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成都华西医院有没有中医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1-10 22:04:16
1,成都华西医院有没有中医
四川省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是西南地区临床中医学科门类最齐全、综合服务水平最高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全国示范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也是国家中药临床试验研究(gcp)中心、全国中医眼病医疗中心、全国中医急症医疗中心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感染病临床基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
2,中国三大粮食基地是什么
中国三大粮食基地:一是南方高产商品粮基地,包括长江三角洲、江汉平原、鄱阳湖平原、洞庭湖平原、珠江三角洲等地;二是淮河平原商品粮基地,包括苏北和皖北两片,它们处于华北平原南部;三是东北商品粮基地,包括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以及辽河平原。
南方原有高产商品粮基地:
这类基地人多田少,地处亚热带,自然条件优越,农作物生长季节长,可一年多熟;又有悠久耕作历史,劳动力充裕,有精耕细作传统,农田基本建设有一定基础,水利、肥料等生产条件较好,粮食单产一般每公顷可达6000千克~8250千克,比全国粮食平均单产约高一倍;粮食商品率为29%,每年提供的商品粮占全国13片基地商品粮的60%以上,因此是我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素有中国“米仓”之称。
淮河平原商品粮基地:
它们处于黄淮海平原南部,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地下水条件较好,又处在暖温带向北亚热带的过渡地区,降水量、热量和无霜期低于长江以南而高于黄河以北,是我国重要的水旱轮作粮食产区。
东北商品粮基地:
东北地区人少地多,纬度较高,热量条件不如南方,只能一年一熟,生产条件和原有基础均不如前二类地区,农业经营粗放,粮食单产水平尚低,一般每公顷仅为1875千克~1950千克,但国营农场多,粮食总产量高,粮食商品率为35.2%,其中国营农场商品率高达40%~60%。每年向国家提供的商品粮,数量占13片商品粮基地的1/5以上。这里还有大量宜农荒地,开垦扩耕有较大余地。
3,安络化纤丸的功效有哪些
森隆 安络化纤丸¥75.00 “安络化纤丸”在国家肝病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长春中医学院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六家医院进行的二期临床试验中,对慢性肝炎、肝硬化的治疗有较高的治愈率及好转率。那么安络化纤丸的功效有哪些呢? 安络化纤丸为治疗肝纤维化的中成药,具有凉血活血、软坚散结、化淤生新的功效。安络化纤丸不仅有效改善症状和体征,恢复肝功能,尤其具有较好抗纤维化作用。安络化纤丸是一冲常用的乙肝用药,具有良好的养肝护肝作用,同时还能起到健脾养肝、凉血活血、降酶退黄的作用,也能那帮助乙肝患者增强身体机能,消除头晕、乏力的症状,因此安络化纤丸治疗乙肝有很好的辅助作用。 安络化纤丸本身有杀灭和抑制癌细胞的作用,与化疗、放疗合用能增强化疗和放疗的抗癌疗效,明显提高抗癌率并能在化疗、放疗治疗过程中消除和减轻如下毒性反应: 1、能减轻脱发和胃肠反应(恶心、呕吐、纳差等反应) 2、能减轻化疗、放疗的毒性反应、使红、白细胞、血小板不下降或轻度下降; 3、保护肝脏:化疗能使肝脏弥漫性损伤、肿大或肝纤维化,服安络化纤能使肝损伤、及肝肿大明显好转: 4、对化疗的善后治疗:由于在化疗中损伤肝脏,化疗后的损害不能恢复而形成了纤维化或肝硬化者,安络化纤有良好的治疗作用。 要注意的是化疗一次性介入效果差,安络化纤丸可以放在介入后对肝脏及其它毒性反应的治疗。服用方法是可以与化疗、放疗同时应用,每日三次,每次1袋,或每日二次,每次2袋,随餐服。 安络化纤丸不仅可以治疗肝纤维化,帮助肝病患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还可以提高抗癌率并能在化疗、放疗治疗过程中消除和减轻如下毒性反应,是广大肝病和癌症患者的一大福音。
4,中医药管理局得课题什么时候申报
中医药管理局得课题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 1.申报人应为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在该领域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相应研究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2.申报人只能主持1项中医药行业专项在研项目,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 1.承担过相关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级甲等中医院和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中医药企业。 2.优先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及研究中心、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国家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 3.鼓励支持民族医药相关单位申报。 4.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限额 1.“中医药治疗慢性病临床疗效研究(一)”项目每个病种作为一项申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2项,中国中医科学院限报4项,北京中医药大学限报2项。 2.其它项目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不超过6项。 3.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组织程序 (一)研究方向1-4采取公开申报、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围绕研究方向进行自主申报,并通过形式审查、答辩与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二)研究方向5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牵头组织实施,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优化。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2015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书用A4纸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于左侧平装成册,由项目申报人签字、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所在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须统一致函报送。 (三)申报书要求纸质版一式6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WORD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1份。 (四)请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申报书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地址:北京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
5,保健品按说明吃好还是加量吃好
■保健品功效因人差异大 由于大部分保健食品的设计是依据中医药理论和中医养生思想,科学组方配伍而成的,虽然申报的可能是22项功能中的同一个功能,但由于组方不同、原理不同,甚至配伍剂量不同、原料来源不同、工艺剂型不同均可能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而且在不同人群(年龄、性别、职业、身体状况、生活区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当中也会有不同的体现,这种同一保健功能却有不同人体作用效果的事实,需要在上市后通过循证医学研究加以产品作用和用差异化的客观评价。这既是为了真实而准确地反映出不同产品同一保健功能的效果不同于使用价值,也是为了广大消费者能够从中了解到真实的产品功能信息,以便掌握正确产品的人体适用性。 ■循证医学:保健品功效评价新模式 循证医学在保健品人群使用功效研究及其保健功能的人体适用性再评价方面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既是对目前保健品技术评价工作在产品获准上市后的延续与补充,也是帮助企业在产品上市后信息定制与应用推广方面提供充足而科学的证据,走出夸大和虚假宣传的经营误区,是用事实证明,用数据说话。 开展保健品的循证医学研究必须在行业组织与专业机构的统筹领导下,必须经过专业而周密的方案设计和科学而公正的试验组织,采用国际公认的循证医学方法及标准,最终由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共同完成试验研究并进行结果的统一发布,一切工作要求公开公正、科学严谨,坚决避免企业的商业化运作。 总之,保健品人体使用功效循证医学研究及产品保健功能人体适用性的再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建立中国保健品行业标准及健康相关产品科学研究与评价体系的一项创新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协作。保健品循证医学研究可通过试点品种的人群使用功效及其人体使用性的再评价工作,紧密依托专业机构(如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和国家级临床药理研究基地),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同时也应借鉴国外对健康相关产品上市后的监测制度,如美国、欧盟、日本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并能与未来国际双向接轨的中国保健品行业再评价制度。
6,山西中医学院
