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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专家应符合哪些条件

1职业素质2 职业道德3不贪污(偶尔一点点可以理解)4目光长远

评标专家应符合哪些条件

2,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专家可以有专家费吗

都一般坚持,关键一般可以有什么样的机制,很多资质一般,增加的时候都是有的,他们的学习会发的证明都是可以的

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专家可以有专家费吗

3,面对不合法的招标文件评标专家的权利是什么

如果招标文件不合法,评标专家有权力拒绝评标,也有权力将此情况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管机构。2017.05.25
如果招标文件中存在严重的问题,评标专家可以拒绝继续评标。2016.05.14

面对不合法的招标文件评标专家的权利是什么

4,评标专家提出澄清的权限

依据法律法规,评标委员会只能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内容、标 准和授予合同条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排名顺序。只有在招标人授权的情 况下,才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确定中标人,无权评议其他。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开标期间投标人对开标 (开标会议、程序、唱标等)应当现场提出,招标人在现场答复,并做记 录。与开标无关的问题,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的问题,是不能在开 标会议上提出的。开标以后只能总结开标会议经验和教训,不能对开标做 任何评判和纠正了。转载自:比比招标网

5,开标时招标人有哪些可行使的权利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应在开标过程记录开标内容,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拥有拒收权和唱标权。“拒收权”是指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权利。招标人使用“拒收权”有三种情形:一是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是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三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唱标权”是指在开标过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有权当众予以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应如实唱标并如实记录,不可做任何实质性判断。招标人行使“唱标权”,是招标投标法公开性的充分体现。

6,评标委员会的专家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是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答: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评标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行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招标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7,评标专家打分结果投标人有权知道吗

这里要注意,是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也就是递交投标书进行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有权知道,不然凭什么不让我中标都不让我知道,那我参加竞标干嘛?
措施一  随机抽取产生作为评标专家的招标人代表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占三分之二以上,并且需要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实践中,另外 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员通常由招标人直接指派的代表组成。招标人指派招标人代表时,通常在招标人单位采购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具备一定评标经验的少数几名工 作人员中选择。这就导致这些工作人员参加评标的几率和确定性要远远高于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投标人更加容易集中力量,买通这些工作人员。因此,建议招标 人适当培养和吸收更多具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代表,组建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名单,临近开标前,在该份名单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 提高选择招标人代表的随机性。  措施二  抽取更多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做好评标专家名单保密工作  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时,适当抽取更多的评标专家,通过增加评标专家数量的方式,稀释被买通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评审意见。另外,在抽取评标专家时,应当做 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建议委派监督人员全程见证和监督评标专家抽取过程,将抽取过程及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存档备查。抽取到的专家名单,应当及时装入信封密 封,避免无关人员知悉。  措施三  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初次评审的投标文件  实践中,为了提高评标效率,评标时,评标专家不会对每一份投标文件都进行审查,而是按照评标专家人数与投标文件的数量关系进行分工评审。例如:如果评标 委员会由五名评标专家组成,投标文件有十份,则每位评标专家各负责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审。初次评审后,再按照一定的规则由其他的评标专家交叉复核,以保证评 标的质量。如果评标专家可以自主选择初次评审的投标文件,则被买通的评标专家势必会选择目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便对其作出倾向性的评审意见。为了避免这 种情况的发生,建议招标人在制定评标规则时,要求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初次评审的投标文件,降低评标专家出具倾向性意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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