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内容不同

虽然说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规定了经营范围,但实际上实际的经营范围与规定的经营范围不是很一致,公司法规定并不是只要违背经营范围的酒会处罚。民不举官不究
去办理的时候他会有文件给你填写的啊,上面有选项的,打“√”就好啦
现在的社会那不算啥:只要有关系

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内容不同

2,公司经营范围与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有什么区别

两者没有实质性区别。不要被注册两个字误导,如果从事没有经过登记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那属于违法的。因些有无注册这两上字,两者词性还是一样的。
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注册时执照的经营范围,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如果性质不恶劣就批评教育,如果性质恶劣的要罚款,吊销,直至移送司法。例:注册个餐饮管理公司,经营范围里只有“餐饮企业管理”。但是开实体饭店,这个就是性质恶劣的。
你邮箱给我,我给你发一个基本经营范围大全

公司经营范围与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有什么区别

3,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如何区分许可经营范围和一般经营范围

其实,很多工商登记的审核官,他们自己也是对国民经济分类表述不全部了解的。所以,你可以倒过来,要想注册什么范围,去大厅办理,他们会给你建议的。因为他们自己也不全部清楚怎表述的。只是常涉及的他们才当面给你说清楚的。比如,我们上海铭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初在虹口办理的商标注册代理,他们就是说要许可证,不给办理,第三年年检,拿着市局朋友给他们的通知,才帮我们增加上去的。其实,铭川企业管理咨询本身也在上海给很多企业办理登记代理的,知道许可情况也比较多的,但是办事大厅,每个区的人都是有区别的。只能说,中国太大,工商太复杂。呵呵。
许可经营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两种一般经营范围就是,直接经营的,销售:电子产品,日用百货,设计等 前置的许可,国务院规定的34项前置许可,百度搜索就有了,像保安服务,危险化学品,典当行,银行等,必须先办理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后置许可的,执照可以写但是有注明:餐饮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物业管理 室内水电安装 园林绿化 这3个是后置审批的许可经营范围,其他的就一般经营范围直接写上 客户要资质了再去建委批资质 不要就可以无视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如何区分许可经营范围和一般经营范围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吗

营业执照跟批发和零售是没有直接区别的,零售和批发主要是看经营范围怎么写的,写批发就是批发,写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经营的产品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批发是指将商品或服务售与那些为了将商品再出售或为企业使用的目的而购买的顾客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零售是商品经营者或生产者把商品卖给个人消费者或社会团体消费者的交易活动。零售的特点是:每笔商品交易的数量比较少,交易次数频繁;出卖的商品是消费资料,个人或社会团体购买后用于生活消费;交易结束后商品即离开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扩展资料:零售贸易的主要特征有:1、 交易对象是为直接消费而购买商品的最终消费消费包括个人消费者和集团消费者。消费者从零售商处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用于转卖或生产所用,而是为了自己消费。交易活动在营业人员与消费者之间单独、分散进行。2、零售贸易的标的物不仅有商品,还有劳务, 即还要为顾客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安装、维修等。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加剧,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或领域。3、零售贸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数频繁, 每次成交额较小,未成交交易占有较大比重。批发的发展前景: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批发业的发展对于节约全社会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生产商和零售商向批发环节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批发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整个流通体系呈现“两头活跃、中间萎缩”的基本格局,“批发无用论”观点开始盛行。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批发商经历了先抑后扬的曲折发展过程,最终在社会生产和流通中的地位逐渐趋于稳固。中国批发业不仅将遵循批发发展的一般规律,还会因中国的特殊国情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发展动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零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批发
营业执照跟批发和零售是没有直接区别的,零售和批发主要是看你经营范围怎么写的,你写批发就是批发,写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你经营的产品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
很难分得清,主要是指每次交易的数量多少。每次的数量都是很大的那就批发反之就是零售。但是你真买个十箱货谁也不能说你那是批发或零售,所以最好是批发和零售都打上就没错了。
经营范围里面有批发和零售的话:一是地址的问题,批发的话需要地址核查,零售的话不用。二就是批发的话您可以提供或者制作商家所需的商品,而零售只是出售东西!!
批发商是把大批量、成箱成件的货品低价快速售出,采用的是薄利多销方式,投入稍大一些;然而零售商是以单个商品销售,利润高,但出货量要比批发商少。

