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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终验叫什么啊

终结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终验叫什么啊

2,请问工程项目中常出现的一个词中交是什么意思

中交的全称是中间交工 就是分部(子分部)工程交工一个大项目可分为很多小项目 这些小项目就叫做分部(子分部) 当这些小项目完成时 需要中间交工 中间交工审批以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 做资料的都懂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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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销售认筹期公开期强销期和尾盘期分别是什么意思 搜

认筹期是指项目认领VIP卡、交预约金阶段,在开盘前;公开期(一般只说项目公开,接受咨询)是指项目公开面世,接受咨询阶段,在认筹前;强销期是指项目开盘当天销售及接下来强势销售阶段;尾盘期是指项目大体销售(一般到项目销售80%以上)基本结束,剩余小部分房源的销售阶段,一般到了尾盘期优惠额度会增加,但房源也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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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问工程项目中常出现的一个词中交是什么意思

中交这个词语的意思是“中期交工”,意思是建筑单位完成工艺运行路线上的建设内容,可以进行系统施压,水电联运等工作,但是还有一部分剩余工作没有完成。读音:zhōng jiāo用法:通常用于古天文学和工程学中。

5,B2科目一预约考试下来显示预约成功三小时内交费不交就被取消什么

运管处规定必须到21天才可以考试科目二
只要是在考试前一天取消预约的就不用交补考费。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小车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俗称s弯)五项必考。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6,中交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

一、指代不同1、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2、中交验收:又称中间验收,是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有关勘察(地基与基础部分)、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的要求进行记录。二、验收对象不同1、竣工验收: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2、中交验收: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下防水);主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钢、砖、木等受力结构);幕墙工程;电梯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或质监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确认的有关分部(子分部)工程。三、验收内容不同1、竣工验收: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2、中交验收: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验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间验收

7,交房是什么意思

请追问!如有不懂。 谢谢。否则,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很高兴为你解答,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也是可以的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
地产商把房盖好了,清理合同目地,然后就及时把房给买主履行义务和交接手续~叫交房。
交房是指房产交付使用。一手房交房指房产商把建成的房产交钥匙给买家,买家可以入住的时候。二手房交房指业主把房产钥匙交给买家,买家可入住的时候。
收楼,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卖房者将所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或自有房屋)交付给购买者的行为。

8,竣工的工是什么意思

竣工 jùngōng [be completed] 工程完工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指的是手续上的 理论上只要所有设备安装(打压完毕)就可获得手续上的竣工 上面只所以说“理论”是指即使有的设备没安装完毕,但如果不影响整天验收的话,工程照样竣工
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二者明显区别是:时间上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从验收主体来说,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性质上来说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

9,EPCOM总承包模式是什么意思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点主要有: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3) 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EPC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EPC的衍生(一)F+EPC模式F+EPC模式是应业主及市场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F为融资投资,F+EPC为融资 EPC,须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该模式是未来国际工程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向。(二)F+EPC+O模式F+EPC+O为融资+EPC+运营,由承包商提供融资并负责运营的服务交钥匙模式。(三)EPC+O&M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在完成后继续负责运营、维护。(四)I+EPC模式I+EPC为以投资为引领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以投资为动力,设计为龙头,实现设计、生产、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建设管理。(五)PPP+EPC模式PPP+EPC不是PPP的一种具体模式,而是在解决资金问题上融合社会资本,建设上采用EPC模式的组合。(六)BOT+EPC模式BOT+EPC模式,即政府向某一企业(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共基础建设和运营,而企业(或机构)在公共基础建设过程中采用总承包施工模式施工,当特许期限结束后,企业(或机构)将该设施向政府移交。(七)RD+EPC模式RD+EPC为业主委托工程总承包模式。(八)EPCM模式EPCM模式,即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是指,承包商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阶段的管理,这是一种目前在国际建筑业界通行的项目交付模式。同时,EPCM管理方还需要对项目的其他方面进行管理,如: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的进度,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准备成本规划、成本估算和文件控制等。(九)PMC+EPC模式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是指项目管理承包。PMC是由业主通过合同聘请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的代表,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工程监理、投料试车、考核验收等进行全面管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过程的EPC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EPC工程承包商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全面执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十)IPMT+EPC+工程监理“IPMT+EPC+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模式,为项目一体化管理模式。IPMT是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的缩写,直译为项目一体化管理组。通过这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达到优化工程组织,确保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费用,加快工程进度,有力推动石油化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又好又快的建设和投产。“IPMT+EPC+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模式,是借鉴国外通用的(PMC+EPC)管理模式和国内流行的业主自营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石油石化工程建设实际,在项目管理模式上的探索与创新,是国外先进工程管理理论与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的结合。参考资料来源:EPC--百度百科
我的理解:EPC=Engineering+Purchase+Construction设备采购建设合约(也即交钥匙工程) O&M=Operation & Maintanence (运营与保养)
一、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什么都是施工方的。  二、沙特这个项目招标,中国铁建为了中标,报了个价,采用总承包模式;如果项目不竣工且达到国际通行标准的要求,它就别想拿到钱。  三、可以细读:签合同时“只有概念设计”,做工程时“实际工程增加”“运能提升”“业主误工”“业主要求已完工工程进行变更”导致亏损,这都是骗人的鬼话。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三)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EPC

