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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是给总承包单位的。 总包服务费大约占“总造价的3%-5%”之间。

什么是总承包服务费

2,总承包管理是什么意思

总承包管理就是把自己的工程交给另外一个不是施工单位的管理公司来管理,这个管理公司向你负责,他们可以把项目分包给别的施工单位,这个施工单位向管理单位负责。施工总承包就是把自己的项目发包给一个有能力的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向你负责,他们也可以把一小部分工程发包给小施工单位。前者比较科学,利于管理,但不利于造价控制。 1.施工总承包方就是指的施工总包单位(施工中标单位),指的是施工方的项目管理.2.你说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指的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等.3.建设单位的管理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其中监理公司等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5.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总承包管理是什么意思

3,采购 施工 企业总集成总承包能力 有哪些

很多了1交钥匙工程2EPC总承包,也就是设计施工采购3还有什么EP PC EC等也就是设计施工采购三项中的两项承包模式、4还有单纯的项目管理总承包,好像叫什么PM PMI的。。一个是咨询管理,另一个是总承包模式只做管理方,但这种模式一般不好实施。。。PM咨询那个还差不多比如你要做总承包的话,你又不懂得你找的总承包里面的内容及费用等,那就需要取找PM,也就是第三方来进行了 PMI是你不会管理,只是一个投资者,你可以委托他们为你管理其他的DBB DB什么的总承包也有据我所知,一般EPC总承包比较多一些,对了,国内是叫EPC,但也包括了试运行,国际上的叫法好像是EPCT,其中的T是开车的意思,我理解就是试运行。这个很重要的,你承包出去的需要验证建设完成的各项参数数据,需要试运行才可以看出来啊 我和你一样,,初学者,建议你去文库下载些相关资料看看,好像还有个叫项目总承包规范的,先看下,了解下基础知识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采购 施工 企业总集成总承包能力 有哪些

4,EPCOM总承包模式是什么意思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点主要有: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3) 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EPC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EPC的衍生(一)F+EPC模式F+EPC模式是应业主及市场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F为融资投资,F+EPC为融资 EPC,须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该模式是未来国际工程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向。(二)F+EPC+O模式F+EPC+O为融资+EPC+运营,由承包商提供融资并负责运营的服务交钥匙模式。(三)EPC+O&M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在完成后继续负责运营、维护。(四)I+EPC模式I+EPC为以投资为引领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以投资为动力,设计为龙头,实现设计、生产、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建设管理。(五)PPP+EPC模式PPP+EPC不是PPP的一种具体模式,而是在解决资金问题上融合社会资本,建设上采用EPC模式的组合。(六)BOT+EPC模式BOT+EPC模式,即政府向某一企业(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共基础建设和运营,而企业(或机构)在公共基础建设过程中采用总承包施工模式施工,当特许期限结束后,企业(或机构)将该设施向政府移交。(七)RD+EPC模式RD+EPC为业主委托工程总承包模式。(八)EPCM模式EPCM模式,即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是指,承包商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阶段的管理,这是一种目前在国际建筑业界通行的项目交付模式。同时,EPCM管理方还需要对项目的其他方面进行管理,如: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的进度,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准备成本规划、成本估算和文件控制等。(九)PMC+EPC模式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是指项目管理承包。PMC是由业主通过合同聘请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的代表,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工程监理、投料试车、考核验收等进行全面管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过程的EPC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EPC工程承包商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全面执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十)IPMT+EPC+工程监理“IPMT+EPC+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模式,为项目一体化管理模式。IPMT是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的缩写,直译为项目一体化管理组。通过这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达到优化工程组织,确保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费用,加快工程进度,有力推动石油化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又好又快的建设和投产。“IPMT+EPC+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模式,是借鉴国外通用的(PMC+EPC)管理模式和国内流行的业主自营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石油石化工程建设实际,在项目管理模式上的探索与创新,是国外先进工程管理理论与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的结合。参考资料来源:EPC--百度百科
我的理解:EPC=Engineering+Purchase+Construction设备采购建设合约(也即交钥匙工程) O&M=Operation & Maintanence (运营与保养)
一、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什么都是施工方的。  二、沙特这个项目招标,中国铁建为了中标,报了个价,采用总承包模式;如果项目不竣工且达到国际通行标准的要求,它就别想拿到钱。  三、可以细读:签合同时“只有概念设计”,做工程时“实际工程增加”“运能提升”“业主误工”“业主要求已完工工程进行变更”导致亏损,这都是骗人的鬼话。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三)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EPC

