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从标书上看出围标

这个有难度的,一般是看不出来,但那些交递标书的时间靠得近的,然后明明是两个单位却在窃窃私语的,基本可以判断是围标单位。
评标办法中,某些项,很偏袒某个公司,别的公司基本达不到标准的,还有价格分数部分的,评分办法都可以看得出,具体可以互相讨论qq:78532695

如何从标书上看出围标

2,如何防止围标串标

  现在招标在我国应用范围扩大,采购品种增多,参与人数不断扩大,成为人们越来越多的话题,由于我国法制对围标串标处罚力度不够,现在供应商之间的围标、串标成为招投标中的病毒,严重影响我国招标投标的正常发展,为了招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对防止串标围标提几点建议:评标专家中有2/3专家认定有串标可凝点应重新招标,对原供应商戒免谈话一次,凡参与两次戒免谈话的,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招投标;评标前掌握该招标商品的批发或出厂价格,如果有偏离经专家认定废标;参与串标的供应商一人拿出真凭实据揭发参与的其他串标的供应商的,重罚串标供应商,重奖揭发人并给予保密,

如何防止围标串标

3,如何破解投标单位的围标现象

针对围标产生的原因,想要完全破解围标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围标现象的发生:  1、健全配套法规  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应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2、改进评标办法  推行最低价评标法。 “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这也是国际惯例;采用综合评法的要科学设置拦标价,把不合理投标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了定标的原则,节约了建设资金。  3、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应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使招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坚决依法处理。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执业精神和执业素养。  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评、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还应加强招标代理、招标公证等中介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优化招标环境  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力争使更多潜在投标企业参与竞争。投标企业较少时(尤其刚好为三家),招标单位应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而没有报名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以确保形成有效竞争。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应及时予以废标,防止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企业找人陪标。  5、完善招标程序  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建议取消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可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取消现场踏勘,可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取消集中答疑。招标单位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答复。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  做好招投标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必须将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破解投标单位的围标现象

4,招标商怎么避免投标商围标

这个好像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最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于围标、串标等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你发现有以下这些迹象可以判定为围标。 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没办法控制,投标商也是一个利益集团,也有行业保护
要说做到完全控制,那几乎就是天方夜谭。只能说尽量预防和避免,下面说说我的一些体会,仅供参考。1、招标人应做的工作:充分了解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把不确定的因素放到招标工作之前完成,不打无准备之仗。2、对投标人的一些附加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时法人代表到场,携带身份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等;3、招标人企业内部自律:不要把不该投标人知道的信息透露给投标人知晓;4、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控制:选择企业信誉良好且规模较大的代理机构参与招标;严格控制代理机构可获得的信息。以上几条如果招标人能够完全理解和掌握分寸,那么我想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围标行为的发生。
目前的招标状况围标、串标现象非常严重,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的办法来制止这些现象,但效果甚微。为什么围标串标会这么严重?它的危害在那些方面?用什么办法要解决或都控制这些问题?不是我们一二句话可能解决的,大家分析一下:围标串标的背景,围标串标的原因,围标串标的手段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不是我们可能做到的。这是个社会体制问题,不是单纯技术问题,你提的这个问题太大,无法无给满意答案.......哈哈

文章TAG:怎么  质疑  围标  如何  怎么质疑围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