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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怎样控制材料品质

严格编制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对工程材料作出严格约定1、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中牢牢把住材料选用招标时在编制文件中对材料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装饰材料、门窗、幕墙材料。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样品,并经业主方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师进行合格认定审批。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业主意愿提供材料样品的,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供材料样品。对主体结构工程的主要材料供应如钢材、水泥、防水卷材、木材等,业主通过考察市场,确定三—五个同等质量、同等价位的品牌的材料作为选用范围,并在招标文件中对材料要求的内容详尽列出。为了防止恶性竞争特别是低价中标,在招标时招标人可以给出主要材料的合理暂估价格,设备价格在清单中可以给出暂定金额,确保中标人能够采购到优质的材料。2、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对工程材料质量要有严格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极易忽视合同招标的范围,应该从专业的角度清晰地界定建筑材料的使用范围。招标范围的划分不科学,特别是合同界线的模糊,就很有可能造成工程采购的材料与业主方要求的不一样的后果。如果招标人在合同中对工程材料质量没有严格的要求,就有可能导致建成后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外部造型和使用功能。为防止承包方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问题,招标时业主向中标人下发通知,要求投标人开标时按照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意愿提交主要材料样品一式伍份并封存,经业主确认符合要求后,中标人须按此样品进行采购。在合同主要条款中约定,材料运抵现场后须经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照封存材料样品检验,符合要求后方能应用于工程。实际工作中材料在采购过程中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可以直接参与。3、灵活制订工程设备及材料技术参数要求由于目前国内工程进行招标时,大多是在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而这也就意味着相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选型甚至品牌已经明确,其技术参数和要求已经确定。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咨询专家的方式仍可以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例如在有的项目中,原设计中采用的设备或者材料是某品牌的产品,技术非常先进,但是价格昂贵,有的设计不科学合理。负责招标文件编制的咨询专家通过与业主论证,一起对市场进行了详细的调研,最终在招标文件中将部分参数可以做一定的调整,在满足业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地提高或降低技术要求,这样能够招标到理想合格的设备、材料。通过部分技术参数的调整,提高了招标的竞争性,在获得先进技术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工程建设费用。4、从技术措施上实施工程材料质量的有效控制目前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着周期长、耗能大、资源浪费严重、质量低等现实问题,因此在工程建设中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先进的设备,往往也会对工程的造价控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一般通用工程的建设招标中,在对材料、人员、施工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提出充分详尽的要求后,就没有必要对投标人的具体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做出非常严格的限制,这样可以鼓励投标人根据施工企业自身的特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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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怎样控制材料品质

2,招标控制价

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是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代理机构编制的,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两种表现形式。1、标底(预期造价)标底是指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项目在方案、质量、期限、价金、方法、措施等方面的综合性理想控制指标或预期要求,简单地说就是“预期工程造价”。设标底招标是2000年1月《招标投标法》实施以后开始采用的,但在实践操作中,设标底招标存在以下弊端:第一,设标底时易发生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问题;第二,编制的标底价一般为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第三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不能反映投标人实力。2003年2月17日,03《清单计价规范》发布后,取消了中标价不得低于标底多少的规定,出现了“无标底招标”,无标底招标容易出现围标、串标、抬标、高额索赔、偷工减料等现象,给招标人带来投资、质量的风险;同时招标人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标准。所以,2008年12月1日起,08清单计价规范正式实施,标底淡出人们的视野,普遍采用招标控制价方式控制工程造价。2、招标控制价 (最高造价)即我们常说的“拦标价”,是招标人可以承受的最高工程造价,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上限。 两者不同之处:1、保密要求不同:标底要开标前保密,在开标时宣布。招标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高了透明度。2、编制作用不同:在评标中,标底可以用来比较分析投标报价,具有参考作用,但不能作为中标或废标的唯一直接依据;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防止抬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即成为废标。
1.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2.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注意事项(1)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须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2)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3. 作用(1)招标人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防止恶性投标带来的投资风险。(2)增强招标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正常评标。(3)利于引导投标方投标报价,避免投标方无标底情况下的无序竞争。(4)招标控制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为招标人判断最低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提供参考依据。(5)可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确定单价提供计算依据。(6)作为评标的参考依据,避免出现较大偏离。(7)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企业实力、施工方案等报价,不必揣测招标人的标底,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8)减少了投标人的交易成本,使投标人不必花费人力、财力去套取招标人的标底。(9)招标人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提高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招标控制价