5,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营业范围

主要营业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等。补充: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在1985年由Michael E. Porter提出。供应链,是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模式。它是指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应包括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或零配件供应商),制造商(加工厂或装配厂),分销商(代理商或批发商),零售商(卖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便利店和杂货店)以及消费者。基本介绍供应链是由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和渠道商等构成的物流网络。同一企业可能构成这个网络的不同组成节点,但更多的情况下是由不同的企业构成这个网络中的不同节点。比如,在某个供应链中,同一企业可能既在制造商、仓库节点,又在配送中心节点等占有位置。在分工愈细,专业要求愈高的供应链中,不同节点基本上由不同的企业组成。在供应链各成员单位间流动的原材料、在制品库存和产成品等就构成了供应链上的货物流。由来供应链最早来源于彼得.德鲁克提出的"经济链",而后经由迈克尔.波特发展成为"价值链",最终日渐演变为"供应链".那么什么是"供应链"(SUPPLY CHAIN)呢? 它的定义为:"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它是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模式".所以,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应包括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或零配件供应商),制造商(加工厂或装配厂),分销商(代理商或批发商),零售商(大卖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便利店和杂货店)以及消费者.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2年06月18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6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22日)。 以上摘自国内最大的供应链上市公司怡亚通,具体的还得看你自己的业务涉及范围!
注册供应链管理公司需要提供法人、股东、监事人员的身份证件,需要确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占股比例等基本信息,可找肖:i 3六 5 i 久 i 四六2 i,时间2--3周,希望帮到你。

6,餐饮服务经营范围有那些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1、餐饮证核定的是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则营业执照的范围就只能一字不变地跟着写。2、酒水、饮料应属食品流通的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3、企业根据承包人以前的工作经历、名气 、试菜情况和企业规模的大小,与承包人共同商定出一个"价格"。这种"议价"方法主观性太强,随意性不大,不一定能确定一个较合理的工资额度。因为厨师队伍人数众多,难免良莠不齐,而这种"议价"方法无统一客观标准,往往使工资额度的确定关键在"谈"而不在承包人的实际工作水平有多高。扩展资料:餐饮服务的特点:1、一次性餐饮服务只能一次使用,当场享受,这就是说只有当客人进入餐厅后报务才能进行,当客人离店时,服务也就自然终止。2、无形性餐饮业在服务效用上有无形性,它不同于水果、蔬菜等有形产品,公从色泽、大小、形状等就能判别其质量好坏。餐饮服务只能通过就餐客人购买、消费、享受服务之后所得到的亲身感受来评价其好坏。3、差异性餐饮服务的差异性一方面是指餐饮服务是由餐饮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手工劳动来完成的,而每位工作人员由于年龄、性别、性格、素质和文化程度等方面的不同,他们为客人提供的餐饮服务也不尽相同,另一方面,同一服务员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或面对不同的客人,其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差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例如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等。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1、餐饮证核定的是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则营业执照的范围就只能一字不变地跟着写。2、酒水、饮料应属食品流通的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3、企业根据承包人以前的工作经历、名气 、试菜情况和企业规模的大小,与承包人共同商定出一个"价格"。更多3条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1、餐饮证核定的是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则营业执照的范围就只能一字不变地跟着写。2、酒水、饮料应属食品流通的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3、企业根据承包人以前的工作经历、名气 、试菜情况和企业规模的大小,与承包人共同商定出一个"价格"。这种"议价"方法主观性太强,随意性不大,不一定能确定一个较合理的工资额度。因为厨师队伍人数众多,难免良莠不齐,而这种"议价"方法无统一客观标准,往往使工资额度的确定关键在"谈"而不在承包人的实际工作水平有多高。扩展资料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七)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餐饮服务许可证
不可以,这是超范围经营,如果有人举报,税务、工商都会对你进行处罚。而且餐饮经营许可属于前置许可,在取得餐饮经营范围之前,需要先行取得环保审批、食品卫生审批、公共卫生审批、消防审批等等审批(具体根据各地方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我想注册餐饮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

7,经营范围是指面对多大的群众还是销售范围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企业法人经营活动的范围。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企业法人经营活动的范围。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  第四条 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中的类别,登记一般经营项目。  第七条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  第八条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九条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依法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企业改变类型,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企业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企业变更出资人,原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出资人后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内投资者变为境外投资者,或者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外投资者变为境内投资者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重新登记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分支机构经营所属企业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第十三条 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二)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三)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第十五条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经营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企业从事未经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超范围经营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登处罚规则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第十五条 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经营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 企业从事未经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超范围经营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别提示  另外,经营项目决定企业应交税种,比如从事制造加工销售等,要缴纳增值税,从事餐饮娱乐服务要缴纳营业税,如果你注册的范围同时包含上述内容,就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缴纳营业税,所以,尽量不要注册自己不会开展的营业项目。  SAP经营范围  SAP用来代表市场的一个概念。这个市场的概念比现实中的市场意义要更广,指的是同一集团下的许多企业为实现一定经营目的范围。以便跨国家跨地区的进行经营分析。  经营范围分类  注册文化传播公司类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家居装饰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餐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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