5,什么叫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模式。这一承包模式的出现和应用将过去分阶段分别管理的模式变为对所有阶段进行通盘考虑的系统化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更加符合建设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主要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简称EPC)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简称LSTK)  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简称D-B)  设计—采购总承包 (简称E-P)  采购—施工总承包(简称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7616635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采购—施工总承包等方式。
事实上,无论是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都与承包人有关,承包人都需要重视设计工作。相应的设计责任与风险应对,也应成为承包人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1、承包人设计责任,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如上文所述,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部分承包人自觉项目设计与自己无关,因此不重视设计,直到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推广,承包商才不得不重视项目设计与设计能力的提升。事实上,无论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都承担相应的设计责任。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在施工总承包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确保质量合格。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基于质量责任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审查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通用合同条款第1.6.1条“图纸的提供和交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第1.6.2条规定:“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根据上述规定,在施工总承包下,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设计文件,但承包人对图纸和设计文件有审查义务。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在总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之内,所以设计责任是总承包人的合同义务。《建筑法》第55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通用条款第5条规定,“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在工程总承包下,总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设计深度和合同要求的设计文件。2、设计责任风险,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无论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都承担相应设计责任,因此也都面临着相应设计责任风险。施工总承包下的设计责任风险如上所述,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仅有审查义务。因此,在此模式下承包人的设计责任较小,风险较低,但会存在以下风险:(1)发包人不合理分摊设计责任的风险在施工总承包下,设计由专业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第12条规定,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造成质量缺陷,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角度而言,图纸错误造成质量瑕疵,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承担责任;如果设计单位对此有责任,发包人可追究设计单位责任。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有权索赔工期和费用。但在实践中,发包人往往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如未发现设计文件错漏或发现了未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承包人未发现设计错漏或未及时提出设计错漏,要承担违约责任,且不能提出工期索赔。发包人除了直接加大承包人的设计审查义务,还可能约定承包人对于图纸提交应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发包人,如承包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发包人,则不能提出工期索赔。(2)发包人未尽审查义务导致成本增加风险在设计文件或图纸存在错漏时,承包人未尽审查义务从而导致工程返工,增加承包人成本;或者未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导致变更费用难以计取,从而承包人只能自己承担增加的成本。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风险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由总承包人负责。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总承包人自身实力问题或者项目本身不规范问题,导致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或者跟不上设计以及其它风险。(1)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如果总承包人本身是施工单位,则设计单位可能是联合投标人,也可能是发包人指定的或承发包双方联合招标确定的。如此以来,在履约中,往往出现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的情形。设计单位一般只收取固定的设计费用,但其地位又相对独立,往往直接听命于发包人,总承包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或约束形同虚设。一旦出现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的情况,则项目的盈亏、进度、质量就处于失控状态,总承包人的亏损风险、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均大大增加(2)总承包人跟不上设计在总承包人自行确定设计单位的情形下,设计单位是总承包人的分包单位,理论上总承包人能够将自己对设计的要求充分贯彻,但很多总承包人自身技术能力有限,难以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设计要求,无法推进设计工作,只能跟着设计单位的思路走,导致设计工作失控。(3)设计进度风险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的规定,总承包人负责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和设计进度计划,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预付款)后的第5日作为作为开工日期;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工期往往包含在总工期内,但设计工作又相对独立,且一般情形下,在设计完成后才能全面开始施工。