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项目评估提交什么材料,诉讼中涉房屋评估需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3-31 08: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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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中涉房屋评估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 对于农村私有房屋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1.《农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宅基地上准建房屋的批示手续3.村委会提供的宅基地取得时间、宅基地使用人的证明(二) 对于住宅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有应提交,如未分别办理可不提供)3.《他项权利证》4.《商品房买卖合同》5.《房屋租赁协议》(目前为租赁状态的应当提供)(三) 对于成套商业、办公用途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有应提交,如未分别办理可不提供)2.《房屋所有权证》3.《他项权利证》4.《房屋租赁协议》5.《房屋测绘报告书》或各分层建筑面积说明(四) 对于工业用途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他项权利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价款缴纳凭证以上材料是一般情况下房屋评估应提交的材料,具体情况应以法官及鉴定机构要求为准。对无明显价值的损失,由专业机构估算价值的司法行为。
2,房屋评估需要哪些资料
通常需要的资料。1、选址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施工图以及根据其计算出的已建土建面积; 7、总平面图; 8、建设工程预(决)算书; 9、在建工程实际投资说明;10、若为商品房并涉及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报价;已预售部分的门牌号、面积清单;预售合同; 11、委托方的营业执照; 12、国有土地使用证; 13、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权属资料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房屋状况 朝向 装修量 等资料 1. 最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层高这些数据应当由专业测绘公司提供。 2. 朝向 成新系数 这是需要评估机构自己调查的,还有就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配套情况等所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都要调查。 3. 除些之外评估机构还得自己将室内的装修量出来,单独评估。 4. 权属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档案资料 地理位置:交通、公共配套设施、卫生、医疗、教育等 房屋状况:房屋的建成时间、楼层、格局、结构、朝向,装修状况 其他:关注有无共有人、是否为经济适用房、是否房改、有无土地证等
3,房产评估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房产评估需要的手续有1、先到国土局信息中心做产权调查,国土局抽取评估。2、然后拿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去抽到的评估公司,它会安排评估师去实地看房。3、评估第一步需要核价,然后审核上家个税,同时提交住房信息,确定契税和房产税免征情况。4、三个工作日内取评估报告并交钱。房产评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1、2、没有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这些提供给评估公司就可以,之后评估公司会到你房子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照相。评估报告出具后,已办理产权证件需准备如下资料1、房屋(房地产)所有权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产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图片资料未办理产权证件及在建工程需提供资料1、土地出让合同2、土地转让合同3、征地协议4、规划用地红线图5、用地红线定位图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建筑红线定位图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0、建筑工程平面图11、建筑工程结构图12、建筑工程(概、预、决)算书13、房屋买卖合同14、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15、装饰工程(概、预、决)算书16、产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7、其他有关资料扩展材料:房屋评估费的计算1、计费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计费率为4%,收费额度为0.4万元;2:计费额度在100-1000万元的,计费率为2%,收费额度为0.4-2.2万元;3:计费额度在1000-2000万元的,计费率为1.2%,收费额度为2.2-3.4万元;2、计费额度在2000-5000万元的,计费率为0.64%,收费额度为3.4-5.32万元;5:计费额度在5000-8000万元的,计费率为0.32%,收费额度为5.32-6.28万元;计费额度在8000-10000万元的,计费率为0.16%,收费额度为6.28-6.6万元:计费额度在10000万元的,计费率为0.08%,收费额度为6.6万元。房屋评估的类型1、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2、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3、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市场估价手续: 一、申请估价。当事人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向估价机构或估价事务所递交估价申请书。估价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法人代表)、职业、地址; 2.标的物的名称、面积、座落; 3.申请估价的理由、项目和要求; 4.当事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叼容。 估价申请书应当附有标的物的产权证书和有关的图纸、资料或影印件。 二、估价受理。估价机构或估价事务所收到 估价申请书后,应当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标的物的产权证书及估价申请书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交由估价人员承办,每个估价项目的承办、不得少于两名估价人员。 三、现场勘估。承办人员应当制订估价方案。到标的物进行实地勘丈测估,核对各项数据和有关资料,调查标的物所处环境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综合作业,承办人员应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估价结果。书面估价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估价的原因,标的物名称、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使用情况,所处区域城市规划及发展前景、房地产市场行情; 2、标的物及其附着物质量等级评定; 3、估价的原则、方法、分析过程和估价结果; 4、必要的附件。包括估价过程中作为估价依据的有关图纸、照片、背景材料、原始资料及实际勘测数据等;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估价结果书应由承办人员签名。 扩展资料:评估方法在估算房价时参考的因素包括:1、所在小区的均价,以及小区内类似房屋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2、周边小区类似房源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3、所在小区和所在板块的房价走势4、被估算二手房的特性,包括房型、楼层、装修、朝向、房龄、小区内位置、景观等等。对于上述因素,采用科学的统计理论和数学模型算法,计算出各因素对房价的影响程度。然后根据被估算房屋的具体特性,给出其尽可能合理的价格。此外成本法和收益法也是求取房地产市场价格所经常使用的方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城市房地产市场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一、 已办理产权证件需准备如下资料房屋(房地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图片资料二、 未办理产权证件及在建工程需提供资料1、 土地出让合同2、 土地转让合同3、 征地协议4、 规划用地红线图5、 用地红线定位图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 建筑红线定位图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0、 建筑工程平面图11、 建筑工程结构图12、建筑工程(概、预、决)算书13、 房屋买卖合同14、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15、 装饰工程(概、预、决)算书16、 产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7、 其他有关资料