3,如何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成本控制

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节约采购成本,实际上由于操作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在不经意间却抬高了整个采购活动的成本,节约的和花费的呈“倒挂”现象,显得很不经济,关注、研究和控制招标采购活动的成本显得非常重要。采购成本的控制主要包括招标操作成本、实际采购成本、验收及使用成本三个关键环节。一、招标操作成本控制(前期成本控制)  (一)减少废标发生概率。首先,增强招标采购工作的计划性,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取消采购任务。招标采购单位在经办招标采购事务时,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周密组织,确保整个招标采购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避免因工作无序而导致采购任务取消。其次,打足采购预算,避免因预算不合理导致废标,使采购预算保持足够的张力,既要实现低成本采购,也要让中标供应商有利可图,使采购预算兼具“刚性”和“弹性”的品质。再次,在设置废标和无效投标情形时尽量以法定情形为准,减少人为约定情形,招标文件对重要事项尤其是废标和无效投标情形应以黑体标示,对潜在投标供应商以“友情提醒”,为新手型供应商提供业务辅导和咨询,出现废标情形和无效投标情形时,应过细慎重。  (二)对同类或类似项目合并分包招标。政府采购计划安排要趋于集中,应根据季节性变化或工作需要将一些通用性的采购项目如计算机、空调等安排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进行采购,这样可以将日常零星的采购项目汇集成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实现其零散采购所无法实现的规模效应。一方面可对采购项目实行纵向合并,对不同的采购项目,如产品的类别、性质、功能等基本相同或相近,应尽量进行合并,放在一起完成,如打印机、传真机等可合并为“办公自动化类产品”进行采购,这样可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集团采购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可对采购项目实行横向合并,在集中采购的实务操作中,打破单位、行业甚至地域的限制,实现同类采购项目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域合并,更大程度地提高集中采购的规模。  (三)改进操作手段,大力推行电子化采购。节省办公耗材和场地租用费,压缩政府采购的运行成本。建设电子化政府采购是压缩采购运行成本的趋势,采购交易平台要尽快实现“电子化”,各地要积极建立政府采购网站,为“电子化”交易提供平台,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做起,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扩展到整个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需要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时通过网络向同级财政部门直接提交采购计划,财政部门通过网络进行审批,并将经批复后的采购计划传递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招标采购机构应通过计算机制作通用文档格式的采购文件,向供应商同时提供纸面的和电子采购文件,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对路途遥远的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向其提供采购文件,一些地区在积极推行免费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从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采购文件。评标工作推行无纸化,有条件的地方应高标准地建设开标和评标场所,添置必备的计算机设备。  (四)以区域联动为基础推行协议供货采购。区域联动是政府采购领域的又一新的创举,而协议供货是启动政府采购区域联动的“金钥匙”,区域联动模式的成功又丰富了协议供货推动了协议供货。协议供货时代,市县政府采购工作不能刻板地纠缠于管采分离,也不必教条地层层设立机构,要从宏观的视角分析问题,要牢牢把握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做好工作。协议供货绝不是分散采购,而是大集中,区域联动可吸引更高层次的供应商、可更大程度地实现价格更低、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目标,在启动区域联动的前提下,协议供货才会有更大的用武之地,其显效才更加引人注目,实践证明也是如此。二、实际采购成本控制(中期成本控制)  (一)代理成本控制  1、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应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操作,大多集采机构是免费服务的,标书费、代理费均无,供应商也乐意来参加集采机构代理的项目,花费较少。  2、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尽可能由采购人自己操作,如暂时能力不够须委托代理的,应首先选择集采机构,再选择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减少代理服务费开支。  (二)价格成本控制  1、鼓励低价中标合理使用三种评审方法,重视最低评标价法和性价比法的使用。