2009年山西中医学院招生简章 (三)学院设有哪些奖学金? 答: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的分等 综合奖学金共分四个等级 ①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100%×60%; ②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70%×60%; ③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45%×60%; ④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25%×60%。 2、单项奖学金的分等 单项奖学金共分为四个等级 ①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100%×40%; ②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70%×40%; ③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45%×40%; ④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每人每学年奖学金总额为平均收费标准的25%×40%。 3、特殊贡献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者按学生总数的5%评定。 ①发表了较高质量的论文或经有关部门鉴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②省、市学校学习竞赛中优胜者。 ③受到省教委、团省委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省级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在校运会上打破纪录者。 ⑤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身残志坚事迹突出者。 ⑥在学院建设及有关活动工作有特殊贡献者。 ⑦社会实践有突出贡献者。 4、学习进步奖学金 (1)奖励范围: ①计划内本科学生。 ②本学期没有违纪行为。 ③考试课没有不及格现象,均分在70分以上。 (2)奖励等级: ①考试课平均成绩进步20名,奖励400元。 ②考试课平均成绩进步10名,奖励2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奖学金总额为学生总数×每学年学生交纳学费额×20%×100%。 学院办学特色及毕业生就业情况: 1.学院办学有何特色? 答: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目前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5个专业和中医学(医学英语方向)、中医学(医药信息管理方向)、针灸推拿学(英语方向)、中药学(中药分析方向)4个专业方向。 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淡化专业划分,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拓宽专业口径,始终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宽基础、厚临床、高素质、强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中医药人才。在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两个专业,全面实施“前期趋同,后期分化”的教学改革,前两学年执行同一教学计划,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从第三学年起,根据社会市场需求和学生志向再具体划分专业及专业方向。中医学(医学英语方向)继续与大连外国语学院采用“2+3”模式联合培养,即第一、二学年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学习英语,执行该院本科英语专业第一、二学年教学计划。第三至第五学年在我院学习中医学专业知识。通过课程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强化了专业方向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增强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力。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另有教学医院7所,实习医院5所,中药专业生产实习基地15个,满足了不同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 学院重视学术研究与技术创新,科研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出版各种学术著作近249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余篇;共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63项,其中,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7项,国家科技部项目14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13项,累计取得国家科研经费1300余万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4项。2007年,学校分别被国家科技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授予“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国际中医药教育合作交流基地”建设单位。学校还自筹经费相继实施“前锋”“攀登”两大科技计划,鼓励科技创新,活跃学术氛围,推动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 面对21世纪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我院将继续恪守“求真”校训,秉承“职责、规范、严谨、效率”教风和“诚信、精进”学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心同德,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实力,为创建具有较高水平和鲜明特色的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热烈欢迎有志于弘扬祖国医学的莘莘学子报考山西中医学院!我院将在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攀登医学科学高峰的道路上不断发展壮大,谱写新的篇章。 类别 专业 录取分数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中西医临床医学 文科平均分522理科平均分518
中医学类 中医学 文科平均分542理科平均分522
针灸推拿学 文科平均分521理科平均分523
护理学类 中医学专业(高级护理方向) 文科平均分517理科平均分521
中药类 中药学 理科平均分521
案学类 中医学专业(医药信息管理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 中医学专业(医学英语方向)
针灸,文史类 229分 理工类 150分 妇产科方向、儿科方向、急救方向、眼视光学方向、口腔方向
7,中国各个朝代的中央和地方的监察机构分别是什么
古代监察制度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形成了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御史又称之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完整的监察体制。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下列六个阶段: (一)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度还没有建立。 (二)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的同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等言官也已问世。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阶段。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司隶校尉,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南朝建立了专门负责规谏的集---书省。 (四)隋唐时期的成熟阶段。隋设御史台、司隶台、竭者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后增至十五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局面。 (五)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宋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至元朝,取消谏院,台谏合一。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提刑按察司),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 (六)明清时期的严密阶段。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清朝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这时期,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已发展到了历史的顶峰。1.秦汉: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监察2.隋唐:御史台4.宋朝:枢密5.元朝:御史台6.明清:内阁(大学士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监察战国 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 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在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相对独立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汉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的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的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隋唐时期 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宋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元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明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 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清 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 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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