4,苏州厂房拆迁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苏州厂房拆迁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厂房拆迁评估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这些数据应当由专业测绘公司提供。厂房朝向、成新系数:这是需要评估机构自己调查的,还有就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配套情况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都要调查;2、除些之外评估机构还得将室内的装修量出来,单独评估、权属资料:厂房权证、产权档案资料;、地理位置:交通、公共配套设施、卫生、医疗、等;3、房屋状况:厂房的建成时间、楼层、格局、结构、朝向,装修状况、其他:关注有无共有人、有无土地证等。拆迁实施中,拆迁人应对承租企业补偿的项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按照市场评估、整体平衡、政府定价的原则确定:浦东地区为110-130万元/亩,浦西地区为120-140万元/亩”的补偿办法。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办法。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上海市则采用了“以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按被拆除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400元,集体土上的房屋150-35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这种计算方法虽然简便易行,明晰清楚,但其不分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业务如何、厂房所在地理位置如何,简单地以300-400元的范围限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范围,未免也是一种缺失公平公正的计算方法。我们认为,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也明确“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还应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的补偿办法。具体而言,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依照上海市指导价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5,厂房拆迁评估一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拆迁实施中,拆迁人应对承租企业补偿的项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按照市场评估、整体平衡、政府定价的原则确定:浦东地区为110-130万元/亩,浦西地区为120-140万元/亩”的补偿办法。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办法。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上海市则采用了“以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按被拆除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400元,集体土上的房屋150-35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这种计算方法虽然简便易行,明晰清楚,但其不分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业务如何、厂房所在地理位置如何,简单地以300-400元的范围限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范围,未免也是一种缺失公平公正的计算方法。我们认为,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也明确“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还应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的补偿办法。具体而言,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依照上海市指导价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拆迁是先有手续后拆迁,审批手续的同时,拆迁的范围已经确定,并不是随时拆迁随时补偿的。(一)拆迁准备阶段:⑴ 因工厂的客户得知该企业拆迁的消息,从而对其交货能力缺乏信心,因此定单会逐步减少转移;⑵拆迁企业不能在原地上新产品和扩大生产规模,丧失了发展的赢利机会;⑶由于工厂将要拆迁,对原材料的定货将逐步减少,这势必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⑷由于工厂将要拆迁,企业管理层必然为此投入精力,因此影响了工厂拆迁前的生产管理;(5)工厂新址建设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征地、规划设计、厂房基建、装修、工厂配套设施的建设等等。在这个阶段,企业所受到的影响和损失是从零开始,并曲线上升。(二)拆迁阶段:在搬迁阶段,工厂完全停工停产。业务收入为零,但,企业的另一些开支仍需要支付,包括:⑴生产经营中仍需要支付的费用:a 、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福利、社保)以及当涉及职工后勤服务的建筑也需搬迁时、还需要保障职工的后勤需求; b、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按月计提的折旧费用; c 、管理费用; d 、不在搬迁范围内的销售、营业网点的日常开支(房租费等)。(2)财务费用:因工厂拆迁贷款的利息支出。在这一阶段,拆迁对企业的影响和导致的损失曲线上升,可能达到峰值。(三)拆迁后生产恢复阶段:在这一阶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将逐步完成,生产和管理秩序逐步恢复;客户对企业交货能力的信心逐步得到恢复;原材料供货渠道逐步稳定;企业管理层主要精力逐步转移;员工的情绪也逐步稳定;最后使工厂的生产效率达到拆迁前的水平,或因工厂新址各种条件的改善,而超过了过去。在这个阶段,企业拆迁的影响和损失的曲线是下降的,直至零。从法律角度应当注意的问题。1、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指定。这一点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同政府私自选点的机构评估结果最多的相差一倍还多。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路永强律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评估机构是没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的,这一项在整个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般按照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额等条件确定。3、评估漏项。由于被拆迁的企业主不具有相关知识,在评估报告中漏项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比如上面拆迁阶段中的abcd四项。4、什么时候评估。有些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总是想先跟企业施压,绝口不提评估事宜,也不出具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决定,这也是需要密切注意的违法行为。大部分厂房在拆迁评估的时候都不太重视,结果最终造成一定的损失,对厂房或企业带来的危害也比较多。本网上面还有律师长期驻留,要弄清楚厂房拆迁各个内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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