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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形成条件中有封建土地所有制 那这个封建土

第一个是国家土地所有制;第二是地主土地所有制;第三就是农民土地所有制。求采纳哦!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形成条件中有封建土地所有制 那这个封建土

2,土壤肥沃有哪些条件

土地的肥沃不是是由施肥决定,而是由腐植质决定的。简单的说:东北冷,落到地上的树叶和腐烂的植物和腐烂的动物等不容易被细菌分解(天热了东西就分解的快,也就是烂的快)。土地休耕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等于说是让土地内部的养分有时间恢复

土壤肥沃有哪些条件

3,中国古代小农经济形成的条件有哪些

小农经济的形成条件:铁犁牛耕的出现和逐步普及,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小农经济得以发展的原因 :1、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和逐渐普及;2、农民不同程度地有一定土地、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具有生产积极性;3、为了求得生存,农民努力提高耕作技术,尽可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4、历代统治者采取重农抑商政策,注意减轻农民负担,扶植小农经济。小农经济的特点:以家庭为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小农经济以家庭为单位,完全或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独立经营的小规模农业,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的个体经济。又称个体农民经济。小农经济有的以自有土地经营,有的以租人土地经营,也有的兼有这两种情况。在现代发达的西方国家,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小规模经营的农业依然存在,但是其中的劳动者已不是孤立的生产者,而是在资本控制下承担着社会总劳动中一部分劳动的生产者,从事高度专业化、商品化的生产。在中国,小农经济存在了几千年。1949年后,经过农业合作化,小农经济已被改造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1978年以后,形成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是:1. 以种植业为主家畜饲养业为辅2. 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模式日益完善3. 男耕女织式的经营方式4. 封闭性和落后性5. 抵御天灾人祸的脆弱性6. 自耕农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7. 地买卖频繁 小农经济,属于是自然经济,它的特点一是分散,二是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用来自己消费或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小农经济是自然经济的一种类型,也可以说是自耕农经济,特点:分散性(家庭为单位)、封闭性(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自足性(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满足自家生活需要和纳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比如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经济情况就是小农经济占主导,现在偏远的农村,也都大量存在这种经济现象。 但小农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强调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而自然经济主要与商品经济相对。小农经济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背景下,而自然经济早在原始社会就产生了。 此外现代的小农经济的概念有所扩展,还包括了小型农场。

中国古代小农经济形成的条件有哪些

4,土地农保是什么政策

新农保的概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保政策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有什么变化了?1、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实行与住院同报销比例2015年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按就医医院的市外、市内县级、市内乡镇级医院的住院补偿分比例进行补偿。2、新生儿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生儿现也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只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有效年度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畴,且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其父亲(或母亲)享受有效年度新农合报销待遇。如若父母双方均未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补交个人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新农合保障范围,超过3个月补交的,则自补交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围。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各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同,从贵州省最新新农合缴费标准来看,新农合个人缴费2014、2015年度为70元/人,2016年度为90元/人。新农保政策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1、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2、缴费标准: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3、领取条件:①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②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③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土地征收 转用 必须满足三个前提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有可用指标 非基本农田 问题里没提规划的事 就不说了 指标由省里下达 假如 2016年省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为100公顷 那2016年只能新增建设用地100公顷 每新增一个项目 可用指标就少一点 农保田就是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无法征收 转用 且基本农田总量不能减少 所以需要调整基本农田 也就是把基本农田给换个地方

5,农村土地的承包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集体经济组织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而土地流转是从承包户手中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如题,你所说的“农村土地的承包需要什么条件”,就该提问,从目前来说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你要获得承包地,必须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户口在该村民小组;二是有未被分配的机动地,并经村民小组同意发包出来给你,你才能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如果你所问的问题可能在概念上搞混淆了,你所指的是通过流转方式获得的经营权,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要获得这种经营权,那只能通过与承包户协商确定流转方式(转让、转包、租赁、入股等)后签订流转合同,其中以转让的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必须先取得发包方同意才合法,其它形式的流转,只向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即可。
就看你是做什么用途了,一般直接签土地流转协议就可以了。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6,关于土地休耕期

一般是一年,闲置或改种抗盐碱的草木,以平衡和消化土壤中的盐碱化合物
怎么也要到明年春天 土地解冻后啊
一年到两年
土地休耕,《圣经》中是早有记载: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日,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这年,地要守圣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给你和你的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这年的土产,也要给你的牲畜和你土地上的走兽当食物。旧约 -- 出埃及记(exodus) -- 第 23 章 23:10 六年你要耕种田地,收藏土产,and six years thou shalt sow thy land, and shalt gather in the fruits thereof:23:11 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种,使你民中的穷人有吃的,他们所剩下的,野兽可以吃。你的葡萄园和橄榄园也要照样办理。but the seventh year thou shalt let it rest and lie still; that the poor of thy people may eat: and what they leave the beasts of the field shall eat. in like manner thou shalt deal with thy vineyard, and with thy oliveyard.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 -- 第 25 章25:1 耶和华在西奈山对摩西说,and the lord spake unto moses in mount sinai, saying,25: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地就要向耶和华守安息。speak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and say unto them, when ye come into the land which i give you, then shall the land keep a sabbath unto the lord.25:3 六年要耕种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园,收藏地的出产。six years thou shalt sow thy field, and six years thou shalt prune thy vineyard, and gather in the fruit thereof;25:4 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but in the seventh year shall be a sabbath of rest unto the land, a sabbath for the lord: thou shalt neither sow thy field, nor prune thy vineyard.旧约 -- 尼希米记(nehemiah) -- 第 10 章10:31 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么圣日,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我们必不买。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种,凡欠我们债的必不追讨。and if the people of the land bring ware or any victuals on the sabbath day to sell, that we would not buy it of them on the sabbath, or on the holy day: and that we would leave the seventh year, and the exaction of every debt.

7,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十二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十三条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本办法所称受让方包括接包方、承租方等。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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