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的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如果是一般的企业采购,使用的是非财政资金的,相对需要遵守的法律就比较少,一般是合同法和招投标法,前面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购的相关规定

2,政府采购的采购制度

具体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惯例的总称。具体来说,政府采购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的目标和原则;二、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三、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一、资金来源的公共性二、非盈利性三、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四、规范性五、政策性六、公开性七、极大的影响力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据统计,欧共体各国政府采购的金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用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用于政府采购。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采购规模的扩大或缩小,采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

政府采购的采购制度

3,政府采购法律责任主体与政府采购当事人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14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第83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由此可见,政府采购法律责任主体还包括83条所规定的范畴,所以政府采购法律责任主体的范畴要大。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楼主已经阐述了,不知道还想了解哪些方面的内容,以下再将此文字深入阐述一些: 会计主体是会计信息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法律主体是法律上承认的可以独立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个体,也可以称为法人。从概念上讲,会计主体的内涵要广,即会计主体包容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往往是会计主体,任何一个法人都要按规定开展会计核算。在过去的教材中,曾经提及“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由于法律主体在概念上包含了无需建账核算的自然人,其后教材也就作出了相应的修订。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企业集团、内部销售部门和生产车间均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核算,但它们不是法人。

政府采购法律责任主体与政府采购当事人是一样的吗

4,政府采购与一般民事采购相比具有的特点包括哪些

(1)采购的权利来源。一般民事采购主体基于意思自治,为自己利益计算而自主决定是否采购。政府采购者的权利则是建立在法律、法规或规章之上。(2)预算约束。政府采购受到财政收入的影响,由财政局汇总报人大批准;一般民事采购无此限制。(3)外界压力。政府采购来自纳税人,因此纳税人试图影响这笔钱的花销,特定的供应商则会通过政治程序试图影响大额政府采购合同的确定,而一般民事采购无任何外在压力。(4)社会经济政策的贯彻。政府采购往往是政府用来实现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的有力工具。(5)缺乏保密性。政府采购程序中的所有信息都要向纳税人和供应商公布。(6)采购方式和程序的法定性。
政府采购是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混合。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就规定了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应是行政私法行为,但采购的本身又具有民事属性。

5,依法组织采购的四大标志是什么

第一,积极构建配套衔接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继续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规章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并针对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域和管理链条,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操作执行规定,做到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积极构建调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科学设计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控目标、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机制,努力将政策功能要求落实到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与其他财税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政策功能逐步涵盖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 第三,积极构建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进一步巩固“管采分离”体制,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监察部门党风政风纪律监督为支撑的监管机制,构建程序严密、方法科学、过程透明、监管有效的运行机制,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实现政府采购职能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 第四,积极构建规范完善的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的衔接,加强采购流程和采购文件标准化建设,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以制度规范评审专家行为。加强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信息统计制度,保障和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

6,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的项目管理有哪些

一、 处境与管理现状在市场经济中,采购代理机构常会受到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内外夹击。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是外部的,有时是非常严峻的;管理风险是内部的,隐而不现的,因而其危害更为可怕,它不仅会使采购代理机构收益下降,市场份额减少,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它可能使采购代理机构陷入法律诉讼的窘境。因此,采购代理机构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健康、稳定地长足发展,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降低管理风险可谓是关键,也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抵御外界冲击的能力。但是,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出于在激烈竞争中自身发展的需要,其往往最为关注的是业务的拓展和收益的增加,在内部管理方面,虽也制定了种种规章制度,如信息质量控制制度、采购规程等,但这些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管理需要,并且从执行结果来看,也常因缺乏专人管理,在采购代理机构业务繁忙时而流于形式。所以,从目前来看,采购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状况通常存在如下两大缺陷:一是管理内容简单,管理层次肤浅,仅满足于法律规定的最起码要求;二是管理内容零散,未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管理形成的信息尚不能为决策服务。二、 项目管理及意义为改变上述局面,采购代理机构需要一种更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必须具有如下功能:能进行风险管理,以降低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风险;能对机构内的执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控,以使其执业行为和结果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要求;能利用在项目管理中产生的有用信息为采购人提供最佳服务;能为采购代理机构自身的决策提供依据;能在业务繁忙时,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安排提供参考标准等。所谓项目管理,它是由专人进行的专项管理。专人管理,使管理工作由懂得业务且经验丰富的人士来进行,不仅提高了管理的层次和深度,而且亦使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不再流于形式。专项管理是指在将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项目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规范的前提下,结合采购代理机构的经营管理策略,根据重要性原则,对重要项目实行专门管理,形成关键控制点,在管理中做到有的放矢。良好的动态的项目管理,可以变成采购代理机构拓展市场、稳定收入,同时又降低风险的双刃剑。三、项目管理的实际操作在项目管理的实际过程中,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层的需要,可以进行如下三个层次的管理详情欢迎到我的百度空间访看。。。

7,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内容是

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内容: 1、明确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2、建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 3、明确采购模式; 4、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 5、建立仲裁机构; 6、成立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数量、型号、单价、采购项目截止(开工、使用)时间等。 1.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按当年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目录进行编制。政府采购目录是政府采购中需要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归集,是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    货物类:一般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机具,科研、教学、医疗用仪器设备,公检法等执法监督部门配备的通用设备和统一制装,办公家具,交通工具,锅炉用煤等。    服务类:一般包括会议、公务接待、车辆维修、加油、大宗印刷、机票订购等项目。服务类项目一般实行统一定点采购。    工程类:一般包括基建工程,修缮项目,财政投资工程项目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大宗材料(如钢材、铝材、木材、水泥等)和主要设备(如空调、电梯、消防、电控设备等)。 2.数量:指各采购项目的计划采购量。 3.型号:指各计划采购项目的配置标准。 4.资金来源:指单位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计划。一般包括: (1)财政拨款:财政预算拨款中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 (2)财政专户拨入资金:单位用存入财政专户的收入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 (3)单位留用收入:单位用经批准直接留用的收入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 (4)其他收入:单位用上述资金来源以外的资金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包括:自筹资金、国家财政转贷资金、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从实际工作来看,单位的支出一般分为三大类:人员经费、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的项目是货物、服务和工程,因此其资金来源主要限定在各项收入安排的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部分。 5.投入使用或开工时间: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是公开招标。投入使用或开工时间,是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获取货物、接受服务和工程的开工时间。 注: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是事业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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