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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青秀区公租房有哪些小区

我刚从楼盘网看到 有一个是叫仙湖苑的公租房吧
星湖路38号是公交公司职工宿舍~都是一房一厅的~你可以去看看~我原来有一套的~不过租出去了~环境超好~就在南湖边~晚上吃了饭走20分钟就到南湖边了~交通方便~不知道几鬼好~好运啊!

南宁青秀区公租房有哪些小区

2,南宁市北湖路公租房在哪个地方

北湖北路公租房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园东路北面(北湖路国际汽车城正北面),乘公交车18、38路到北湖安园路口站
同学聚会我觉得最好吃下饭``唱下歌 聊天`呵呵```在去广场或者花园聊天```` 赤道线 [可停车/有节目表演] 地址:南宁市友爱路与明秀路交叉路口 南国饭店三楼 订厢电话:0771-310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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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宁哪里有廉租房

符合条件的南宁市的职工或居民,先填写《城市居民租住廉租住房申请表》,再持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住户情况证明、低保证明等,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南宁市科园路1号)向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南宁市房产局将按照审批程序(申请-核查-公示-通知),给予符合廉租条件的租住户配租。首先,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组织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地的辖属房管所与城区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调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城区政府;其次,城区政府将根据房管所与街道办事处调查的结果进行核查,再把相关情况上报市房产局;第三,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如果申请对象的条件基本合格的话,将在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第一次公告;最后,第一次公告后如无异议,市廉租住房资格审定小组审批并第二次公告,并通知申请人,然后,将给申请人发放钥匙,按照规定的日期入住。每年要报家庭收入 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家庭每年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过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停止租金核减。如果申请人对房地产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南宁收取廉租房租金的标准
这要看你住什么地方了,白沙、郊区、三塘这些地方都很便宜?如果你上班的话就只有就近租房了,要不然南宁的堵车急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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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宁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受理期限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受理期限限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本户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提出、非本市户籍的向居住地提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也可以有用人单位向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供用人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提交相关资料。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验收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按规定开展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在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从受理到材料移交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示时间5日)。   4.城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受材料后,将申请材料移交城区民政部门核对社情家庭收入和财产,城区民政部门核对后提出核对意见并将材料送回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将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城区民政部门复审工作要爱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城区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城区住房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核准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合格的,将申请人信息在本部门政务信息网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间不计入核准期限。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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