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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业主自主招标时我们应注意哪些方面

要求是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同时要向主管部门备案,一般是项目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你好!首先你们单位要有相应的招投标从业人员 才成进行自主招标 不找代理公司 然后 你可以招完标后 走个程序打字不易,采纳哦!
首先你们单位要有相应的招投标从业人员 才成进行自主招标 不找代理公司 然后 你可以招完标后 走个程序

当业主自主招标时我们应注意哪些方面

2,招投标几个关键时间是什么

1、投标文件有效期,是可以进行追诉的时间,过了这个时间,业主方不会保留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到时候你找证据都找不到。2、交货期和工期你不掌握好,难道想被业主用合同罚死你?3、有些单位报名用的介绍信授权证书直接拿到开标用,如果有效期不够没有开你的标就被踢出去。4、公示期间只是列出中标候选人排名时间,意思这个时候还是能活动的,如果你们不是第一但又在前三名那就还能有活动的余地。5、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必须签订合同6、招标资料备案时间也是有期限的,对业主方来说这个是他们必须遵守的。别人给出了好的回答应该值得鼓励和学习,如果有其他意见应该发出来供提问的人参考,请不要一知半解的就去否定别人的劳动成果,有本事要拿东西来证明的。
开标时间 其他对你来说对你来说没有什么作用
我感觉应该是开标日期。这是最重要的,所有的忙碌不都是为了那一天嘛楼上那位,是不是以前受到恶意的言语攻击?

招投标几个关键时间是什么

3,请问一下在招投标里会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时间问题

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般是: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现场踏勘时间(通常由招标人根据时间情况自行确定,并反映在招标文件中)3、答疑时间(答疑分为2部分,疑也就是疑问,是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不明确或不明白的地方进行文字叙述,然后提交给招标人;答也是回复,是指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的疑问后对疑问进行解答,从而能减少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废标情况;一般来说,“疑”的时间由招标人确定,但“答”的时间应按规定,时间应在开标前15天。也就是说,你什么时候接到了招标人对你的疑问解答文件,往后推15天就是开标时间)但不排除其他改变开标时间的可能性
招标人在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现场踏勘、投标答疑等程序是为了使投标人更精确的预估项目成本参与公平竞争而设置的。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招标人有较大的自由权,但一般截止日期顺延时间不长的,其它的程序时间不变。当然也可以选择随截止时期往后顺延。

请问一下在招投标里会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时间问题

4,招标需要注意那几点

具体可以参见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一、自行招标 《政府采购法》对自行采购的存在留有一定空间,但没有对自行采购操作进行具体规定。并且对自行采购适用条件的规定是从项目特点出发的,是“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等,其他方面规定甚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实行自行招标时,采购人条件做了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若不具备这些条件,则必须以《委托协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委托协议》应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注意事项 公开招标公告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都应依法公布。对于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而投标人应该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这些都是新的管理办法中的新规定,就引起各方当事人操作时的注意。另外,招标采购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是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随机选取的,且在3家以上。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5,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当具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一、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属自愿委托,即是否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法律不要求所有招标活动都必须委托招标机构代理招标。  (2)委托哪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由招标人自主决定,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以规章规定、作出行政决定或领导人批条子、打电话等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方式给招标人施加各种压力,迫使其委托特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根据本条和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委托代理关系表现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招标人为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受托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工作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以分清责任,避免越权代理和不必要的纠纷,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有能力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不须委托他人办理;  (2)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业务需有一定条件,即招标人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这是因为:第一,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最重要的文件,是招标活动的章程。其中包括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条款和价格要求、评标标准及合同主要条款等重大实质性信息,专业性强、内容复杂,对编制者的专业水平,招标经验及对投标商信息的掌握程度要求较高,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要求招标人要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第二,有效组织评标是保证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维护招标的公正、公平性,避免纠纷,保障招标工作圆满完成的重要环节。因此,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须有能够有效地组织评标的能力,如需有专门的班子具体从事组织工作,对招标项目的专家源有较广泛的了解等等。  为了保证自行招标的质量,防止自行招标人不具备招标能力擅自招标,或随意变更招标程序和评标标准,造成招标工作的混乱,监督其对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切实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条第3款规定,对依照本法第3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制度虽然不是一种事先审批的制度,只是要求当事人在自行招标的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以备查,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备案制度掌握情况,如发现自行招标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要求其纠正。  根据本条的规定,对自愿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的,不须备案。  三、招标人是拟招标项目的所有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有自行办理招标或委托他人招标的自主权利。但是近年来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非法干预较多,其中强制招标单位委托代理,或者为招标单位指定代理机构,为本部门、本系统谋取经济利益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作法剥夺了招标人自行招标和自愿委托他人招标的权力,侵害了国家和其他招标、投标主体的利益,使招标活动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扰乱了招标投标的市场竞争秩序。本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明确规定了招标人自行招标和委托他人招标的权利,对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扼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将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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