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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章建筑哪个部门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违章建筑哪个部门管

2,违章建筑举报了无人管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如果有物业,就先找物业,如不行就找居委会协商解决,或者找城管部门,再不行就上派出所告他,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城建
城建局
市建部门】

违章建筑举报了无人管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3,家里给我找了两份工作一个是在派出所做协警一个应该是在城建

这两个都没有编制,但是建议选择第二个--城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原因:1,做协警待遇低不说,很多杂活都是协警的事,得值夜班等。。而且有一定的危险性 2,城建局下属单位工作环境稳定,业余可以自己学习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
协警比较苦,因为不是在编,经常干得罪人的事,还要背黑锅。
城建局

家里给我找了两份工作一个是在派出所做协警一个应该是在城建

4,户籍登记机关是什么

户籍登记机关是户籍所在地负责管理户籍的公安机关。
户籍登记机关是户籍所在地负责管理户籍的公安机关。几年来,我国的户口登记工作,特别是城市的户口登记工作,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基础。这一工作,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持社会秩序,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们的国家建立才八年,现行的户口登记制度还是很不完备的,它的主要缺陷是:第一、制度不够统一,不仅城市和农村应该统一的没有统一,就是这个城市和那个城市也不完全统一。第二、有些应当规定的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得不够妥善。例如:公共户口管理不健全,没有规定制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和控制迁往边防地区的户口,以及没有适当限制那些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的户口变动,等等。第三、还有一些制度,适合过去的情况,今天情况变了,需要适当地加以修改或者废除。如像住医院病人的登记报告,旅店来客的每日报告,等等,都没有适时地加以修改或者废除。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就是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该区的公安机关的户籍科,楼上是对的

5,举报违章建筑应该找哪个部门还有这

对于违章建筑,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12319。依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 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违章建筑,依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管理。 对于违章建筑,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 举报中国12319。 依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 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应该找城市管理部门,就是常说的城管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是: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及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6,城建执法大队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城建执法大队属于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一、行政主体资格的认定,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由此分解出三个标准:1、权,即独立的拥有并行使行政权力;2、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采取行政行为;3、责,承担由其采取的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诉讼做被告、复议被申请人、赔偿义务机关等。这其中最终确立的标准是责,有权有名未必都是行政机关,有责则一定是行政机关。  具体说来,那些行政机关、机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我们把它分为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与个人三类来分析:  1、 中央机关与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主要有六类:  a,国务院  b,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部委行署。  c,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直属单位分为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直属机构就是我们常见的直属局,如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等,直属事业机构,总共有30多个,但是只有几个根据法律授权或国务院授权的,是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考试中常考的是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特设机构只有一个,就是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d,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我们称之为部管局,去年考到了国家粮食局,问他属于哪个部门?他就是一个部管局,有国务院下属的农业部来管理,类似的还有中医药管理局,属于卫生局管理,外汇管理局,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他们都不直接属于国务院,而属于国务院下属的一个组成部门。  e,经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考试中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公安部下属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边防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  f.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去年议事协调机构考到了学位委员会,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是根据学位条例的授权,这里注意学位条例是法律,虽然他不叫做什么什么法,同样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是法律,他们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只是不叫做什么法,这样的法还有很多,我们只需要注意这两个就可以了。  除了以上的六类,其他的国务院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也分为六类:  a,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到省级人民政府。  b,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中央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基本上中央有什么部门,地方也有什么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定语,必须是县级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是没有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c,三种派出机关,具有准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及县级政府或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  d,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e,经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税务所,  f,特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  除以上六类之外,其他的地方政府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都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3、第三大类是非政府组织和个人,非政府组织经过授权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包括四类:  a,被授权的企业组织,如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  b,被授权的事业单位。  c,被授权的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  d,被授权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以上四类组织可以根据授权获得行政主体资格,这里必须是授权,仅仅委托不产生主体资格的取得。  二、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与机构  这里要注意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的设增减并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其他部门和机构的设增减并,可以由国务院自主决定。地方人民政府的设增减并要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派出机关的设立,省级政府设地区行署须经国务院批准,县级政府设区公所须经省批准,市辖区或县级市设街道办事处须经上一级政府批准。  三、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  3、方式不同,行政授权可以通过直接授权的方式,如《学位条例》第七条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也可以通过间接授权的方式,如《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享有学位授予权。行政委托可以通过实际委托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推定委托的方式,若授权依据不足的,推定为委托。  4、后果不同,行政授权使被授权的机构获得行政主体的资格,行政委托被委托的机构并没有获得行政主体的资格。

