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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要具体理由

(1)由分散采购改为集中采购,采购量大,单价比分散采购低。(2)由集中采购部门统一负责,专业经验丰富,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3)政府采购引入市场竞争,众多符合资质的投标人都来投标,相互竞争,降低了报价。(4)政府采购避免了徇私舞弊,阳光交易,避免了浪费政府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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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要具体理由

2,求解如何防范采购环节的灰色地带现在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方式

可以提供些思路:【也许有帮助】1、【问题的背景与起因】努力寻找根治及消除采购环节的灰色地带且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当今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提升中的重要焦点课题:全面品质管理的第一关口。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均不受伤害,防止“灰色地带”的危害:首先要保证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执行操作一切环节的合法性。应该【遵循两大规则】2、【第一大规则】先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虽是重要的当事人之一,但却是事实上的“弱者”。由于某些环节的合法性自然丧失,导致供应商投标变灰:A:不做充分市场调查导致预算偏低或者所定计划项目有倾向性,极容易产生“灰色地带":导致供应商无法规投标。【对策方法】将需要投标人重视的投标要点告知,依法公开标底:避除为每一位投标人设难的条件,截断造成投标变灰的路径。 【第二大规则】规范评审操作环节。 评审是采购的关键环节。现实中,供应商对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常常产生于项目评审环节,如果评审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导致项目【最终灰掉】。【对策方法】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以下事项:【一是】帮助评委尽快了解熟悉采购项目。在评审前,除采购人代表介绍项目要点外,采购文件编制人还可以提点评委圈划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指标和重要条款,帮助评委尽快把握关键内容。 【二是】尽力提醒评委认真、细致、全面地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全部的投标文件,避免重大遗漏。在初审中对要淘汰的供应商,每个评委应详细列明淘汰原因。 【三是】要求评委必须客观、公正、独立进行评审。要求评委不能仅凭印象或主观经验随意评审。如果发现评委发表带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意见的,要及时制止。 【四是】保证操作程序的合法性。每步程序必须要求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针对特殊情况,如哪些问题是可以让供应商解释澄清的、报价有误如何修正、原评分细则有误如何处理等等,对此特别强调“合法是根本”。对可能【变灰】的项目,评委会成员不能迎合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要求,让本该废标的项目成功,从而彻底消除【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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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如何防范采购环节的灰色地带现在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方式

3,如何破除政府采购中的控标问题

任务占坑
1.关于限定采购参数问题。首先去除经证实的不合理的参数限制,如限定产品的重量、只有某产品才能达到的功能等,若采购需求确实只有个别产品能够满足,应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其次在保证招标产品质量档次、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采购参数限制。如某车辆采购要求发动机“型号为XXX”,修改为“型号优于或等同于XXX”。最后是弱化采购参数限制,强化评标现场的专家评委作用。具体做法一是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本项目说明中所提出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但该替代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实际操作中投标商出现的“替代”是否“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则是由现场的专家评委认定。二是采取对技术参数划分重点的做法,如将关键技术参数标注★号,而未标注★号的参数不是废标要素,做为评委对产品技术打分项。三是强调投标文件不必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是满足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也由评标现场的专家评委认定。2.关于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的问题。修改为“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或去除关于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等要求,明确“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无专利权、知识产权等纠纷,所投产品为原厂原装正品,否则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采购项目的后期验收中如出现了非原厂组装拼凑、未按合同质保等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对供应商进行处理”。3.关于资质、业绩等限制性要求的问题。调查了解市场实际情况,查阅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法律要求、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对比其他地区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确定采购项目关于资质、认证等要求是否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去除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软件证书等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对于供货时间不合理和过多的样品要求的问题,也是通过以上方法进行处理。4.关于接入、联网等软件限制的问题。调查接入的系统是否具有开放性,了解关于上级联网要求的相关文件和技术参数,了解以上要求是否具有限制排他性。如果只有个别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在采购项目中涉及软件系统等内容时,要求必须保证将来接入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避免后续硬件采购受到限制。5.关于苛刻的本地化服务要求问题。在保证产品服务的前提下,允许外地供应商在项目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将有关要求修改为“外地供应商若中标,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技术服务人员,否则视为放弃中标。”6.合理分包。部分产品的参数要求可能存在的限制性,但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更改,可以在不影响采购项目整体兼容性的前提下,将有限制性嫌疑的采购内容单独分出一包进行采购,以保证采购效果。

