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录音什么时候交最合适,劳动仲裁调解时需要我拿哪些证据证据有老板和我的录音老板说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1-03 0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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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调解时需要我拿哪些证据证据有老板和我的录音老板说
很难 录音证据 首先要做的是 明确对话双方身份 比如 王某某总经理 我张某某 在你公司 工作一年了 这样的对话 才可以作为证据 并且只是辅助证据 真正有力的证据 还是要书面的 比如劳动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力不够强,因为录音,不一定录的清楚,而且根据场合不同,对方辩解的余地也很大。
2,录音证据形成书面材料应当什么时候交给法庭
您好,一般录音证据的确需要形成书面文字才提交法庭的,法院会交由对方(交换证据),法院在质证环节会询问对方是否有异议。
3,劳动仲裁开庭时可不可以录音
劳动仲裁开庭时可以录音,但是要得到仲裁员同意才行。当然可以,只要你能详细了解整个仲裁进行的程序,做好相应的准备。如提交仲裁申请,收集好支持你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理有节地陈述自已的问题和请求仲裁庭裁判的事项就行了。当然,说得简单,具体操作就复杂了。律师就是专业搞这个的,熟门熟路,但是否真正替委托人利益考虑,那总归没亲自上场的当事人上心的。总之,省钱就费精力,费钱麻大概可省精力。
4,劳动仲裁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中的录音录像证据,如取得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完整,与案件具有关联性,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如果劳动仲裁的另一方,对于该录音证据的内容有异议,可以在仲裁程序中申请对该录音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没有瑕疵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1什么是证据?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证据有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2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没有权利拒绝到场。4 证据重在真实,第一性,直接带手机即可。----熊律师
5,请问劳动仲裁的代理词需要交给仲裁吗什么时候交
仲裁庭开庭裁决,庭审时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仲裁庭调查时可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根据需要也可以传证人到庭,并告之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责任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应承担提供有关证据的主要责任; 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5)首席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评价、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6)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7)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会议并作出裁决;裁决结果应记录在案,由仲裁员署名; (8)仲裁庭复庭,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裁决; (9)对于需要补充调查取证的案件,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以及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10)首席仲裁员宣布闭庭。 (11)仲裁庭闭庭后,书记员应将仲裁庭庭审记录交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校阅、签名。当事人认为自己的陈述和意见有遗漏和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最后,仲裁庭庭审记录应由仲裁员、书记员签名。 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或办事机构指定一名仲裁员按本规程独任处理。 相关劳动仲裁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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