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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是否有权监管政府采购项目

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是否有权监管政府采购项目

2,什么是招标办

招标办即招标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其管理机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3、受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案备案、招标方式审批,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4、负责招标单位自行招标能力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查;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什么是招标办

3,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办和评标委员会或其他单位哪个有权解释

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办有权解释。但是所有的解释必须是书面的,所有的解释(招标补遗、招标答遗)必须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
是否承诺自己报出的质量标准和投标工期。(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有低于成本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价格做出书面解释,如...

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办和评标委员会或其他单位哪个有权解释

4,招投标办主要做什么

建委招标办工作职责:1、负责将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履行交易前监管职责,受理招标申请,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拍卖、挂牌等)文件(公告)进行备案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程序,承担审查失察责任;对发现的交易前出现的监管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2、依法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全过程监督(包括抽取代理机构、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等现场监督),确保开标评标活动过程保密、结果公正,按规定办理交易有关手续,承担监督失察责任。3、根据需要建立并完善适合本行业特点的评标专家库,并监督使用过程,承担监督失察责任。对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进行管理、考核、奖惩和培训。建立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4、制定本行业的交易规则、运行程序、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经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扩展资料:招投标办流程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投标

5,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权利的具体描述

楼主具体是问义务还是权力?招标代理公司最大的权力就是被业主授权的全程代理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啊!
这份工作不是个轻闲的工作,如果是在市政招标机构工作的话,工作会轻松一些。因为那些地方的只是个招投标的交易场所,那些标底,工程量什么的,不用作的。 如果你要去招标代理机构做工,我不得不说,你还需要在深造一下,我敢说你的招投标知识还是比较欠缺甚至不熟练的。招投标的很多工作不是一个两个人都可以做的。而且实际工作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 我也非常抱歉,只能给你说这么多了,祝你找到好工作。 对了,忘了告诉你,招投标的市场是相当不规范的,希望你找到突破口。有什么问题来找我吧:844809302

6,招标办是行政监督部门吗

招标办就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受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案备案、招标方式审批,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招标单位自行招标能力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查;负责本市评标专家申报、考核和管理;受理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招标投标负责监管的部门有:1、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2、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3、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二、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年三月四日)三、对于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7,开标时招标人有哪些可行使的权利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应在开标过程记录开标内容,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拥有拒收权和唱标权。“拒收权”是指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权利。招标人使用“拒收权”有三种情形:一是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是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三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唱标权”是指在开标过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有权当众予以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应如实唱标并如实记录,不可做任何实质性判断。招标人行使“唱标权”,是招标投标法公开性的充分体现。

8,代理招标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那些

答:代理招标时,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应当订立委托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代理机构的义务与责任主要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谨慎处理委托事宜;如实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因违反注意义务或越权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有:支付费用和报酬;因指示不当或擅自变更委托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订立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代理机构提供招标所需的审批手续、资金来源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授权范围内办理下列事宜:(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二)审查投标人资格;(三)编制标底;(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六)草拟合同;(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还特别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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