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盖什么章,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盖什么章子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2-15 17: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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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盖什么章子

2,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盖公司章还是项目章有没有相关具体的条
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盖公司章,没文件规定,要问就问公安部吧,解释权在那里。
3,工程监理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盖什么章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盖施工单位公章
施工方案报审表盖施工项目部章
监理规划、细则属监理单位内部资料,一般不会外传。
找范本的话可以去百度文库及CO建筑论坛里找。
4,建筑资料哪些盖公章
最起码验收文件(基础,主体,交工)要盖,开工文件要盖反正看着由需要的 统统盖以下重要资料盖公章:1、开工报告2、开工报审表3、施工组织设计4、工程款支付申请尚不全面,等待达人补齐,先给个赞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哪些只用盖项目部章哪些必须需盖公章
一般来说,一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这个项目总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他必须是项目部编制,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盖公司章。因为是技术文件,与"创优实施细则"等不同,是不能由行政领导批准的。一般的施工措施、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专工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管工程师(或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盖项目部章。特殊的施工措施、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编制,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创优实施细则”由项目部编制,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总工批准,盖公司章。“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总工批准,盖公司章。
6,招标文件在哪里看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盖章的要求
投标文件分两部分:经济标书和技术标书。标书封面必盖投标人公章,经济标书首页或第二页是投标函,投标函是响应投标文件的缩写,必须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否则因符合性评审通不过而沦为废标。经济标书内包括投标总价的明细的预算项目,必须盖有造价员或造价师的专用章才有效,这是招投标法规定的,无需招标人强调;技术标书就是完成这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只需封面该有法人公章。没做过就多看看吧,别问这样的问题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施工组织设计报哪个部门来审定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报审程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程序(1)审查的原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纽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 (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审批程序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1.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2.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4.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①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②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③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⑤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⑧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外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⑨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结构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四、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1.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2.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4.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公司总工审定后上报监理审核,由总监审核,有的地方要求报业主审批,有的地方只要监理审批即可。《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公司各项目部:为了更好的符合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持续改进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根据“2008年度公司管理评审会议”决议要求决定,切实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此办法转发你们,请各项目部总工程师牵头,结合本项目工程设计情况,凡符合《办法》规定的分项工程,必须按要求执行。以有效规避施工技术风险,提高施工管理水平。附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制[2004]213号)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附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文号:建质[2004]213号颁布日期:2004-12-01执行日期:2004-12-01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 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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