在决定使用何种评标方法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特点选择采用最贴切、最有利规范操作的评标方法,要提高评标方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不能生搬硬套。对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要坚持使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最低评标价法的使用中,做到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时,要合理设置价格分值所占权重,确定价格分值的比重时,不能追求边缘化,即不能人为地设定法定最低比重,要真正体现价格因素对于政府采购的重要性。确定“基准价”时,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评标基准价为基础折合价格分值权重计算而得。  2、引入品牌竞争  品牌竞争所产生的巨大资金节约空间是单一品牌采购所无法实现的,也是不可想象的,传统上单一品牌竞争不可避免地带有价格保护和货源控制色彩,采购价格居高不下,串标围标陪标屡见不鲜。品牌竞争则让包括厂商在内的供应商都绷紧了神经,品牌竞争不仅是政府采购法律的要求,也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既有利于促进自由竞争,公平竞争,也更有利于采购人节约资金,质优价廉不再是可望不可及。在政府采购中定项目定配置定质量定服务而不定品牌,真正引入品牌竞争,将沉重打击陪询串标行为,可以真正破解高价问题,让采购人真正享用到政府采购带来的质优价廉的好东西。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一家供应商报价,以时间先后或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所报品牌和型号,因同类产品替代率很高,采购人选择的余地很大,通常一次采购活动,采购人至少应推荐5个品牌。  3、控制资金利息成本  严格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不得另行追加费用,防止供应商先谋求中标后考虑追加。对于付款方式问题,目前通行的分期付款尽管使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占据主动权,但分期付款拖得时间越长,中标供应商的资金利息负担和机会成本就越大,而这些成本自然会转嫁给采购人,导致采购价格偏高,因此,付款的总期限不宜太长,且首付比例一般不应低于全款的70%。对于履约保证金问题,要在法定比例内设定,不得超过采购概算的2% 。  (三)服务成本控制  采购实践表明,采购人的不合理的免费服务要求,或无法兑现,或影响产品质量,采购人应以平等的原则对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科学合理地设置服务要求,而不能通过免费要求来吓阻或限制供应商的自由竞争,这样无益于采购目标的实现,难以实现节约支出的初衷,相反地却增加采购成本。要列清免费服务项目和时间,参照厂商三包规定,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作具体说明。要在产品的寿命期内,将可能发生的非免费服务计入采购成本,要求供应商报价供日后对照执行,减少不确定性因素。三、验收及使用成本控制(后期成本控制)  (一)在采购需求上要力推节能产品并尽快形成强制性规范。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通过监管推动节能产品的采购,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广大政府采购当事人中形成广泛共识,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基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自觉维护国家政令畅通,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反馈本地区节能产品采购过程中的情况、经验,要指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地做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验收工作应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为主,技术复杂的大型特殊项目可委托收费低廉的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验收。对于技术复杂的设备,采购人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采购人的具体使用人员要掌握操作要领,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保养爱护,减少维修费用。对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因供应商安装问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坏事故的赔偿,在招标文件中说明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首先明确采购成本:1,物料的采购单价;2,物料的运输、装卸费,如进口,还有通关费;3,采购部门的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等);其中:第2项可以包含在第1项里,第3项除非生产经营活动有了很大的变化一般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因此,主要的控制对象是采购单价,也就是对方的报价。