如何破除政府采购中的控标问题

4,怎样消除多个部门参与采购的弊端

首先,采购业务流程多,采购流程包 含采购计划拟订、供应商选择、招标、合同签定、制作跟踪及发货、产品验收、合同付款等 环节组成。每一环节都有相应的部门审批,审批程序烦琐;其次,由于每个部门为了追求各 自的最佳利益,追求所谓的精益供给,需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审批,如审计部门为了压低采 购价格,想方设法不计较时间成本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财务部门为了争取更多的资金流, 减少资金利息的损失,尽可能地延长付款时间等等。采购审批流程过长过久,影响采购的进程,可能会丧失良好的采购时机,交货时间迟缓,造成生产停顿以及市场断货等的严重后果。 由此可见,在传统的采购模式下多部门采购的种种弊端已直接对采购的效益带来了负面的影 响。随着供应链采购模式的到来,采购的管理核心思想是将采购各个环节的子系统很好地协 调起来,通过最优的资源配置,最终满足企业的精益需求或灵活需求。那么在新的供应链采 购模式下如何消除多部门在采购中的弊端进而实现采购的最佳效益呢 第一,制定合理有效的采购考核制度。在采购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构成采购各个环节的效能 是此消彼长,比如高品质与高价格相随,低库存与高物流配送成本相伴,追逐规模效益采购 必然带来高的库存成本等等。那么相应的审批部门如果过分地强调本部门的绩效,必然影响 整体的采购效益。因此,企业应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制定整体的考核机制,奖励的重点放在 团队而不只是看个别部门的绩效,消除单个部门的短视行为。这样有利于促使各个部门在采 购审批当中能够从整体的角度出发,综合分析各个采购环节利害关系,寻找最佳的利益平衡 点,追求最优的整体采购效益。 第二、优化采购组成结构,简化采购审批流程。首先,针对多部门采购所造成管辖权限的重 叠、交叉甚至错位不良后果,应根据部门的功能特点以及各采购环节的业务要求明确各部门 的职责以及管辖权限,避免多头管理现象的出现。其次,精简或重组部分多余的审批环节, 适当减少采购部门级别分层,如在付款环节中有些企业设有审计部先审批后交由财务部多人 审核后方可付款,审批环节过于重复,通过精简后,可以直接由财务部根据合同以及验收结 果单独作出付款意见并安排付款。另外,培养及招聘复合型专业采购人才,兼任采购多个环 节的工作,从而精减部分审批部门,达到简化采购审批流程的目的 另外,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协商处理采购中各类问题。内部协调机制是各部门工作衔接的润 滑剂,它能够促进采购各部门工作的连贯,保障采购工作的顺利执行。首先不管采购部门的 数目有多少,他们都是组织机构采购团队的组成部分,代表企业直接向供应商采购所需物品, 通过内部的协调机制,有利于促进组织机构采购各部门的团结,形成强有力的采购谈判能力, 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其次,采购中难免会遇到诸如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产品供应短缺、 合作方违约以至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等等,这些问题不是某个部门的职责 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必须通过内部协调机制,群策群力协商处理。另外,制定统一的采购政 策、统一的采购程序、统一的技术规范等操作规则作为协调手段,促进各参与采购部门工作 的顺畅。 随着采购业务流程的深化以及采购分工的细化,多部门采购组织形式越来越得到众多企业广 泛的应用。因此企业应在新的供应链管理思想下,制定合理的采购考核制度、优化采购流程 以及顺畅的内部协调机制,消除多部门采购框架下的不良影响,保证采购任务的完满完成。
1、合并的优点:其一是减少了仓库和采购原来的沟通障碍,一定程度可以减少采购周期,保证安全库存;其二是很大程度促进采购智能的发挥; 2、合并的缺点:增加可物控部门或者生产制造部门的沟通,需要完善流程,负责可能出现断料,断料乃采购一大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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