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怎么在网上办理投标备案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7-02 13:25:27
1,怎么在网上办理投标备案
1、正常情况下根据每个招标情况不一样,首先要熟读招标公告:上面会有相关提示,如果没有备案要求一般是不需要备案的;如果有备案要求,它上面会指定地点或具体2、甲级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招标不受地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如果当地要求每个项目都要备,是有点过分,那是排斥、地方保护,行政行为依据不足,请对方拿出依法行政的依据,否则,投诉他!一告一个准!记住,请对方拿出法律依据。3、各地具体做法不太一样,有的是公司一次性备案,有的地方则是一个项目一备案。主要材料包括:出京许可证明(北京市建委办理,北京西站后面建设大厦一层)、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开工证明(有些需要,招标人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业绩证明材料(以往工程项目代理合同、招标通知书、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必须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固定营业场所(提供证明材料)。比较麻烦,因为目前各地标办基本都排外,具体你可以向当地标办先咨询一下。祝好!
2,新申请的资质如何在建设厅网上备案
一、实行网上备案事项 1、市、州、直管市、林区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暂定级资质;委托武汉市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 2、市(州)核准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 3、市、州、直管市、林区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 4、市、州、直管市、林区核准的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设计资质(勘察设计资质网上审批因住建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新修订推迟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市、州核准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 二、网上备案的流程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主管部门分别自核准上述5项资质之日起30日内,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bzfhcxjst.gov.cn),进入“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在资质备案页面填报核准资质的有关信息和数据(各专业备案信息详见附件),检查确认填报无误后提交。其中,对初次核准的资质,由省厅统一发放资质证书编号;对不符合有关资质审批规定的,提出纠正意见,改正后提交,省厅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主管部门应按《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要求做好资质网上审批的管理工作。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及其证书变更事项,其资质证书的制作、发送由各地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主管部门2013年9月1日之前核准的资质,可结合企业新办资质申请事项、资质延续、升级或年度资质动态核查等工作,在2014年1月31日逐步完成备案工作。 1、各地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信息表; 2、各地主管部门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备案信息表; 3、各地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备案信息表; 4、各地主管部门核准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信息表; 5、各地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信息表;你好!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介绍信和...备案申请提交资料表》是外进建筑业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完整真实性唯一依据,请...如有疑问,请追问。
3,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一、工程招标审核备案
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的招标资料包括:
1、发改局的立项批文或《投资许可证》;
2、建设用地批文(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基底红线图;
4、开平市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登记表;
5、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备案表;
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最高报价备案;
8、资金证明文件;
9、建设项目监理合同;
10、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12、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
13、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函;
1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证明书、委托书;
16、招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
17、外来企业备案表。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六、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捡查
七、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小时内,在相应专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八、开标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评标人员、参加开标人员签到;
2、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文件;
3、由评委检查投标文件封口密封情况;
4、依次对技术标书和辅助标书进行评审;
5、商务标书评审;
6、由评委根据招投标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九、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忻州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十一、招标投标报告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一份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招投标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
十三、纪委监察局、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督
4,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行程序如何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日常运行程序 (发稿时间:2006-5-23 阅读次数:7491)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运行程序: 一、各部门在中心工作内容1、市建设局招标办在中心办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案、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施工合同审查和合同履约的跟踪管理。2、市建设局建管处在中心办理工程施工合同的见证,新进外地施工企业进市手续;劳务分包招标手续。3、驻场监察在中心内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受理来信来访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4、市公证处在中心内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证。5、市交通、水利、电信局在中心内分别办理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电信工程的承发包交易管理。6、市交易中心负责场内信息与网络的服务(包括招投标项目信息,工程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勘察、设计、施工及中介服务单位有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务商务服务和驻场部门的管理服务。二、建设工程项目在中心办理各项手续操作程序。1、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发包前到招标办办理发包方案手续。2、根据工程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和投资来源,按下列原则到中心相应驻场部门办理发包手续。(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到招标办办理相关直接发包手续,到建管处办理合同见证,再到建管办领取施工许可证。(2)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经招标办审核后办理直接发包手续;(3)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应当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到招标办办理招标发包手续。(4)应分包的项目,到招标办办理相关直接发包手续或招标发包手续。(5)劳务分包项目到“中心”的建管处窗口办理招标发包手续。3、招标办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资格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单位)。4、需要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按相应的程序办理招标投标手续。5、招标单位在中心内通过招标或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后,方可继续办理土建招标投标手续。6、招标单位在办理规划、消防、施工设计图纸审查等手续,完成现场三通一平后,办理相应的发包手续。(招标单位采用财政资金的还需提供经审核通过的政府采购月度计划表)7、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在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到市招标办办理施工队伍、项目经理资格审查和合同审查手续。8、招标单位携带图纸到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工程类别和定额工期核定手续。9、招标单位到招标办办理有关招标文件的备案后,委托具有相应编标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10、招标前期手续完成后,中心信息室发布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同时接受投标单位投标报名。11、招标单位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写出资格预审报告,经招标办复审后按招标公告(评分排名或抽签)的办法确定投标单位。12、在招标单位的主持下召开标前会,解释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统一编标口径和设计图纸未尽事项,明确投标注意事项,确定开标评标时间。13、招标项目在中心公开开标,经评标、定标后确定中标单位。14、招标项目的开标结果在中心公示两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由招标单位签发经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15、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双方按规定交纳中心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16、招标项目的承发包双方草签施工合同后,送招标办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由招标办加盖备案章,正式签订施工合同。17、招标单位持正式签订的合同送建管处驻中心办公室进行合同见证。18、招标单位持见证的合同等资料在招标办办理招标投标备案手续。19、招标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委托手续;到安监站办理安监委托手续。20、招标单位持招标投标备案表、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局建管办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1、交通、水利、电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按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委管理、统一招标投标程序”的原则,由交通、水利、电信驻中心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三、中心信息发布时间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下午4:30发布招标项目信息。2、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zzbb.net随时提供有关资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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