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邀标及邀标的程序,建设工程从邀标开始有那些程序和步骤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5-07 18:11:40
1,建设工程从邀标开始有那些程序和步骤
程序:1:项目立项批文,2:委托设计出设计图,和项目预算,3:投给有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4:请建筑施工监理,5:召开投标会。6:议标指定承包单位。
2,哪些采购项目可以招投标 采购软件系统能否招投标不同招标项目的
常听说那些项目必须招标的问题,其实所有项目都可以招标,软件系统当然可以招标了。招标过程是有花费的,标的较小则得不偿失。不同项目的挑战要具体分析,核心都是创造适度的公平竞争环境以实现采购目标。国有资金项目邀请招标需要经批准,其他资金来源不需批准;一般程序:1、确定潜在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短名单)2、发邀请函3、发售招标文件4、澄清或答疑5、开标、评标6、发中标通知7、签订合同
3,约标具体条件是什么
约标期限 3个月以上,领投金额不少于10万,跟投金额不少于1万然后人家约标还有加息呐,约标期限3个月加息奖励0.5%;约标期限4个月加息奖励0.7%;约标期限5个月加息奖励0.8%;约标期限6个月加息奖励1%;约标期限12个月加息奖励1.2%一定一定,要找人家客服提前约标。一次性投标50万以上就可以申请预订,通过审核后就可以了。也可群内组团预约(50万找5个人,一人10万就可以了),每个项目预约人数不超过5人,总额不低于50万,3小时内满标,也可以联系他们的在线客服啊~
4,市政工程造价超过500万可以邀请招标吗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根据以上,我觉得不可以邀请招标是这么个道理,但这么大的标段,是不允许邀标的啊!再说道路不在“特殊工程”、“特殊项目”范围之内,压根没邀标的资格,必须公开招标的。
5,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中是什么时候进行的资格预审
投标邀请书,是招标人向特定的投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和之前弄没弄过资格预审没有关系。只要招标的标的情况满足邀请招标的要求,九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了,邀请谁,那是招标人定的。当然在考虑邀请名单时,会考虑很多方面因素的问题(其中肯定也包括潜在投标人得资质能力问题)。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准确的将应该是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书面通知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结果,只是一个通知而已。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里面已经载明了,投标人也知晓了,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里面再有的话就没有必要了。如果是委托招标的话,通知书一般是招标代理公司发送给投标人的,告诉投标人资格预审已经通过了,凭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邀请书,他大概的意识是竞争性谈判招标吧?也就是邀请招标吧??邀请招标资格预审的话 你联系招标公司 谁给你的招标文件 你就找谁 问问他们具体的时间什么时候举行。这都是招标文件里应该明确规定的啊···建议你详细的看看评标办法吧··
6,什么是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如上所述,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公开招标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往往得不偿失;另外,有些项目专业性较强,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的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同时又能够相对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优势。根据本条的规定,邀请招标的特点是:(1)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招标还可包括个人)投标。与公开招标不同,邀请招标不须向不特定的人发出邀请,但为了保证招标的竞争性,邀请招标的特定对象也应当有一定的范围,根据本法第17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2)邀请招标不须发布公告,招标人只要向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即可。接受邀请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其他人无权索要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应当指出,邀请招标虽然在潜在投标人的选择上和通知形式上与公开招标有所不同,但其所适用的程序和原则与公开招标是相同的,其在开标、评标标准等方面都是公开的,因此,邀请招标仍不失其公开性。邀请招标可以采取两阶段方式进行。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如上所述,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公开招标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往往得不偿失;另外,有些项目专业性较强,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的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同时又能够相对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优势。根据本条的规定,邀请招标的特点是:(1)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招标还可包括个人)投标。与公开招标不同,邀请招标不须向不特定的人发出邀请,但为了保证招标的竞争性,邀请招标的特定对象也应当有一定的范围,根据本法第17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2)邀请招标不须发布公告,招标人只要向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即可。接受邀请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其他人无权索要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应当指出,邀请招标虽然在潜在投标人的选择上和通知形式上与公开招标有所不同,但其所适用的程序和原则与公开招标是相同的,其在开标、评标标准等方面都是公开的,因此,邀请招标仍不失其公开性。 邀请招标可以采取两阶段方式进行。当招标人对新建项目缺乏足够的经验,对其技术指标尚无把握时,可以通过技术交流会等方式广泛摸底,博采众议,在收集了大量的技术信息并进行评价后,再向选中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被选中的投标商提出详细的报价。
7,怎样把公开招标演变成邀标
根据招投标法第10条规定: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两者区别:公开招标是以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以邀请书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不少于3家,必须符合条件和结合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规定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基本形式。 1.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由招标方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的规定,公开招标需符合如下条件:(1)招标人需向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招标还可包括个人)发出投标邀请。招标人应当通过为全社会所熟悉的公共媒体公布其招标项目、拟采购的具体设备或工程内容等信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邀请。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都有权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并届时投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地区或者部门不同等借口违法限制任何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公开招标须采取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使尽量多的潜在投标商获取招标信息,前来投标,从而保证了公开招标的公开性。实际生活中人们经常在报纸上看到“XXX招标通告”,此种方式即为公告招标方式。采取其他方式如向个别供应商或承包商寄信等方式采购的都不是公告方式,不应为公开招标人所采纳。招标公告的发布有多种途径,如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2.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如上所述,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公开招标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往往得不偿失;另外,有些项目专业性较强,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的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同时又能够相对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的规定,邀请招标的特点是:(1)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招标还可包括个人)投标。与公开招标不同,邀请招标不须向不特定的人发出邀请,但为了保证招标的竞争性,邀请招标的特定对象也应当有一定的范围,根据本法第17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2)邀请招标不须发布公告,招标人只要向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即可。接受邀请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其他人无权索要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应当指出,邀请招标虽然在潜在投标人的选择上和通知形式上与公开招标有所不同,但其所适用的程序和原则与公开招标是相同的,其在开标、评标标准等方面都是公开的,因此,邀请招标仍不失其公开性。 邀请招标可以采取两阶段方式进行。当招标人对新建项目缺乏足够的经验,对其技术指标尚无把握时,可以通过技术交流会等方式广泛摸底,博采众议,在收集了大量的技术信息并进行评价后,再向选中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被选中的投标商提出详细的报价。 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国际上使用最为广泛的两种方式。由于其各有特点,一些国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适用。比如,欧盟有关公共采购的法律中规定,如果采购金额超过法定界限,必须使用招标形式的,项目法人有权自由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实践中邀请招标的方式往往得到较多的采用。有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则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使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只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邀请招标的方式。本法根据两种招标形式的特点及在我国使用的情况,本着既有利于保证竞争的广泛性,又利于节约、省时并能基本保证招标质量的原则,除在第11条对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作了必要的限制外,允许招标人对上述两种招标方式自行选择。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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