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无论物流量大小,路程远近,必须及时、保持、保量地配送,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配送是指 仓库每天发货到门店 你说的转配送 我看没人会知道了

6,医药物流企业与医药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一般较大医药公司在将药品配送给其他医药公司、OTC药店或是医院的过程中,需要委托物流公司为其配送,物流公司从中赚取配送费。但是因为药品的特殊性,有些需要冷藏,水针剂在北方的冬天配送时需要保温等等,医药公司希望有专业的物流企业为其配送,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于是医药物流企业随之出现。 至于相互之间的协议,一般来讲也就是医药公司要求物流多长时间内将药品送到客户处,对于物流公司因运输问题产生的破损如何处理,物流公司应在多长时间内将随货通行等单据返回给医药公司;物流公司要求医药公司承付多少的费用,因运输问题破损的药品其承担的金额范围等。 大致就是这样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药物流不是简单的药品进、销、存或者是药品配送。所谓的医药物流就是指: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  冷链物流(cold chain logistics) 泛指冷藏冷冻类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到消费前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减少食品损耗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制冷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是以冷冻工艺学为基础、以制冷技术为手段的低温物流过程。 中国农产品冷链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必须尽早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宏观政策。冷链物流的要求比较高,相应的管理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也比普通的常温物流要大。

7,请问什么是药品配送站

  一、药品配送中心(站)是指:通过GSP认证的大中型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在本省区域内申办的从事药品配送的分支机构。   二、申办资格   申请设立药品配送中心(站)的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备如下资格:   (一)必须是通过GSP认证的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企业具有能够保证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的药品配备能力,供应品种(品规)应当在3000种(个)以上。   (四)具有独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能覆盖企业药品销售和药品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三、申办条件   申请设置药品配送中心(站)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药品配送中心(站)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2人以上)的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国家认定的执业资格),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三)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四)具有与总部联网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药品配送中心(站)内药品配送、储存、销售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   (五)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辅助、办公及仓库设置要求,仓库内设施设备符合药品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的条件。配送中心(站)仓库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其中县以下(含县)配送站(点)养护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市、州设立的配送中心养护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六)依照药品批发企业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并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四、申办程序   (一)申请筹建药品配送中心(站),申请企业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筹建药品配送中心(站)的申请报告;   2、申请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3、拟办药品配送中心(站)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6、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卫生等有关情况;   7、提供企业形象设计资料。   (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企业申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程序的指导原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接到同意筹建通知书后方可进行筹建。不同意筹建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配送中心(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拟设配送中心(站)组织机构框架图;质量管理流程;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5、拟设配送中心(站)质量管理文件、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受理申请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配送中心、站)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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