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广告什么意思,用英文论述offer 和 an invitation to treat的区别与联系简单的说明就好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2-20 12: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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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英文论述offer 和 an invitation to treat的区别与联系简单的说明就好
Offer 像是给一个机会,或是选择。一般会用在商业和经济之类的方面。 An invitation to treat 像是请你去哪里,比如说, An invitation to treat at a party, 就是,我要请你去派对。 关系吗,应该是都是选择性的把。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别人给你的选择或是邀请。invitation to treat:邀请投标人做交易 ;磋商的邀请 ;要约邀请;请人出价。offer :提出,提供;报盘报价 ;要约。invitation to treat:要约邀请,不是一个有效的要约。例如,登载于报刊的一般广告、邮寄的招标、拍卖 通知,以及寄送价目表和商品目录等,均不属要约。offer: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2,帮忙翻译一下
当我12岁的时候第一次开始学西班牙语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将来成年后想要住在西班牙。有什么东西强有力地拉我到这儿来。我获得了一个西班牙语学位,并且第三年在西班牙学习。一开始,工作文化上的差异真的打击了我。大家一天工作非常长时间——通常要从早上9点到晚上7点。但是他们总是腾出时间来好好吃午饭或者在咖啡馆喝一杯咖啡。根本不可能像在英国那样下午1点在办公桌上往嘴里塞一个汉堡。我还很难习惯那里的夜生活。深夜11点还有人带着孩子在外面餐馆里,而且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是在凌晨1点播放。这是一个无眠的国家,但是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当然,大多数外国人在开始几个月里都很迷茫。我还是11点就睡,那时夜生活才刚开始。西班牙人比英国人更有信心。他们和你聊天,说话直白,追求想要的东西。他们说大男子文化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这可以在西班牙电视中的家庭暴力热线广告里看出来。感觉得到当谈及性别政治时这个国家在成长。西班牙人沏不好茶,我想念我的朋友和家人,但是就是这样。我非常享受这里的生活。
3,invitation to treat 和offer还有怎么用简单的中文去解释offer
invitation to treat
有“邀请投标人做交易 ”、“磋商的邀请 ”、“要约邀请”以及“请人出价”的意思。
Invitation to treat:要约邀请,不是一个有效的要约。例如,登载于报刊的一般广告、邮寄的招标、拍卖 通知,以及寄送价目表和商品目录等,均不属要约。
offer
有“提出,提供”、“报盘报价 ”以及“要约”的意思。
offer: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a.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缴 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c.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eg:
Care must be taken, however, in distinguishing between an offer and an invitation to treat.
要注意的是,无论如何,应当区分出协议中的要约和要约邀请。
4,传统商务名词解释
传统商务就是用户可以利用电话、传真、信函和传统媒体来实现商务交易和管理过程。用户能够通过传统手段进行市场营销、广告宣传、获得营销信息、接收订货信息、作出购买决策、 支付款项、客户服务支持等。这种手段具有环节多、成本高、效率低、双方心里距离远的特点。商务函电是指在对外贸易中所使用的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商务函电的种类包括: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请求函、告知函、联系 函。从商务函电的具体使用功能来讲,又可分为:来函处理答复函、订货函、任命函、祝贺 函、感谢函、介绍函、邀请函、联络函、致歉函、慰问函、唁函、推销函。 商务函电的作用: 一是索取信息或传递信息。 二是处理商务交流中有关事宜。 三是联络与沟通感情。 商务英 语函电也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用以联系顾客的工具, 在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沟通买卖双方的媒介 作用;它涉及外贸业务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建立业务关系、询盘、发盘、还盘、接受、执行订 单、装运、保险、付款、索赔等。 在商务英语函电的写作中应注意七个要素:完整、具体、 清楚、简洁、礼貌、体谅、正确;遵循三个准则:求同准则、委婉准则、德言行一致准则。 商务函电的公函,其写作格式有多种风格,有专业式、简洁式和庄重式。函电格式自由化主 要体现在信头、呼语和信内地址等方面。随着贸易双方业务联系的增多与贸易关系的加强, 彼此间的了解与沟通日益深入,有个人内容渗入公函的趋势,这也促进了其格式的自由化。 在商务函电的写作过程中,除因格式自由化而变简洁外,其语言运用方面也简洁化了。一方 面,函电中应省去那些客套、多余的话语而直接指向磋商主题,主要是为了简洁明了、便于 阅读; 另一方面, 电子数据交换、 电报等用语及短句的使用,都使其语言风格简洁化了。 2、 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是特指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 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 这是立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去看待它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贸易 活动。有时也被称为国外贸易。 对外贸易的分类: 1、按交易内容,对外贸易按商品形式与 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 2、按货物移动方向,对外贸易可分 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复出口与复进口贸易、净出口与净进口贸易。 3、按交 易对象,对外货物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与转口贸易。 4、按运输方式,对外货物 贸易可分为海运贸易、陆运贸易、空运贸易、多式联运与邮购贸易等等,可以说形式多样。