如何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成本控制

4,如何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应该完善清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要 求编制,编制说明要尽量详细和全面。如常见的工程量清单在挖基础土方项目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根据现场及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机械挖土和人工挖土的比例,自行考虑土方的场内外运输等,同样在招标控制价编制时是怎样考虑的。都应该在编制说明中说明清楚。 2、招标控制价在组价时要严格按清单要求进行。招标控制价在组价时未严格按清单要求进行,如在措施费用的计算中,要根据拟建设项目可行的施工方案来计算措施费用,特别是在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措施费用计算中,不能拍脑袋随意估计列一笔费用了事。一定要通过具体的分析和计算来确定,否则就会给工程结算造成纠纷隐患。2008《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本规范4.2.3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所以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和理解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关于风险、调价、责任等的约定,分析和理解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以及清单项目划分和特征描述所体现的组价原则等。在计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特征描述所体现的组价原则计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考虑的各种因素包括风险费用,在招标控制价中也应体现,避免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脱节。 同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也是对工程量清单补充和完善的过程,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不清楚完善的内容,要提醒招标人及时明确或做出补充说明,以保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选用正确的材料价格,计算综合单价。2008《计价规范》规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包括“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按市场价。”因此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材料价格应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格,若有材料缺项时,应严格市场底价机制,或明确材料品牌等。招标控制价对特殊材料的价格和施工方案要作充分调研,慎重定价。在一些特殊复杂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一定要多做调查研究,参考材料价格的准确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不仅不能起到检验施工图设计和概算投资是否吻合的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进程。 4、选用合理施工方案计算措施费用。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其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完整计取,不应人为漏项、缺项。建设工程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等。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首先大致形成适用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概况,在此基础上应有明确的计算思路和依据,分别计算以上专业措施费用,并应在招标控制价中详细阐明编制说明。 5、明确建设工程甲供材料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甲供材料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及工程总造价中,并计取相应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关规费、税金等。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甲供材料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名称、规格、价格计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并列入招标控制价中,同时甲供材料在招标控制价计算调整系数幅度时不参加调整。 6、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对工程量清单不清楚的内容要作明确与完善。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不清楚不完善的内容,要提醒招标人及时明确或作出补充说明,以保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不能将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打折公布。正确计算招标控制价,工程总费用招标控制价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一个项目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编制,并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计取标准按当地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计价表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指导价缺项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项目措施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综合考虑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由于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多数工程的投标报价总是比招标控制价低10%以上才能中标。有的招标人索性把按照规定编制的合理招标控制价降低10%~20%来公布,这样做的结果是投标人又以更低的价格报价。如果招标文件公布的是下调后的不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也可能会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计价纠纷,严重的还会造成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最后,建立跟踪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考核制度,与企业及人员信誉考核挂钩。将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和决算时的工程量找差,在不作变更时,误差大于一定界限的,应根据制订的相应制度处罚有关企业与编制人员,从而保证编制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摘要: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控制;造价引言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控制好工程造价,使整个造价在合理范围内,必须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造价(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预算造价(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合同价(招投标阶段)、结算价(实施、竣工结算)、竣工决算价。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已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建筑企业通过投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有效防止了建筑市场的腐败行为,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随着新工艺、新材料的层出不穷,传统的计价定额跟不上迅速变化的建筑市场,按定额计价有的高于市场行情,有的低于市场行情,不能及时而真实的反应工程实价。因此必须提高在市场经济下的应变能力,掌握市场行情的变化趋势。政府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更为重视,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已有上百年历史,规章制度完善成熟。随着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是大势所趋。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其特点为:(1)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建设项目工程量同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根据企业自己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所有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工程承发包在公平、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而定额计价企业不分大小,一律按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量,按规定的费率套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也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2)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承担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变更的风险。(3)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采用现有的施工图预算形式,业主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不敏感,往往等到结算时才知这些项目对投资的影响有多大,但为时已晚。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则一目了然,这样业主就能根据投资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以作出恰当的处理方法。在工程量清单下控制工程造价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实施、竣工结算阶段。1 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了解行情有很多途径,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不要认为这一阶段是可有可无,其实是很重要的。把计划订好,把预算打足,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往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点,麻烦就会减少一点。2 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关键。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完美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全面的招标文件,全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其结果会突破预算,失去了当初招标投标的意义。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比较含糊,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工程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另外协商单价的争议。类似这样的文件漏洞,往往成为投标单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容易陷入投标单位先以低价中标,然后再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有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两遍与刷三遍的单价是不同的;用高档牌子与用一般牌子的单价也应该是不同的。又如人工挖孔桩子目,包括淤泥、流沙处理措施费与不包括的单价应该有所不同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作为造价控制来讲,不能不引起重视。3 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计算增减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以往定额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是以第四阶段为重点,而工程量清单报价下的造价控制却是以第二阶段为重点。随着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不断推行,传统定额计价的僵化模式将逐步地被打破,但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作为工程造价管理来讲,也将会随着情况发展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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