10,如何理解工程结算这个科目

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属于成本类。它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例如: 1、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2、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的意义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工程结算的方式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工程预付款的拨付与扣还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要对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资料提出后要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为简化手续,应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通常所称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为:   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交付工程进度款。 竣工验收及其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的含义及要求。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点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   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②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③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④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⑥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   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决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2)竣工结算方式。   结算书以施工单位为主进行编制。目前竣工结算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①预算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因此又称这种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②承包总价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可以调价的条款,一般不予调整。因此,凡按总价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项不可预见费用。   ③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   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   ④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   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 工程结算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工程结算时你和对方结算的时候才有的科目 本期结算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在你支付那些工程项目的费用例如工人工资 材料费用等的时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工资 原材料 等等科目 如果工程需要跨年度才能完工的话 你就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没有跨年在本年开工本年就完成了 当然就不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了 然后再你最后工程完工后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财政部制定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办法中增设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与原有的处理相比进行了较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工程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与认识      “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1.“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   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如此核算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各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2.“工程结算”业务处理依据   (1)工程价款结算单。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直接和该科目发生对应关系的科目有“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故该科目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影响。(2)建造工程结算合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建造合同完工后,根据“建造工程结算合同”或“建造工程竣工证明书”等资料,作为结转“工程结算”   与“工程施工”的书面证明。      二、“工程结算”与其他科目的关系      为便于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成本支出以及收入、费用确认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五个科目的会计核算对象应保持一致,均应按某项建造合同以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或分立后的单项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 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建造合同完工后,两科目同一核算对象的余额应自然一致(相等),两科目对转结平。至此关于该合同的工程结算与成本、毛利核算工作结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科目单独归集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工程自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毛利。在合同完工前,两个科目的余额期末不进行结转。通过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两个科目余额的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及所有工程施工实际占用的资金或占用发包商的资金情况。合同完工并结算完毕后,两科目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以及所有工程资金占用及已确认的毛利状况等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在数量和有用性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2. 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情况,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在某项建造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通常会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累计发生额自然相等,表明该项工程确认的收入与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一致。如果出现差额,则表明存在计算错误。在某项建造合同的施工过程中,根据“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如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合同收入采取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此时,确认收入额会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有一定的差别。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时为规避风险,往往有所保留,施工期间确认的工程价款大多小于实际应确认的金额。尤其是跨年度工程,在完工前确认的收入与结算额之间存在差别将难以避免,但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按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相比,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3. 对“应交税金”账户的影响。   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于同一年度内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可采取完成合同法,平时办理结算价款时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于工程全部完工或实质上已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但按照税法规定,对实行按工程项目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或实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等方式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此时应注意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对应纳税金的影响。   4.“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之间在账务处理上没有对应关系。   处理日常业务时,应注意“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与“工程施工”账户之间的对应。在没有发生合同预计损失的情况下,合同完工后,同一核算对象的“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累计发生额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的累计发生额通常是一致的(未考虑工程完工后处理残废料收入的影响),避免出现确认成本与实际发生的成本不一致的现象。      三、“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在会计报表中的应用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度、制定加速资金周转措施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降低企业负债。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可以提供“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这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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