5,求民法部分名词解释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 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要约邀请:又称询价,要约引诱,是指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与要约不同,要约邀请仅仅是预备订立合同的行为,对发出人而言没有法律拘束力,即使相对人作出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包括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第三个应该是缔约过失责任:《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就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即“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42条也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简称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的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所谓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之一,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一、民法的概念 在民法慈母般地眼神下,每一个公民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义更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2、含义: 2.1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范; 2.2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 2.3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6,什么是RDC什么是POP
一、RDC的概念
RDC即区域分发中心(Regional Distribution Center,简称RDC),它是近年来一种极为重要的物流运作模式。
区域分发中心是指物流公司具体进行业务运作的分发、配送中心,一般设有运输部、资讯部、仓务部和综合部。
二、RDC物流运作的特点
RDC物流运作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1.高度集权
这种物流运作模式的权利集中在总部,业务开发、各种物流运作指令均来自于物流公司的总部。各地的RDC只是按总部的指令,从事具体的物流服务操作。
2.RDC物流运作模式的支撑系统
RDC物流运作有三大支撑系统,即仓储系统、运输系统和物流信息系统。
(1)仓储系统。建立先进的仓储管理系统,为生产企业服务,按照货物的堆放体积收费,参照国际管理,采用先进先出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由于采用社会化、专业化的仓库管理办法,其费用要比各企业自己单独建仓库,无论从资金方面还是从利用率上均要节省,而且可是的自己的库存真正降为零,大大降低其仓储成本。此外在产品销售方面,各生产企业不仅可以利用RDC的分拨网络,把出厂的产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到消费者手中,加快产品的流通,是的产业资本的周转率明显提高,而且节省了大量的运输及广告费用。由于载运方面采用多家客户同车配送,同方向货物一起载运的合理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大幅度降低,车辆的实载率大幅度提高,整个社会经济效益增加。
所以,建立RDC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实现仓储专业化、社会化管理,使得企业实现“零库存”。
(2)运输系统。作为RDC动脉系统的运输,对其要求要比传统运输高得多,物流中心要对货物装运后,到货物给收货人运输的全过程进行全程追踪。对于运输的时间、货损、货差、货物的品种都使用一套考核指标即KPI(Key performance Information)。
(3)物流信息系统(IT系统)。IT系统是物流中心联系各RDC的中枢,主要有以下技术:一是E-mail即电子邮件,这是目前最普遍的、非常便捷、成本较低的信息传递系统。目前各物流公司均采用此系统。二是EDI即电子数据交换,这是不同电脑之间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所进行的结构化数据交换。它可以简化贸易清算环节的手续,减少信息传递方面的差错,降低客户反复修改或磋商时的通信成本和制作成本,缩短公司的采购周期
关于POP
是英文Point Of Purchase的缩写,意为“卖点广告”其主要商业用途是刺激引导消费和活跃卖场气氛。她的形式有户外招牌,展板,橱窗海报,店内台牌,价目表,吊旗,甚至是立体卡通模型等等。常用的POP为短期的促销使用,其表现形式夸张幽默,色彩强烈,能有效地吸引顾客的视点唤起购买欲,她作为一种低价高效的广告方式已被广泛应用。>>>POP的制作形式:POP的制作形式有彩色打印,印刷,手绘等方式。随着电脑软件技术的发展,在美工设计应用上更尽显其美观高效的优势,甚至可将手绘艺术字形的涂鸦效果模仿的淋漓尽致,并可以接拨来自数码相机,扫描仪的LOGO图片等素材。特别适合对POP需求量较大的卖点快速高效低成本的制作。>>>POP的应用:POP主要应用于超市卖场及各类零售终端专卖店等,目前各大型超市卖场多采用印刷成统一模板后由美工根据要求填写文字内容,以满足玲琅满目的货品柜面不同的使用要求,机动性和时效性都很强.所以一般单纯的手绘POP是难以胜任的,必需以模块化方式批量制作.中小型零售店,产品专卖店目前有向品牌经营连锁经营的趋势发展,在产品组织结构促销计划,店面风格等不少和品牌经营者厂家同步运作,但在POP的使用上不少还是各自主张采用不同的文案,推出不同的折扣信息,有的店面甚至还有用黄纸毛笔书写"特大喜讯"之类的招贴....这显然不适应品牌运作的趋势,也许在这一点上品牌供应商应该考虑的更多。[编辑本段]一、POP的定义
在国际贸易中POP的意思是:产品证明 Proof of Product 也就是货物证明 POP(Point Of Purchase)本来是指商业销售中的一种店头促销工具,其型式不拘,但以摆设在店头的展示物为主,如吊牌、海报、小贴纸、大招牌、实物模型、旗帜等等,都是林立在POP的范围内。POP的中文名字又名「店头陈设」。
Post Office Protocol 的缩写
