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社是什么意思,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经济指的是哪些应该怎么理解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3-01 1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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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经济指的是哪些应该怎么理解

2,根据法人设立的目的与法人成立的基础分类合作社属于哪种法人类型
合作社的法人类型应当是处在营利和非营利之间的中间法人;合作社的经济属性不是集体经济,而应当是产权清晰的股份经济.
3,何谓本村农业户籍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
这是两个序列里的问题,农业户籍指的是户口的性质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属于户籍序列的问题,归公安管;经济合作社社员指的是你是本村成立的经营性企业的成员,属于社会经济方面的 序列,归村居委会或街道、镇经济部门管,可以打个更容易理解的比喻:我是城市户口,某公司职员,就是这个意思。应该是啊,如果加入经济合作社的话。经济合作社就是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按股份制管理的。
4,苗木合作社是什么意思
就是合作种植、合作销售合作社的类型一、 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分: (1) 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采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 市场经济合作法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5,农村信用社性质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6,村子里的经济合作社注销了意味着什么
村子里边儿的经济合作社,它是经济不发达时候的一种产物,现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以说要注销了。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国际合作联盟章程规定:“只要以促进其成员的经济与社会进步为目标,以互助合作为基础所经营的企业,并遵循罗奇代尔所确定的、被国际合作联盟第23届代表大会所修订的合作社原则的,均可被认为是合作社组织。”该章程在解释合作社原则时指出:参加合作让应自觉自愿;合作社是民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合作社的盈余应归全体成员所有,扣除发展基金后,按社员的业务交往量比例大小分配;加强合作教育,积极发展地区、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可见,合作社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又是群众性的社团组织。合作社作为一个群众经济组织,有自己特有的组织原则和章程。加入合作社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这些原则和按章程办事,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享受应有的权利。合作社还有明确的办社宗旨和目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合作社。所以,不是任何一种合作组织如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经济联合体等,都能够称为合作社。从合作生产经营到组成合作社组织,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并需要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因此,并不是有合作、协作或联合,就必然有合作组织,有合作组织也不一定完全就是合作社。合作社是合作组织较完备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其规模有大有小。一般合作经济就是指合作社经济。 合作社按经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安不同产业或专业也可分为专业合作社,列:苗木专业合作社;花卉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等;这些专业合作社都是在同一行业的联盟体。在我国,合作社是社会主义或半社会主义性质的 在50、60、70年代人的面前,提起合作社,多是会想到卖东西的供销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是每人投资几块人,然后由生产大队进些货物,在村子里销售。那个时候总是会提到“投资款”,而说不真的时候就是“兔子款”,着实让人迷惑了好久。等到经济慢慢放活后,合作社逐步消散了,当时应该看到合作社不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
7,环境成本计量原则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一)环境成本的定义经济学观点认为,环境成本是指为维护环境质量而支付的污染控制费用和污染造成的社会损害费用的总和。污染控制费用包括防治和消除污染所支付的各种治理费用和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所支付的费用。社会损害费用包括环境受到污染和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对社会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以及为避免污染危害而采取防护措施的费用。这一观点从维护环境质量的目标出发,将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所带来的一切费用损失作为环境成本的内容,未包括人们过度耗用资源所带来的损失,是一种保护环境型定义。会计学观点认为,环境成本是指依照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的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的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而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而付出的其他成本。对于那些不由企业负担的环境成本费用,企业不予确认和计量,这类成本通常被称作“外部环境成本”,包括由社会承担而非由企业承担的用于治理不良环境影响的成本费用,如治理空气污染和水污染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发生的支出。该观点从企业环境会计角度强调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为对其进行管理而采取措施发生的成本费用,定义仅从企业会计核算角度出发,并未涉及宏观层面。
(二)环境成本的特点环境成本相对于传统生产成本而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社会性。环境成本是一种社会经济代价,是在社会经济系统内各构成要素之间以及社会经济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下,引发的社会经济资源耗费。二是转嫁性。环境成本通常并不表现为企业经济行为的直接耗费结果,而是企业的经济行为通过社会联系和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其他经济组织或整个社会承受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代价。这种耗费的间接性也决定了社会经济成本在补偿上的间接性。三是潜在性。环境成本对社会经济系统及环境的影响往往要经历一段时间才逐渐释放和表现出来,不可能立即伴随着经济行为而显现,若不加以节制,可能留下无穷隐患。四是滞后性。环境成本的空间转嫁和时间转移,使得环境成本发生与其补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真空”。环境成本的空间转嫁,使环境成本补偿主体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环境成本的时间转移,使其不能及时获得补偿。这种补偿滞后使得大多数环境成本通过时差而被“放大”,所要求的补偿与所发生的社会耗费和损失不匹配,使社会经济系统运行渐趋恶化。
