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我们应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发,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具体来说,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1、加强政府采购立法,建立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从国际上看,凡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政府采购法规体系,这些法规政策对保证政府采购的几个目标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政府采购的历史短,没有制定政府采购法,因而在采购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不利于采购活动的开展。考虑到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在整个政府采购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制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势在必行。在制定我国政府采购法时,一方面要立足于本国国情,同时结合国际惯例来确定;另一方面在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时要有利于财政对这项工作的主导地位的形成。具体来说,我国的政府采购法的内容主要应包括:(1)适用范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应当确定为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采购方法或程序的确定。从我国情况来看应选择以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的结构。(3)采购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有效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等。2、加快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建设国际上的政府采购模式大致有三种类型:一种是集中采购模式,由财政部门或另由一个专门负责的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一种是分散采购模式,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一种是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由财政部门或一个专职机构直接负责对部分商品的采购,其他商品(主要是低价值和特殊商品)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从我国情况来看,我国应实行半集中半分散的模式。对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部分,通过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来组织进行,从而有利于形成采购规模,节约财政资金,有利于加快政府采购市场的形成;对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部分,由各支出单位自行进行,但必须遵循有关的政府采购法规政策。

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2,如何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采购是一门学问。采购工作涵盖了统计学、成本会计学、经济管理学甚至谈判技巧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对事业单位而言,采购是在做好资金预算的前提下,如何利用单位的有限的资源去办更多的事情,最大化的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空间,从而有效的控制成本,以实现单位节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采购要做好预算,又要做好采购中的管理和运作,还要时刻撑握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以及对变化莫测的市场的灵活应对,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规范的、科学的采购管理制度对实现一个单位的有效资源配置起到很关键的作用,所以如何做好采购工作显得极为重要。 作为单位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下面本人就作为事业单位采购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怎么的素质,如何做好采购工作谈谈一些个人的心得和见解。一、 具备“德、能、勤”三个素质德----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是很关键也是最首要的。采购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廉洁意识,遵守廉政准则和工作程序,搞好廉洁自律,将采购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牢固树立职业道德意识。能----要具有广阔的知识储备。随着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制度的建立和规范,采购工作越来越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这就要求采购工作人员需要懂得市场经济、财经、招投标、合同、计算机、谈判等方面知识,要具备法律知识,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分析能力,具有优秀的写作和口语表达能力,熟练操作电脑的常用软件,熟悉、掌握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自己与单位的相关人员的工作关系,做好协调工作,还要熟悉、掌握国家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准确撑握市场行情,了解相关行业的的信息。勤----要具有踏实肯干的敬业精神。采购工作人员必须能吃苦耐劳、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对各项工作要勤于思考、超前思考,细致周密,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必须勤奋、踏实、兢兢业业,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同时,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管理制度,也充满了探索性和挑战性,要求采购人员要有勤学苦干、勇于探索精神。
大部分事业单位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对财务管理认识不到位、粗放型管理、对财务管理的职权不分等情况,财务管理部门尚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环境,理财观念陈旧,普遍存在着“等、要、靠”的现象。一些单位领导不重视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职能难以发挥,违规违纪现象不断发生,而且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参与财务管理的意识不强。部分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比较差,对财务管理的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了解甚少,没有把单位财务管理作为议事日程加以研究和探索,致使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严重脱节。所以想做好财务工作要树立全局和系统的理念,通过系统地优化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工作流程,比如使用日事清进行财务工作的日志记录,可以进行周、月度总结,最终实现以“最优的质量和最低的资源的产品,对社会需求作出敏捷的反应。”思想观念新,要树立适应集体观念和主人翁意识,能自觉地进行自主的管理。要一专多能,能一人多岗位操作,并有能力参与管理工作。要有团体协作精神,依靠集体智慧去解决工作和管理中的难题,坚持效益价值优先原则。

