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有什么影响,如果招标文件中没设置废标条款会不会影响开评标求大神解答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1-04 23:38:44
本文目录一览
1,如果招标文件中没设置废标条款会不会影响开评标求大神解答
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中所明示的废标情形,不特别说明也是可以废标的,但作为招标文件编写者还是应该在文件显著位置明示废标条款的。可以,但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中标单位可不干
2,废标的后果严重吗
法律分析:废标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的。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废标和弃标是什么意思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应该能收回保证金。
弃标是自动放弃中标的.(必须是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废标有什么后果
一、废标有什么后果1、废标支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的赔偿,如果已交了履约保证金,那也要双倍赔偿的,并且要支付所有中标单位的投标阶段的费用。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二、废标的情形有哪些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制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招标采购过程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四种情形的,都是属于废标的范畴。
5,哪些情况应该废标废标后如何处理
答:《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同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废标后,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同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6,废标有什么后果
废标支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的赔偿,如果已交了履约保证金,那也要双倍赔偿的,并且要支付所有中标单位的投标阶段的费用。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废标的定义: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二、废标的情形如下: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根据我国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在这些规定中,“废标”是一个名词,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而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程序的资格的投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7,什么样的标书会被认为是废标
一、废标的定义: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二、废标的情形如下: 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在这些规定中,“废标”是一个名词,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而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程序的资格的投标。当然可以,如果你没有盖章或者没有按照招标方给定的封面格式都会废标。
8,你好我想请问公司报价政府采购标我公司出现废标有没有权利
公司报价时出现了废标,报价公司是有权利知道废标原因的,废标原因必须是招标文件列出的废标项,如果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解释不出废标原因,可以进行质疑投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包括投标前和投标过程中,串通一气,商量好采取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等行为,既包括多方相互串通,也包括多方串通。围标,所谓围标有一种说法就是在甲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想中标的供应商联合其他供应商一起参与甲方项目的投标活动。控标主要指的是控制报价,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设定拦标价,一是设定标底,然后在评标原则中据此确定的中标的分值和标准。陪标,就是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为废标)。简介所谓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为废标)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9,什么是废标
废标没有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投标文件的形式要件而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接受、从而无法成功竞标,丧失订立合同的机会。 1、以他人名义投标; 2、串通投标; 3、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4、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5、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企业成本)且拒绝(不能)提供合理书面说明; 6、未能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7、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包括: 7.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担保有瑕疵; 7.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投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4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7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 9、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备选标除外); 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0,商务标废标原因
一、商务标废标的定义: 商务标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二、商务标废标原因: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2、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突破预算额度。换句话说,就是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是采购支付的最高限额。一旦各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采购预算,表明投标人的要价超过了采购人的支付能力,采购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应停止招标活动。 3、采购任务取消。 政府采购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讲必须开展,不能取消。但在特定情况下,已经确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开始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取消。 4、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在采购活动中,有可能发生下列情形: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上述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由于招标文件的要约各不相同,涉及商务标中是否需要资质证明及废标处理应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文章TAG:
废标有什么影响标有 有什么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