若设计进度延误,就会直接导致整个工程工期延误,从而使整个工期失控。(4)设计范围与深度风险设计范围,是指总承包人需要开展设计的地块、建筑物的范围。设计深度是指总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达到的深度要求。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专项设计。设计范围与设计深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承包人的设计责任。合同中设计范围与深度的约定直接影响设计费用计算,如果承包人没有深刻理解合同中对设计范围与深度的约定,往往会导致设计费用支出增加,影响项目盈利。3、风险管控与应对无论是施工总承包还是工程总承包,应对设计责任风险的核心是承包人的技术能力。无论是进行图纸及设计文件的审查、提前发出提供图纸通知、履行设计义务,均要求承包人有良好甚至优秀的设计技术能力。因此,在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对设计责任风险提出应对建议如下:1、明确设计责任,厘清设计范围与深度在施工总承包中,如果合同约定对于图纸或设计文件延误,承包人有义务提前通知发包人或监理,则承包人必须制定完善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明确发包人发送图纸或指示的时间。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必须重视审核招标文件,理解发包人要求,确保设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明确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深度、成果提交及审查流程等;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发包人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2、尽快设计定案,做好设计变更签证无论是工程总承包还是施工总承包,只有设计定案,才能锁死成本,而在设计定案基础上,承包人才能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索赔。因此,在施工总承包中,承包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数量、内容;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提交前期资料的内容、时间和发包人组织图纸审查的流程,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提交发包人确认。在发包人确认设计文件和图纸之后,发包人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就构成设计变更,总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主张设计变更签证;如变更影响工期,总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索赔。3、确定好设计分包合同的核心条款在工程总承包中,如果总承包人将设计工作分包,则需要注意:1一是总承包人要按照投标设计费用报价并考虑市场价格水平情况,编制设计费用预算,作为设计分包的招标控制价;2二是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确定设计分包费用的支付方式;3三是按照设计进度计划确定设计分包的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4四是把总承包合同中的质量、进度等违约事项转嫁到设计分包合同中;5五是在设计分包合同中约定,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分包原因造成的重复设计,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的时间、质量完成,且总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4、注重设计工期索赔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应注意设计工期索赔事项识别与处理,作好谈判、证据固定与留存工作。设计工期索赔注意事项包括:1一是因发包人指定设计分包原因造成的进度迟延;2二是因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错误或迟延造成的设计进度迟延;3三是发包人未能及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造成的设计迟延;4四是发包人对设计成果审核错误造成的设计进度迟延等。传统的工程建设思维中,承包人作为施工建设主体主要即负责对项目工程的实际施工建设,承担相应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责任与风险。但事实上,工程施工与工程设计一样,共同作为建设活动的主要环节与内容之一,二者有着密切的责任关系,承包人对于设计责任与设计责任风险,应有着必要的认知与应对办法。
1、epc模式:即所谓的“交钥匙工程”,其承内容包括了设计、采购、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2、e、p、c各种形式的相互组合的模式;3、bot模式:是承包商与政府签订合同,由承包商垫资完成项目,然后在合同规定年限内收取项目收益,到期后将项目无偿交给政府。4、传统模式(劳动力、材料都是自己的);5、自营模式(钢筋、混凝土是自己的,模板和劳动力分包);6、扩大分包模式(劳动力、材料全部分包。自己收取管理费,负责管理现场) 联营模式(就是挂靠);7、专业分包;8、劳务分包(包清工);9、其它。
该模式是指业主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承包商或联合体签订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协议,由施工部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发包模式。
该模式是指业主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承包商或联合体签订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协议,由施工部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发包模式。其特点是1、工程造价特点: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进行部分施工招标,确定相应的合同价,分包合同价比较准确;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招标只确定总包管理费,无合同总造价,故合同总造成价是业主的一种风险;如果业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264653966主与分包商签约,还加大了业主的风险。2、工期进度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可以就分包项目提前招标、开工、缩短建设周期。3、质量控制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协调控制也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由此减轻业主工作量和管理负担。4、合同管理特点:如果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都由业主负责,则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反之则可减轻业主的负担。相应的,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也有总承包管理方支付和业主支付两种方式,前者对总承包管理方管理分包商更为有利。5、组织协调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要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但是,如果分包合同都由业主签订,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对分包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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