二、环境成本计量主体中企业与政府角色定位
(一)企业与政府在环境问题中的角色我国环境会计无论是实务还是理论都处于起步阶段。从国内外对环境成本计量主体的研究看,主要分歧在于环境成本计量的主体是企业还是政府,企业和政府在环境成本计量中如何扮演各自的角色。从经济学角度看,环境问题源于经济的外部性,是由于外部性引起市场失灵而使社会资源未能得到有效配置造成的。福利经济学和博弈论在对其成因进行解释的同时,也指明了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即可以通过加强合作,解决产权问题,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并通过政府控制等方式来进行环境管理。科斯定理表明,产权的私有化是保护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支持的是彻底的、自由的无管制市场。但其实现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产权要容易界定,具有排他性和专有性,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上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实施其权利,保护其财产不受侵犯,交易成本低等。但在解决环境问题时,又会面临一些难题。首先,环境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具有无排他性,存在着众多的使用者,很难从技术上排除其他使用者,或者实施产权不受侵犯的代价太高。其次,协商导致资源最优配置的假设条件是交易成本为零。再者,谈判的结果不一定总是能达到社会效率最优的水平。谈判结果更多地取决于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最终达成的只是各自认为对其有利的生产水平,从而不能保证社会最优。因此,通过私人谈判来解决环境的外部性问题的科斯产权定理受到了挑战。环境资源毕竟具有无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企业很难独自承担计量环境成本的责任。尽管如此,科斯产权理论仍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启示。环境的产权不仅限于实物资产所有权,而且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法定权利,如土地的使用权、避免污染的权利、对事故要求赔偿的权利等。因此,国家可以通过保留对环境的部分财产权如管理权,而将开发权、使用权等其他产权形式通过许可证等方式颁发给不同的当事人,以此来实现对环境的管理。
(二)政府介入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方式由于环境问题产权界定的不确定性无法解决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问题,而且目前我国企业仍缺乏自我约束其环境行为和控制其环境影响的内在动力。因此,在我国要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这一目标,就必须通过政府对企业施加外部压力。环境成本核算的原则
由于环境成本会计面临着与传统成本会计所没有触及到的问题,环境成本的计量、核算与传统会计也存在着一些差异,所以,除了传统会计的相关性、重要性、可靠性和权责发生制等基本原则外,环境成本会计还有一些特有的原则。
1.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
企业作为一个盈利性的会计主体,其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传统会计的缺点在于其只注意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考虑环境效益。在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和社会共同发展目标的今天,环境决策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决策之一。企业必须承担各种环境责任,处理好自己与环境、社会的关系。只有企业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起来,才能让环境会计参与到内部管理中去。
2.外部影响内部化原则
根据经济学理论,对一个企业来说,存在着经济的外部性,即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两种外部性,即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企业忽视环境保护会造成外部不经济效应,这对社会经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传统会计理论,由于其会计主体的假设对企业产生的经济的外部性不予考虑,外部性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没有任何直接影响。在环境会计当中,应当考虑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的环境效益,通过把企业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内部化,使其加入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业绩指标当中。这就要求会计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企业产生的外部影响予以确认和计量,并进行适当的披露,使人们能完整地理解企业效益。
3.强制性原则
强制性是指企业的会计处理必须按照某一规则来进行,这是针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而言的。国家相关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环境会计成本计量、核算以及披露的准则,并且在贯彻实施中要求企业进行详细和妥当的披露。可以使企业的环境成本确实地反映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使股东、债权人、经营者都充分地对环境保护予以重视。
环境成本的计量内容
正确计量环境成本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基础,环境成本计量从整个环境要素考虑,环境成本是比较复杂和难以计量的要素,企业只有在计量出环境成本后,才能建立起环境会计核算体系。
1.计量单位
企业的环境成本既可以用货币表示,也可以采用非货币的计量方式予以揭示。如企业的废气排放量可以立方米以及浓度计算,若企业以废气排放量作为环境成本的计算单位时,减少的排放量就是企业的环境成本。由于资源的类型多样性,存在着许多无法用货币计量的物质或事项,在核算中可以适当地采用非货币单位,然而,为了方便会计核算与比较,应当主要采用货币核算。
2.计量方法
关于环境资源的计量方法,发达工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但各国的计量方法不尽相同,1998年2月,ISAR(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通过了《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形成了与环境会计相关的一套准则。这些准则和规定都要求都把环境成本单独计量。考虑到我国目前的情况,笔者认为,把环境成本独立出来尚不成熟,应当以生产成本为基础来进行环境成本的计量。原因有如下几点:首先,由于当前我国的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还不发达,关于经营活动的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以及人类健康等造成的损害,目前尚不完全了解,所以,不要说准确计量,就是对这些成本做全面估价也是非常困难的;其次,我国的会计水平还比较落后,《企业会计准则》也只能在部分企业施行,如果要求企业核算独立的环境成本,势必会给企业造成负担,打击企业采用环境成本核算的积极性。
根据环境成本的特殊性,环境成本的不同属性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计量:(1)差额计量法,在进行环境投资时,可以根据投资总额减去功能相同但没有环保功能的投资总额的差额来计算,比如有环保作用的生产线以及为环保目的采购的原材料等。这种计量方法可以清楚地划分企业生产成本中的环境成本和一般成本,有助于环境成本信息的披露。(2)全额计量法,对于某一环保功能或环境问题的专项支出,在环境成本的会计核算上可以将其全部计入环境成本中。如环境认证,环境宣传以及企业因为环保问题而支付的罚款、赔偿和补偿等。这种方法在现实中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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