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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emandrequest三个词的区别

claim:指有权或宣称有权得到而公开提出的要求。demand:一般指理直气壮地提出强烈要求,或坚持不让对方拒绝的要求。require:强调根据事业、需要或纪律、法律等而提出的要求。request:正式用词,指非常正式,有礼貌的请求或恳求,多含担心因种种原因对方不能答应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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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廉政保证金

财经小牛一家,为君解惑,普罗大众;宣企之品,耳熟能详;留国传承,造福于人。 00:00 / 01:52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什么是廉政保证金

3,审计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

工程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可以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退还日期不以审计的时间而定,审计看合同的履行情况即可。
在职干部职工交纳廉政审计保证金,从全年目标考核奖中提取廉政保证金,全年人均X元,专户存储。对违法、违纪、违规者,按本局制度规定扣减当事人保证金。所扣保证金全部存入廉政审计保证金专户,作为廉政审计建设活动基金。凡出现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行为,受到本制度处理的,一律取消本人及所在部门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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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纪律保证金有什么依据犯法吗

拒绝,这种“纪律保证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不让你上课得话...重点是下面得最后一句!《教育法》中是这样规定的:“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保证学生正常听课,就是实现学生受教育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在这方面,学校负有保证学生按时按质听课的义务:一是学校应努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排除一切阴碍学生正常听课的不利条件;二是学校及老师无权禁止学生享受听课的自由和权利。

5,北京昌平区和谐星火小学真有这学校么

一个农民工小学,用各种方法骗人,到现在还欠我的工资,欠城北批发市场一个菜农的工资~好像是一个姓鲁的大骗子搞的
有,我是政法的,刚在那儿支教回来。理念蛮好的,就是孩子不太好带。不过真的挺有意义和价值的,你真的能做点什么。这两天还在带外教到处转呢~
这个学校有的,你看到的这 些也属真实,现在已经有50多名大学生报名了。去那里的路线是坐地铁13号线到西二旗转昌平线到朱辛庄,再坐公交专19或者专49 到泗水桥东 下车你向前走5米看你右手边就是北京和谐星火小学(牌子很小)!在百度地图上查不到
昌平好像没有叫星火的小学,海淀到是有个星火小学。你说的“和谐”是不是“和谐家园”啊?
有啊!学校就在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1号!乘地铁昌平线到朱辛庄下车,后坐公交昌19或49路到定泗桥东下车即是!学校全称:北京和谐星火小学。我是中央财经的大一金融系的,昨天刚去报了名,感觉还可以,挺正规的!
昌平好像没有叫星火的小学,海淀到是有个星火小学。你说的“和谐”是不是“和谐家园”啊?

6,廉政保证金的评价

第一、合法性问题廉政保证金的来源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个人工资、财政资金各按一定比例组成;另一种是由财政全额承担。前一种涉及公务员工资问题,而公务员工资是受《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在没有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前,以制度的形式来规定公务员的部分工资走向是否合法?这两种筹资方式,实际上等于增加了公务员收入,涉及用纳税人的钱来普遍增加公务员工资,应该有一个规范的程序去认可。第二、公平性问题廉政保证金制度实质上是用纳税人的钱作担保。说白了,就是纳税人用廉政保证金来购买为其服务的人员廉洁工作。问题是,纳税人如何才能感受到这种廉洁,如果感受不到,那就会觉得不公平。这就需要解决政务公开问题。只有政务公开透明,让群众看得见,公务员的公务行为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群众才会觉得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是值得的。第三、纪律的严厉性问题严格说来,廉政保证金制度是一项残酷的经济奖惩制度。保证金是为廉洁从政积累的一笔合同抵押款,违反合同,就会血本无归。如新加坡,任何公务员被法庭定为贪污受贿罪,就会失去工作、养老金和其他利益。也就是说,只要你贪污受贿罪名成立,别说保证金被一笔勾销,公务员的身份都将被剥夺。而在我国,平时收点礼品、礼金之类的东西,不一定就构成受贿罪。廉政保证金的前提是,纪律要严。否则,廉政保证金就会失去其意义。至于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纪律惩处,只要其公务员身份仍在,其廉政保证金就不应受到影响。

