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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方如何依法处理招投标后改变工程量

1.首先,投标后怎么改变工程量这个问题的细节你没描述清楚; 2.总结了一下,招投标后改变工程量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2.1招标是按固定总价报价的(这种情况在私人投资的项目非常普遍):工程量的增减不影响合同及结算价格(除非是设计变更或者增加总价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总价已包干; 2.2招标是按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按实结算: 2.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2.2.1.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调整,其工程数量由承包人按《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2.1.2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调整,其调整的工程数量由承包人按《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的 依据。 2.3一般来说综合单价报价的招标文件中通常还会对综合单价有这样的规定(可以参照执行):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等在施工期间的涨落风险。除以下情况外,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3.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办法为: 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 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企业定额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2.3.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2.3.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除以下情况外,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凡合价金额占投标总价2%以上(含2%)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含15%),其增加部分工程数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数量的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综合单价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同,仅供参考)

业主方如何依法处理招投标后改变工程量

2,招标方是否应对变更后增加的工程量给施工单位以补偿

针对包工包料、一次包死的工程采购,一些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设计变更后是没必要补偿的。但一次包死的也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设计变更除外”,让投标人考虑风险不能包含设计变更的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考虑不周是投标人的责任,而材质、规格的改变是设计变更内容,风险不能算在投标人身上,它是招标采购单位的原因。因此,招标采购单位应给施工单位以补偿。而为了避免之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招标采购单位有必要就“设计变更”的情形作出特殊规定,对“变更后如何处理多出的费用”予以明确。比比招标采购网
随着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发展,我国开始全面实行新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一大举措,在量价分离的基础上,在同等工程的内容、质量、水平和进度的基础上,降低工程造价。 然而,在这计价改革中,唱主角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就显得对控制造价尤为重要。针对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虽然规范上有明确要求,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表现为部分编制内容不完整,该编的未编,已编的部分,留有活口;也存在以建筑工程为主的工程,安装工程工作量相对较小时,有时非安装编制人员编制的安装工程量清单就会出现漏项或工程出入较大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投标单位,在拿到招标文件时,不注意审查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只是把投标报价作为重点,以为控制了总价,投标就可中标,其实不然,由于清单的问题,不仅带来评标过程中的困难,而且也给签订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带来了很多困难。 一、要找专业人员分专业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数量审查。 目前在许多投标过程中,一是由于时间紧,一般公开招标只有一周时间审查工程量;二是投标单位多数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是招标单位的问题,其实不然,若招标文件上要求投标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你没有审查,则清单编制有问题,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否则,给投标单位澄清时间又有什么作用呢?三是投标单位不愿意花钱找多个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数量审查,也许是认为花钱起不了大作用;四是分专业审查,因为工程造价是一个大的综合专业,在具体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根据图纸的专业如建筑及结构、电气设备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水系统、通风空调、弱电工程(综合布线、广播电视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这些专业有各自规范、标准规定,不只是简单的图纸上量管线长度就行了。所以要求分专业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数量审查。 二、根据图纸说明和各种选用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审查。 这一点也就是针对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而要求的。如不同专业对脚手架的要求各不相同,建筑工程有它的计算方法,而安装工程中,电气和给排水工程又不相同。又如在安装工程中,电气设备中有许多调试工作(母线系统调试、低压供电系统调试等),在我接触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经常会漏掉此费用,是施工单位就从来没有做过该工作,还是做了就从来没有收该费用,我不得而知。但我要申明一点,对投标单位,该做的要做,该拿的也要拿,要拿得心安理得,拿得合理。不要该拿的不知道怎样拿,自己又觉得亏了,就只好在其它方面做补偿,做不合理的报价。另外,有时侯,在清单上虽然有量,如电气配管钢管dn32-70m,但钢管的敷设方式没有说明,或有两种方式:明敷、暗敷。这时,你只好从图纸说明中找出其敷设方式或根据图纸分开两种方式的工程量,如明敷20m、暗敷50m。又如给排水中的化粪池,有时要根据图纸说明并查找标准图集才能套定额。 三、根据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工程需要增加的内容进行审查。 前面我反复强调了招标文件,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是我们投标单位如何争取中标的第一要素。过去,经常有人问我,如何取得中标资格,我的方法是第一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虽然招标文件基本相同,但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一定会在招标文件上反映出来,只是许多投标人认为都是一样的,没有仔细看而忽视了。有的工程工程量清单上要求增加的内容与技术要求或招标文件上的要求不统一,通过审查和澄清,可以将此统一起来。 四、对于固定总价的合同,要对项目附属工程、容易变更的内容进行审查。 对于工程量清单加固定总价合同,特别要注意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进行细致审查。因为附属工程有大有小,不能只凭主观认识,要进行实地考察,对其可能发生的情况加以综合,得到一个具有竞争力的报价。根据投标策略,对容易变更的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得到可行的报价。 五、对新规范要组织造价人员认真学习,仔细研究。 在新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增加了措施项目清单。它是指完成该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内容。该内容必须结合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情况填写。因此,在审查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加以修改。
合同一般会有条款,你看看你们怎么约定的。有些会规定调整金额的范围,如在正负20万以内不调整,就属于甲乙双方自行消化了

招标方是否应对变更后增加的工程量给施工单位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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