Post Office Protocol :邮局协议(邮局协议第3版)
POP 协议允许工作站动态访问服务器上的邮件,目前已发展到第三版,称为 POP3。POP3 允许工作站检索邮件服务器上的邮件。POP3 传输的是数据消息,这些消息可以是指令,也可以是应答。
创建一个分布式电子邮件系统有多种不同的技术支持和途径:POP(邮局协议)、DMSP(分层式电子邮件系统协议)和 IMAP(因特网信息访问协议)。其中,POP 协议创建最早因此也最为人们了解;DMSP 具有较好的支持“无连接”操作的性能,但其很大程度上仅限于单个应用程序(PCMAIL);IMAP 提供了 POP 和 DMSP 的扩展集并提供对远程邮件访问的三种支持方式:离线、在线和无连接。
POP 协议支持“离线”邮件处理。其具体过程是:邮件发送到服务器上,电子邮件客户端调用邮件客户机程序以连接服务器,并下载所有未阅读的电子邮件。这种离线访问模式是一种存储转发服务,将邮件从邮件服务器端送到个人终端机器上,一般是 PC 机或 MAC。一旦邮件发送到 PC 机或 MAC 上,邮件服务器上的邮件将会被删除。
POP3 并不支持对服务器上邮件进行扩展操作,此过程由更高级的 IMAP4 完成。 POP3 使用 TCP 作为传输协议
7,交易磋商前有哪些准备
交易磋商前的准备 在交易磋商前,需要准备的事项很多,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选配素质较高的洽谈人员 为了保证洽商交易的顺利进行,事先应选配精明能干的洽谈人员尤其是对一些大型的和内容复杂的交易,更要组织一个坚强的谈判班子,这个谈判班子,必须包括熟悉商务。技术,法律和财务方面的人员应具有较高整体素质要善于应战,善于应变,并善于谋求一致这是确保交易成功的关键。 选择较理想的目标市场 在交易磋商之前,我们必须从调查研究入手,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市场资料,加强对国外调拨供销善,价格动态政策法令,措施和贸易习惯等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以便择优选择较理想的目标市场和合理的确定市场布局。 选择适当的交易对象 在交易磋商之前,我们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对客户的政治文化背景,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为了正确地选择和利用客户,需要建立和健全客户档案,以便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行分类排队,做到心中有数,并实阡区别对待的政策。 正确制定洽商交易的方案 洽商交易的方案,是指为了完成某种或某类商品的进出口任务而确定的经营意图,需要达到的预定目标以及为实现该目标所应采取的策略步骤和做示它是对外洽变人员遵循的依据,方案内容的繁简不一,对大宗进出口商品交易所拟定的经营方案,一般比较详细具体,尤其是制定某些大宗交易或重点商品的谈判方案时,更要考虑周全,因为,谈判方案的完善与否,是决定交易成败的关键,至于对一般中小商品的进出口,则只要拟定简单的价格方案即可。 交易磋商的法律步骤 交易磋商可通过来往函电进行,也可通过双方面谈,一般地说,交易的磋商有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4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询盘 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不是每笔交易必经的程序, 询盘的内容可以涉及某种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和装运等成交条件,也可以索取样品,其中多数是询问成交价格,因此,在实际业务中,也有人把询盘称作询价,如果发出询盘的一方,只是想探询价格,并希望对方开出估价单则对方根据询价要求所开出的估价单,只是参考价格,它并不是正式的报价,因而也不具备发盘的要件。 在国际业务中,发出询盘的目的,除了探询价格或有关交易条件外,有时还表达了与对方进行交易的愿望,希望对方接到询盘后及时作出发盘,以便考虑接受与否,这种询盘实际上属于邀请发盘。 发盘 发盘的念义及其应具备的条件 发盘双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凡向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的确定并且表达的发盘人有在其发盘的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发盘既可卖方提出也可买方提出,因此发盘和双方之分。后者习惯上称为递盘 根据上述的解释,构成一个项发盘,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人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 向特定的人提出,即指向有名有姓公司或个人提出。提出此项要求的目的在于把发盘同普通的商业广告公众散发的商品价目单等行为区别开来对发盘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问题持折衷的态度。该公约规定规定;“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建议、仅应视为邀请提出发盘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表示相反的意向。”根据此项规定,商业广告本向并不是一项发盘,通常只能视为邀请对方提出发盘。但是如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发盘的条件,则此广告也可作为一项发盘。 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的确定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的确定,所谓十分确定,即指在提出计约建议中至少应包括下列3个基本的要素: 应标明货物的明称; 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的方法; 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 凡包含上述三项基本的因素的订约建议即可构成一项发盘。如该发盘被对方接受,买卖合同即告成立。 关于构成一项发盘究竟应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有些国家的法律要求将合同的主要的条件,如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时间与地点以及支付的办法等,都要有完整、明确、肯定的规定,并不得附有任何保留的条件,以便受盘人一旦接受即可签订一项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公约》关于发盘内容上的上述规定,只是对构成发盘起码要求。在实际业务中,如发盘的交易条件太少或过于简单,会给合同的的履行带来困难,甚至容易引起争议。因此,我们在对外发盘时,最好将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时间、地点和支付办法等主要交易条件一一列明。 