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施工企业应当放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应该放弃投标的情况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3-14 05:15:08
本文目录一览
1,企业在投标时应该放弃投标的情况
看自己的资质符合要求不,然后再看报价了!如果投标单位多的话,比较难得写明原因,签字盖章,并确认递交招标人处在未取得中标通知书前都可以放弃投标
2,施工企业擅自放弃中标的需承担什么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至于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应的赔偿责任)还是违约责任(除赔偿责任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以及其他补救措施等责任方式)需要具体分析,最终可能需要司法机关的确认,但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原理,赞成违约责任的认定。不论哪种形式的责任,中标的施工企业肯定是要要赔偿的。当然,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等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责任(除赔偿责任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以及其他补救措施等责任方式)需要具体分析,最终可能需要司法机关的确认,但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原理,我赞成违约责任的认定。不论哪种形式的责任,中标的施工企业肯定是要要赔偿的。当然,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等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参考摘自比比招标采购网知识库
3,承包商决定投标或弃标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情况有哪些
不如说资金不足,资质不够,受法律材质,工期延迟等等,一般受到处罚也是看情况了e在招投标活动中只要你不违背招投标法律的规定,是不会有什么行政处罚的,最多只会有经济处罚。而经济处罚也就是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是有规定的,比如你在递交了标书之后撤回,中标了之后不签合同等。这些规定在招标文件里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并没有说过你放弃参与投标会有处罚。总结一下:你在开标之前有权选择不参与投标,这时候不会有任何处罚,参与与否是你的权利,但是一旦你递交了标书,开标之后就进入了投标有效期,顾名思义在有效期内就要遵守游戏的规则了。这时候不守规则才会做出没收保证金的处罚常用项目可报高价,如土方工程、砼、砌体、铺装等。大多在前期施工中能早日回收工程款,而在后期施工项目适当可低一些,同时可以解决资金回笼快的问题。 2通过施工图纸和现场勘查,与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预计工程量会增加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增加工程造价。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与设计单位联系,掌握设计阶段的讨论内幕,了解设计方面上有争议可能变更的项目,可以变更的项目要报低价。 4设计图纸不明确,根据经验估计会增加的项目和暂定项目估计自己能承包的项目可报高一些,对概念含糊,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项目和暂定项目中,估计自己将受到专业限制不能承接的项目可报低一点。 5、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项目,应注意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报高,将材料费适当报低。通常情况下,材料往往采用业主认价,从而可获得一定的利益。 6、特种材料和设备安装工程编标时,由于目前参照的定额仍是主材、辅材、人工费用单价分开的,对特殊设备、材料,业主不一定熟悉,市场询价困难,则可将主材单价提高。而对常用器具、辅助材料报价低。在实际施工中,为了保证质量,往往会产生对设备和材料指定品牌,承包商则可利用品牌的变更,向业主要求适当的单价就是提高效益的途径。 7、对于一些大型的分期的项目,可将一些先期总价报低一些,通过自身技术优势,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景观效果,抓好过程签证,取得效益。然后利用一期施工中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信誉以及成功的经验可以继续施工,节约了开办费用。 8、 不少招标文件中存在缺陷,对投标人有利而含糊的过错或错误的条款,答疑时注意策略,以免提醒业主及其他投标人。在项目施工中,可利用含糊或错误进一步洽商,以达到效益最大化。 9 、技术标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子项可多项选择或设计降低标准时,可在方案中明示,中标后可以追溯。 虽然运用技巧可以降低风险,取得中标或能争取利益的效果,但投标报价时必须认真核对施工图纸、复核工程量清单,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若实际工程量增加,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报低单价也要控制在合理的幅度内,同时避免引起业主的反感。一下是 一些常用的技巧可能包含上面所述内容,但 可以参考运用:(一) 不平衡报价法。在不提高总报价的前提下,通过调整项目内部各部分报价(调整范围不能过大),谋求结算时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一般是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预计今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提高单价,设计图纸不准确或工程内容解释不准确的项目,暂定项目均可以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时需与网络分析、资金时间价值分析相结合。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二)多方案报价法。招标文件中工程范围不明确,某些条款不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在满足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条件下,不公对原方案提出报价,还可以提出新的方案进行报价。报价时要对两种方案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对比,新方案比原方案报价应降低,以有利于中标。 (三)增加建议方案法。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出建议时,可以对析设计方案提出新的建议,投标人可以提出技术上先进、操作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议。提出建议后要与原报价进行对比且有所降低。 (四)突然降价法。投标人在充分了解投标信息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费用消耗的可能性分析,提出降低报价方案,并在投标截止日规定时间之前提出,有利于中标。(五)无利润竞标法。投标人在可能中标的情况下拟采取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报价低的分包商;或对于分期投标的工程采取前段中标后段得利;或为了开拓建筑市场扭转企业长期无标的困境时采取的策略六 、先亏后盈法承包商为了打进某一地区,依靠自身的雄厚资本实力,采取一种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投标方案,应用这种手法的承包商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并且提出的施工方案也先进可行。七、优惠取胜法。向业主提出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支付条件,提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提供物资、设备、仪器(交通车辆、生活设施等),以此优惠条件取得业主赞许,争取中标。招标人评标时,除了主要考虑报价和技术方案外,还要分析别的条件,如工期、支付条件等。所以在投标时主动提出提前竣工、低息货款、赠给施工设备、免费转让新技术或某种技术专利、免费技术协作、代为培训人员等,均是吸引招标人、利于中标的辅助手段。
文章TAG:
什么情况施工企业应当放弃投标什么 什么情况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