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寄嘉兴人才公寓的明信片到哪里找我写了详细地址7月6号寄的但到

动车高铁都在南站公交:加创路坐14路到嘉兴学院转97路到南站
一般都放在各小区里的收件箱,或者门卫保安处。如果没有时间这么长基本可以判定是寄丢了。

{0}

2,成都人才公寓申请电话查询和线上查询是什么

电话查询: 办公电话:028-12345 保障房交易:028-86279033 投诉电话:028-86279097 线上查询: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http://cdzj.chengdu.gov.cn/。

{1}

3,成都人才公寓申请办理流程和线上查询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定、确定人才类别以及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经信部门对产业新城(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建立与组织、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对所属人才进行资格和类别认定后,将相关数据和审核结果交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资格认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认定时间从提交证明后计算。区(市)县组织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区(市)县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经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人才安居信息平台自动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区(市)县房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审核情况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线上查询: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http://cdzj.chengdu.gov.cn/。

{2}

4,青岛市人才公寓

我市将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两院院士等六个不同层次的人才,相应地提供65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企业可自建租赁型人才公寓  记者昨日获悉,为缓解各类人才住房难题,我市将大力发展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或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投资创业人员,并且其在青岛市内无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共分为六个层次。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和免收租金人才公寓政策不予重复享受。对高端人才,结合其居住需求可提供租赁型人才公寓,也可提供产权型人才公寓;对其他人才,通过提供租赁型人才公寓解决其过渡性居住需求。  人才公寓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按照“市级组织、区(市)负责、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列入市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房源的建设和筹集。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辖区人才公寓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的人才公寓建设任务。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可以所属国有投资公司(机构)投资建设人才公寓。集中建设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确定市、区(市)和功能区国有投资公司(机构)作为建设主体。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在企业较为集中的园区和孵化器较为集中的功能区,由园区或功能区统一划定土地集中建设人才公寓;用工规模较大或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政府可提供土地,由用人单位投资建设人才公寓。  供地模式上,租赁型人才公寓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产权型人才公寓参照限价商品住房政策,采取“定房价、定供应对象、定建设标准和套型面积”,以出让方式供地。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原用地性质可以保持不变。  在房源申请方面,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住房情况后,按照人才公寓分配原则将申请人排序并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根据人才公寓建设和申请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组织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组织部门审核意见将住房分配给用人单位,并签订房源分配协议。然后进行配前公示、排序选房、签约备案等程序。  产权型公寓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规定》提出,产权型人才公寓价格,在土地出让前,由国土资源房管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已确定的价格,按照住房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整个项目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价格。  产权型人才公寓办理房地产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在《房地产权证》上注明“人才公寓”,以及购买标准内面积、购买价格、上市交易等内容。  产权型人才公寓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需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区域内及周边配套区域定向建设或分配的产权型人才公寓上市交易时,应当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定向出售,其他产权型人才公寓出售对象不限。  租赁型公寓租金不得高于同区域房租80%  租赁型人才公寓,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租赁型人才公寓应当适当装修,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的租住需要。  财政直接投资建设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原则上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企业等单位投资建设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届满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出售价格由房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拟将土地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届满前一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的人才公寓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单身公寓形式建设的人才公寓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  人才公寓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应追缴不当得利。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青岛人才公寓申请条件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店前村 3路公交 平度汽车站 1路东线去铜牛 转3路到海尔下 附近就是 问一下居民

文章TAG:人才  人才公寓  公寓  信息  人才公寓信息公示在哪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