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力的意思。 发盘是订立合同的建议,这个意思应当体现在发盘之中,如发盘人只是就某些交易条件建议又方进行磋商,而根本没有受其建议约束的意思,则此项建议就不能被认为一项发盘。例如,发盘人在其提出的订约建议中加注诸如,“仅供参考”“须以发盘人的最后确认为准”或其它保留条件,这样订约的建议不就是发盘,。 发盘的有效期 在通常的情况下,发盘都具体的规定一个有效期,作为对方表示接受时间限制,超过发盘规定时限,发盘人即不受约束,。当盘未具体列明有效期时,受盘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接受才能有效何谓“合理时间”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采用口头发盘时,除发盘人发盘时另有声明外,受盘人只能当场表示接受为有效,采和函电式成交时,发盘一般都明确的有效期,其规定方法有下列必种: 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例如发盘有效期为5天,或发盘限5天内复采取此类规定方法关于期限的计算,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这个期限应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由发盘人送达受盘人时起算。如果由于时限的最后一天在发盘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地是正式的假日或非营业日,则应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此外当发盘规定有效期时,还应考虑交易双方营业地点不同产生时差问题。 发盘生效的时间和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约定》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时生效。明确发盘时生效时间,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在下列两方面; (2)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一项发盘只要送达受盘人时。即发盘生效之后,受盘人才能表示接受; (3)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内容。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只要在发盘生效之前,发盘人仍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基内容,但撤回通知或更改其内容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如发盘一旦生效,那就不是撤回发盘的问题,而是撤销发盘的问题,发肋的撤回与撤销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将其撤回,以阻止其生效,后者是指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生效之后,将发肋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发盘的撤回 发盘生效后,发盘人是否可以撤回发盘或变更其内容,在这个问题上英美法与大陆两在法系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英美法认为,发盘原则上对发盘人没有约束力,发盘人在受盘人对发盘表示接受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撤回发盘或更其内容。而大陆法则认为,发肋对发盘人有约束力,如德国民法规定,除非发盘人在发盘中订明发盘人不受发盘的约束,否则,发盘人就要受到发盘的约束。 根据《联俣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包括注明不可撤销的发盘。只要在其尚未生效以前,都是可以修改或撤回的,因此,如果发盘人发现内容有误或其它原因,想改变主意可以用更迅速的通讯方法,将受盘的撤回或更改通知赶在受盘人收到该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则发盘即可撤回。 发盘的撤销 关于发盘能否撤销的问题,英美法与大陆法存在严惩的分歧。英美法认为,在受盘人表示接受之前,即使发盘在规定了有效期,发盘人也可以随时予以撤销,这显然对发盘人片面有利。大陆法国家以此问题的看法,相反,认为发盘人原则上应受发盘的约束,不得随意将其发肋撤销。 为了调和上述两大法系在发肋可否撤销问题上的分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取了折衷的办法。该《公约》规定,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肋已经生效,便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只要发肋人及时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仍可将其发肋撤销,如一旦受肋人发出接受通知,则发盘人就我权撤销发盘。 此外《公约》还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发肋都可撤销,下列两种情况下的发肋,一旦生效,则不得撤销: 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或以其它方式表示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受肋人有理由信赖该发肋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 发盘效力的终止 任何一项发盘,其效力幸免可在一定条件下终止,关于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一般有下列几个方面: 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则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发肋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 被受肋人拒绝或还肋之后,即拒经或还盘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发盘人发盘之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故,如所在国政府对发盘中的商品或所需餐汇发布禁令等,在此情况下,按出现不可抗力可免除责任的一般原则,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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