7,白银TD保证金是多少

你好!白银T+D保证金是多少详情咨询QQ157718123 五、不要因小失大 不少交易者在期货买卖操作中,过于计较价位,买入时非要降低几个价不可,卖出时总想卖高几个价才称心。这种做法往往因小失大,错失良机。 在某种意义上,期货的“期”已不仅是期限的“期”,更重要的是预期心理的“期”了。成败盈亏不在于现在,而取决于将来。现在的价格好一点还是差一点都仅是出发点,将来的趋势才是归宿。趋势是价格的趋向,价格是趋势的反映。如果对趋势的判断错了,就算入市的价位好一点也是劫数难逃而要亏;假若趋势的预测对了,即使入市的价位差一点也会赚。“涨时重势不重价”是股市经验之谈,期货是多头与空头皆可作的“双程路”,无论涨跌都应“重势不重价”。赚大钱时少赚一两个价位都心花怒放,亏大本时贴多一两个价位都欲哭无泪,斤斤计较有什么用,抓准大势最重要。 太计较价位有一个危险,就是很容易导至逆市而行。因为在一个涨势中,你非要等便宜一点才买的话,只有走势回跌时才有机会;而这一回跌,可能是技术性调整,也可能是个转势,让你买到便宜货不一定是好事。反过来,在一个跌势中,你硬要坚持高一点才卖空的话,即是要走势反弹时才有机会,而这一反弹,可能是大跌小回,也可能是转市,让你卖到高价也不知是福是祸。贪芝麻丢西瓜往往在这种情形下发生。 不要太计较价位,并不等于鼓励盲目追市。盲目追市是指涨势将尽时才见高追买或跌势将止时才见低追卖;不要太计较价位是指一个涨势或跌势刚确认时,入市要大刀阔斧,属掌握先机,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8,建筑工程前期招标代理具体工作是做什么

一,工作:1.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2)招标条件:工程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资金来源;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实施地点,建设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其它要求;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资料,资料获取;6)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7)其它内容:备注; 8)招标公告加盖三方公章(业主、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一式四份,招标办留存两份,并为招标办提供电子档用于网上发布。 2.安排报名工作: 1)认真核查报名资料: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等; 2)登记汇总报名信息;3)报名信息及资料要求保密。 4)按报名顺序分标段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在报名结束后提交统计资料给业主和当地招投标办; 3.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4.开标前15天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答疑; 1)招标文件疑问,提交给业主进行沟通; 2)图纸疑问,提交业主,并主动联系图纸设计方沟通;3)预算疑问,提交业主,主动联系预算方沟通; 4)答疑以书面形式,加盖业主公章,以传真形式交予投标人。5.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确认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按标段统计整理,并向业主汇报。6.开标前准备: 1)提前1-3天,联系业主,提醒开标时间;2)按程序联系参与开标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3)准备开标、评标资料:开标会业主(招标人)现场验证表,开标程序,开标纪律,评标纪律,投标文件送达登记表,开标预备会签到表,开标会议程,评标专家抽取表,评标专家声明书,验证情况评审报告,开标记录表,密封情况确认表,商务标、技术标相关评分表,评分参数表,评分汇总表,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中标公示,招标文件(评标专家人手一份),评标用文具(黑色水笔、计算器等);4)提前一天布置开标会现场,开标条幅; 5)开标前一天组织内部标前会明确分工(负责人、主持人、书面记录人、电脑记录人和其它协助人员),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对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主要工作有:1、协助甲方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2、组织投标队伍现场技术考察;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5、负责邀请技术专家,成立评标组织机构并组织、主持开标、评标、定标工作;6、负责解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和内容。当然,还有很多琐碎的工作,主要根据合作甲方具体要求和需要配合事项进行调整。
编写招标文件,先行现场踏勘(如需组织),保证工程图纸,有时需要工程量清单计算,有时需要编制标底。
编制标书啊!
楼上的回答也差不多了,要看工程的内容。第七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每一种费率都不同的。

9,合同形式里的其他形式还有哪些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写成书面文件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纠纷和解决争议,具有重要作用。传统的书面形式有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还有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形式。(2)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面对面地谈话或者以电话交谈等方式达成的协议。口头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速,数额较小或者现款交易通常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口头合同最大的缺陷就是发生纠纷举证难。(3)其他形式,是指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成立的合同,也称之为默示合同。此类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明确表示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未提出让承租人退房,承租人也未表示退房而是继续交房屋租金,出租人仍然接受租金。尽管当事人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但是可以依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仍然有效,继续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信托法》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海商法》第九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10,本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丢失重新领的步骤是什么

登报声明,然后拿声明的报纸去学校重新领取具体的你问问你们学校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办公人员
细说毕业生就业协议  一、就业协议的概念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5其他补充协议。  四、就业协议的订立  (一)订立的原则:是指三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二)订立的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2、承诺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五、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1、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六、就业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取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七、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竟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18、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有什么不同?(摘自《合肥晚报》)  自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就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过去包分配逐渐转化为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双向选择的就业形式。而在这转变过程中,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载体。  根据《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此而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以下不同点: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学生毕业信息真实性佐证之功效。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审议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如在我省5月1日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适用《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的内容。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其区别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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