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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什么时候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交,合同执行完毕退回。由于退回有些不确定因素,建议协商到银行开具履约保函,合同期结束时失效。做工程的最好开履约保函、质保金也可以工程结束时收取,施工单位开具质保金保函,到期自动失效。

施工单位什么时候提交履约保证金

2,施工企业农民工保证金发票什么时候开合适

一施工企业由于欠分包单位机械费租赁费被告法院,法院有无权利对业主预提施工企业的农民工保证金进行保全。
那不需要开发票的.只要开个收据就好了.到时候退钱的时候拿着收据退款

施工企业农民工保证金发票什么时候开合适

3,质量保证金发票应该什么时候开具

1、质量保证金,属于保证押金,不用开发票。2、质量保证金收据,应该在交付的当时开具,因为交付时才是质保的起点时间
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是全额退回,就不用开发票,如果不退回,收款方应该在确定不退的当期开具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质量保证金发票应该什么时候开具

4,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什么时候提供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扩展资料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保证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两阶段招标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招标保证金这个还真没听说过,不过在招投标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招标保证金你说的是履约保证金吗,还是在招投标过程涉及到的所有保证金?
在工程招标投标时候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阶段评选,先评技术标,被选中技术标的单位,才有权参加商务标的竞争。如同时头技术标,商务标的。也须将两者分开密封包装。先开、先评技术标,经评标淘汰其中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人,然后再由技术标通过平的投标人投商务标,或再开,再评技术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俩阶段投标不是一种独立的招标方式。俩阶段招标既可以用在公开招标中,也可以用在邀请招标中。

5,工地保证金一般什么时候能退

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在投标完成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则是在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才能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是什么保证金呢?双方有约定约定来。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而所谓缺陷责任期,则是指承包商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对于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担修复义务的时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最多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主要作用,即是为了保证一旦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由施工单位负责对相应质量缺陷进行及时维修,而不致于令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的缺陷维修责任。这对于保障建设方合法权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也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当然,上述内容主要是从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与保障工程质量角度而言。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一方,一方面保证金数额不菲,长期占用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屡见不鲜,施工单位饱受困扰。因此,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退还或纠纷处理问题,有着重要的实务价值。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定义可知,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主要由建设单位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具体而言,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可分为:1一是在支付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金额;2二是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两种缴纳方式各有不同,实务中在合同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适用第一种方式,即按支付进度款逐次扣留,这也是实践中建设方常用的一种扣留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采用“支付进度款逐次扣留”方式,在施工方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会与相应管理规定发生冲突。2017年6月20日,住建部与财务部联合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文件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即是说,在竣工前的施工阶段,发包方已收取承包方履约保证金的,不能再收取承包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承包方无须再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仅为项目竣工前,且此举也只是为避免施工企业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与工程质量保证金,对自身造成过高的资金压力,进而影响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等。项目竣工后,进入缺陷责任期,缺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保障,将对建设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客观上,依旧需要承包方缴纳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这种情形下,显然“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更为合规适用。此外,《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指出: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二、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目前,国内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施工企业缺陷责任期满,但工程质量保证金却难以收回的情况,因此,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相关规定备受各大施工企业关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1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3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具体退还规定:1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2若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3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办法》与《解释(二)》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程序与返还条件作出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1.《办法》系部门规章,《解释(二)》系审理解释,两者都不是明确的法律规定;2.两份文件内容中对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行为,都并无明确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对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法律法规与监管力度建设,依旧亟待建设与完善。 此外 ,工程质量保证金,只是工程担保制度下工程质量担保的现金保证金担保形式,是可以通过保函形式予以代替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也指出: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如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保险保函形式即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承包方投保后,由保险公司代替其向发包方出具保险保函,既能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担保功能,又能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高、退还难等问题。目前,国内对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返还与惩处等问题的处理,尚无更为正式明确的法律法规,主要的参考依据即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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