7,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执法监察,又称执法监察,是关于监察的一个特定概念,是指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对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管理领域、行政监察领域的行政执法监察。按照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研究对行政执法监察制度的分析,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要强调行政处罚;监察是监督和检察的简称,也是广义执法的一部分,强调督促相关各方履责,其中的监督是指察看并督促,检察是指制约与纠察。行政执法监察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察;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由于行政执法监察及其队伍建设的实践长期领先于该领域的理论研究,造成了将行政执法监察与行政监察混淆、或认为行政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的分支等错误认识。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是在各个行政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监察的执法队伍,职责是对该行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对违反该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如:环境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海洋执法监察大队、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文化执法监察大队等。由于行政执法监察实践长期领先于理论研究,且由于各个行业、各地在执法监察中的探索所处阶段的差异,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也常与执法监察大队、执法大队、监察大队混用。《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就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队伍的变迁为例,专门介绍了北京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察队伍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机构设置变迁。
环境监察大队是区市县环保部门的下属机构。大队:县、自治县、旗、市辖区等县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一般为副科到正股级,如县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局执法大队、县税务局稽查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是成都市环保局直属行政执法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正县级,市财政全额拨款。成立于1980年,原为成都市排污收费管理处,1981年更名为成都市环境保护经济管理处,1986年更名为成都市环境污染监理所,1996年增挂成都市城建监察总队环境保护大队牌子并合署办公。2000年更名为成都市环境监理支队,2003年更名为成都市环境监察支队,2008年更名为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由于行政执法监察制度的创制与发展源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呈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自发实践探索过程,且各行业的执法监察实践长期领先于该领域的理论研究,缺乏对执法监察二重性的正确认识,造成了在执法监察实践及队伍名称中,长期将执法监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监察执法以及监察长期混用(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队伍就有城管监察大队、城管监察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城管执法监察大队等多种名称),甚至将执法监察与纪检监察、行政监察错误混淆,产生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的分支等错误认识(当然行政监察领域的执法监察确实是行政监察的一个组成部分)。行政执法监察是关于监察的一个特定概念,是指执法监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执法监察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通常所说的巡查监察;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通常所说的执法处罚。《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就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市容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Duality of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监察,通过执法巡查监察和行政处罚的实施,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主体依法行事,达到社会共治。行政监察领域的执法监察,主要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活动中得以贯彻执行。执法监察大队包括各个行政管理领域的执法监察大队,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环境行政执法监察、土地执法监察、民政执法监察、劳动执法监察、海洋执法监察、规划执法监察等行政管理领域的执法监察。当然纪检监察、行政监察等国家监察领域的执法监察一般属于内设的执法监察室,而非执法监察大队。
所谓“监察”,意指监视、监督。行政监察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它是国家的宪法确定、最高权力机关决定通过,在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在我国,行政监察特指设立在各级政府内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构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行政违法、违纪行为实行纠举、惩戒的活动。
每个行政单位都有自己的行政执法部门,这个机构的市为了维护本系统权限内的法规与政策良好的实施。林业和电业有自己的公安系统,水利、环保、国土、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等单位都有自己独立的执法部门。比如有人破坏河道,这个就归水利监察负责;有人未经国家审批非法占地,私自开采矿产资源,这个就归国土监察管。 明白了吗?
你这个帖子,我觉的你不应该发,应该直接去检举.. 联系上那些受欺负的 老板 们..一起去检举.. 还有一点,就是那些老板,也不一定就是什么好东西..无商不奸..忽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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