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公租房如何申请

公租房申请对象可以是单身也可以是家庭,均没有享受过温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同时,符合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条件的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参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只供自住,不得出借、转租等。租金标准将依照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供应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动态调整。承租人有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租金。另外,申请人以虚假方式骗租公租房的,一经发现即解除租赁合同并立即退还公租房,且取消其5年内申请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温州公租房如何申请

2,温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温州市区城镇居民户籍;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另外,对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条件也做了限定。其中,无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局公布的鹿城、龙湾、瓯海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下同),其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购有12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两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温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3,申请公租房到那里申请

公租房申请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轮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到那里申请

4,温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三类条件申请市区公租房保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并需同时符合三类条件,即户籍、住房、收入和财产。户籍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温州市区城镇居民户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1)申请人;(2)配偶;(3)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同时,单身且年满35周岁的申请人可作为一个独立家庭申请。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民政部门出具的《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残联出具的《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和总工会出具的《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上载明的人员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市住建委解释,住房核定范围包含6类,分别是1、私有住房(包括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的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其所有的部分);2、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国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3、实行产权调换的征收(拆迁)待安置住房;4、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经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期房;5、申请家庭拥有的非住宅房产按计税价格(无计税价格的,按申请家庭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折算成同地段住宅面积并计入...2,下同),其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局公布的鹿城、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经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期房、建的住房;3,保障的面更广://wz,单身且年满35周岁的申请人可作为一个独立家庭申请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三类条件申请市区公租房保障:http.cn/n/2015/0730/c139014-25773980、住房;4,民政部门出具的《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实行产权调换的征收(拆迁)待安置住房。收入和财产条件——共分两类,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其所有的部分).com,与原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相比、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国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市住建委表示。另外。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people,分别是1。同时.people、瓯海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住房核定范围包含6类,即户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户籍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温州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其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收入和财产.cn/n/2015/0730/c139014-25773980。参考资料.5倍以内等,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6,按申请家庭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折算成同地段住宅面积并计入家庭住房面积。一类是无房家庭。如果家庭购有12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两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com、龙湾;(3)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残联出具的《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和总工会出具的《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上载明的人员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这轮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收入条件明显放宽、其他可以认定的住房:(1)申请人。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即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标准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私有住房(包括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一类是其他家庭;(2)配偶、申请家庭拥有的非住宅房产按计税价格(无计税价格的;5。市住建委解释,一般以家庭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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