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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里面的资质要求怎么规定的

没有吧,一般是业主与投标方商量来的。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来评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不可以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要求,评标办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除外。

招标文件里面的资质要求怎么规定的

2,开标时由专家和甲方代表人参加那么甲方的代表人有无资质规定呢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有的标,报名时就进行了资质原件预审,合格后,才可报名,还有一种情况是资质原件后审。比较常见的是开标现场进行资质原件审查。不管怎样,应以该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若要求在开标现场进行资质原件审查,但没有进行,是违规。

开标时由专家和甲方代表人参加那么甲方的代表人有无资质规定呢

3,中标具有哪些法律的要求

我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责任(除赔偿责任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以及其他补救措施等责任方式)需要具体分析,最终可能需要司法机关的确认,但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原理,我赞成违约责任的认定。不论哪种形式的责任,中标的施工企业肯定是要要赔偿的。当然,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等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参考摘自比比招标采购网知识库

中标具有哪些法律的要求

4,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要求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果没有其他目的,很单纯只是指编制投标文件的话。就是要正确理解:“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这句话。
对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投标法没有具体规定。你只要按照购买的招标文件去做投标文件即可。但是一定注意不能偏离的条款一定不能偏离(主要是技术方面和付款方式)。在投标过程中,不要违反招标法第三章的各项条款即可。
简单说就是响应招标文件,再简单说,就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材料。比如对资质有要求,就附上公司证件,对施工能力有要求,就附上业绩证明和财务报表,招投标法对编制投标文件没有很具体的要求……只有对招投标活动的要求。

5,招投标中评标方式有几种

我国目前评标普通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通常评审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中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从而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评审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从而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对技术标应进行以下各项分析:(一)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合理性;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质量、安全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4、文明施工措施。(二)施工工期1、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对工期有承诺及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三)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对质量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1、有与承担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2、近年来获各级优质工程奖、工程安全奖、优秀项目经理的情况;3、项目施工班子配备情况。
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工程招标: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即打分法)。(1)综合评分法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2)最低评标价法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6,招标代理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条件

注册招投标代理公司,都需要什么手续,资质。ahstxj 10级 分类: 企业管理 被浏览2408次 2013.04.06 检举 yfaov 采纳率:53% 10级 2013.04.0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第十条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十一条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第十二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七)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八)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九)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十)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
一、甲级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标准  1.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 固定职工不少于10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均须是本单位固定职工,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  3.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4. 完成过两个投资1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并有多种专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业绩。  二、乙级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标准  1.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 固定职工不少于7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均须是本单位固定职工,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  3.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  4. 完成过两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并得到委托单位的认可  三、承担业务范围  1.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跨专业承接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限在本市核定专业内承担投资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丙级招标代理机构限在本市核定专业内承担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http://www.zizhiguanjia.com/zsk/zzdb/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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