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暖气不热应该怎么投诉

看看暖气管道漏不漏气一般都是小区物业管理的:首先是试气,他们负责在试气和第一、二次通水的期间找人维修。因为一般流程是这样的,第二次试水,试水间隔时间不长,是以楼道为单元进行,然后是第一次试水
看了楼主的问题 我心里很凌乱。市民热线啊,或者城市报社。
家里边很冷,暖气不热,投诉渠道有: 1、先向该楼房社区领导投诉。 2、向暖气公司领导投诉。 3、向管理暖气公司的直属单位进行投诉。

暖气不热应该怎么投诉

2,暖气不热投诉哪个部门

市民若家中出现暖气不热、跑水漏水等情况,可直接拨打小区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报修解决;如供热单位未及时处理或是服务态度恶劣,市民可拨打市、区供热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供暖上的问题各式各样的都会有,而供暖之中,最让人们烦恼的肯定不是安装手续,而是使用。供暖主要的用处就是提供暖气,但如若出现了供暖不热的情况,事情也是会很麻烦。不少居住在小区的人现在就遇到了这种问题,市民若家中出现暖气不热、跑水漏水等情况,可直接拨打小区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报修解决;如供热单位未及时处理或是服务态度恶劣,市民可拨打市、区供热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如果一直无法达到温度标准的,可以申请退费。小区内的供暖通常都是集中的,所以在很多情况上,如若是有出现,也应该是一个大整体都会被影响到,不热这种情况虽说损害不大,但如若时间一长,对人们来讲影响是会有的,所以必须也要做好解决。

暖气不热投诉哪个部门

3,暖气不热怎么投诉

发觉家里暖气不热时,首先直接向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这是最直接、最快捷的办法。如果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机关 (供热公司或供热总公司)投诉,由其指导和督促问题的解决。经过上述过程后,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或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可向区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市供热管理机关将保证冬季供热质量,监督投诉问题的解决,及时回复用户 望采纳!!!!!!!!
百姓家经过供热单位测温后1次不达标的,按照1天退费;一周2次以上测温不达标,按照7天退费;一个月超过三周不达标,视为全月不达标;供热期内超过三个月不达标,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  如果经过区供热办测温,百姓家不达标的,1次视为7天不达标;一个月超过3次,视为全月不达标;供热期内超过三个月,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  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百姓拿着《供热室温检测记录单》或者由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室温检测报告、收据,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手续。可以通过暖气不热投诉电话现行预约。

暖气不热怎么投诉

4,暖气不热找哪个部门投诉

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因为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供热政策文件,各省市都是以当地的地方性政策为标准。所以供热暖气不达标的可以向当地的供热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以黑龙江为例,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供热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二)对供热单位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三)受理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投诉;(四)在发生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临时接管供热经营项目;(五)对供热单位建立诚信考核档案,采取巡检、抽查等方式对供热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并于每年度供热期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扩展资料: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 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三十六条 居民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告知供热单位。供热单位自被告知之时起10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应当共同签字确认,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自告知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退还热费总额=日标准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天数×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还热费比例日标准热费=用户应交纳热费总额÷年度供热期天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居民供热温度最低标准高于本条例规定的,供热不达标责任追究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非居民用户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家里暖气 分集中供热和自己安装的 土暖气 集中供热的 你没有改动过的 谁给你供热 就找谁 改动过的 就谁都不用找了 谁改的 你就找谁了 自己安装的 土暖气 就自己 解决了
到目前可以说哪个部门也不管。我们家的暖气一直不热,找到小区物业,不管。有网友说找建委,还有的说找供热公司,还有的说找市里,打市长热线。这些办法我都使了。暖气就是不热。你说还找谁?只有靠自己,买个空调过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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