如何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3,如何做到一名优秀采购

一、 具备“德、能、勤”三个素质 德----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是很关键也是最首要的。采购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廉洁意识,遵守廉政准则和工作程序,搞好廉洁自律,将采购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牢固树立职业道德意识。 能----要具有广阔的知识储备。随着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制度的建立和规范,采购工作越来越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这就要求采购工作人员需要懂得市场经济、财经、招投标、合同、计算机、谈判等方面知识,要具备法律知识,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分析能力,具有优秀的写作和口语表达能力,熟练操作电脑的常用软件,熟悉、掌握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自己与单位的相关人员的工作关系,做好协调工作,还要熟悉、掌握国家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准确撑握市场行情,了解相关行业的的信息。 勤----要具有踏实肯干的敬业精神。采购工作人员必须能吃苦耐劳、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对各项工作要勤于思考、超前思考,细致周密,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必须勤奋、踏实、兢兢业业,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同时,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管理制度,也充满了探索性和挑战性,要求采购人员要有勤学苦干、勇于探索精神。 二、树立五种意识 1.是责任意识。首先应当明确采购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在工作中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心,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范围要熟悉,业务知识要全面,要做到货比三家,多看几家,多谈几家,比较质量,比较价格,做到采购质量和价格都是最好和最便宜的。 2.是服务意识。采购是服务的提供者,单位的各部门等都是采购的服务对象,采购需要了解他们的需求,并让他们了解针对这些需求采购可以起到什么作用,同时协助他们达成目标。所以采购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采购工作者必须树立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应该为使用部门提供良好的服务。 3.是节约意识。采购工作人员不能仅仅是会购买东西,还要会盘活现有的资源,尽量地利用单位现有的资源解决实际问题,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能主动和领导沟通,能正确领悟领导的意图,降低采购成本,避免资金浪费。 4.是统筹意识。采购要有计划,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在采购前做好计划,合理地安排用车时间和采购路线,尽可能的减少采购的次数,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节约了资源。对所负责购买物品的行情变化及单位库存的多少要能从多方面去分析,并总结出一定的规律来,做到心中有数,能对不同时期所面临的采购难题,提出自己的分析及给出相对应的采购策略。 5.是学习意识。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项工作的发展,采购项目的范围和品目越来越多,对象和技术越来越复杂,需要采购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层次,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采购工作需要,胜任更多更高的采购任务。因此,采购工作人员要加强日常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采取专家指导、经验交流、自学等多种形式搞好业务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增长才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使采购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较快提高,能独当一面搞业务,从而提高采购的实施效能。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也将不断地深入发展和完善,采购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也会越来越强,对采购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采购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水平。采购工作人员只有不断进取,苦练本领,提升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做好采购工作,为管理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如何做到一名优秀采购

4,参加政采都需要什么资格和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  本法第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立法目的  明确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是国际通行做法。联合国贸易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是指导发展中国家制定政府采购法律的范本。《示范法》第六条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并列明了五项基本资格:一是具有改造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经验、声誉和人员。二是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能。三是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停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情况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四是履行了缴纳本国税款和社会保障款项的义务。五是在采购过程开始前若干年(颁布国规定)内,该企业或其董事包括主要工作人员未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或者与以假报或虚报资格等手段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存在曾在其他方面被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停业或取消资格的问题。美国、韩国、意大利等国家都有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规定。  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作出资格要求规定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采购项目都是为了满足政府机构更好地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必须保证效率和质量。因此,对供应商要提出能力要求,包括生产能力、制造能力、供货能力、提供服务能力等。二是政府采购机构多为政府机构,是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者,因此,在采购活动中,应当率先做到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鼓励诚信,为社会公众起示范和带头作用。包括不能采购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供应商的产品,否则就是对这类企业的认同和纵容。三是从源头上促进公平竞争。政府采购要求做到公平交易,但这种公平不只是交易环节的公平,而是从源头上就要做到公平,使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如有的供应商因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或不履行法定义务,以此降低成本或减少投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即使其质量最好,报价最低,如果决定其中标,显然对其他遵纪守法的供应商是不公平的。因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应当允许这类供应商参加。  在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尤其是政策性要求普遍重视不够。采购人关注的重点是商品,至于商品的原产地,生产商品的企业是否遵纪守法,普遍关注不够。究其原因,是将政府采购与个人采购行为混为一谈。政府采购要站在政府立场上开展采购活动,要体现政府的行政行为,要对政府负责。例如,关闭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是政府的一项环保政策,各级政府机构都有义务贯彻执行,如果政府采购也采购小造纸厂生产的纸张,就是对自己制定的政策的否定,这一政策也就难以贯彻落实。这一事例说明了规定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没去办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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