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中电梯设备安装合同应属于什么案由

属于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中电梯设备安装合同应属于什么案由

2,朋友买电梯对方给了两个合同一是购买二是安装一个合同一个价位正常

1个是采购合同,1个安装合同,可以合并设立也能够分开设立,合同的标的不1样,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也不1样,2者其实不冲突。望采用 希望能帮助到你

朋友买电梯对方给了两个合同一是购买二是安装一个合同一个价位正常

3,电梯合同的问题

土建图是盖终端客户章。“代理”商只负责厂家的销售与厂家方面的安装调试。一切只是代理厂家,并不属于自己,假如中间涉及“经济”问题才有关代理商。要么其余的质量方面一类的代理商无关,而在一个安装调试方面因由代理商代表厂家去完成
作为你公司来说,我想如果对方的两家公司能联合出一说明,说明电梯是由购买方(销售合同台头方)合法转移给使用方(安装合同台头方)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吧. 仅供
避不避税不谈.作为你公司来说,我想如果对方的两家公司能联合出一说明,说明电梯是由购买方(销售合同台头方)合法转移给使用方(安装合同台头方)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吧.仅供参考.

电梯合同的问题

4,三菱电梯为什么要签配套合同

这种要求完全是为了客户着想的,而且也是目前公认的切实对使用者有利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都知道,电梯终究是个特殊商品,其特殊性就是电梯整梯合格不是在出厂时而是在电梯设备完全安装完毕,由政府专业部门全面验收后,在业主实际现场取得,所以控制一部电梯其质量优劣,也就是最后要反映到实际使用状况的好坏,运行舒适感、故障率等等运行指标,必须把握住3个主要环节(也称3个阶段)首先电梯设备产品质量,这要求电梯生产厂家对其产品生产质量的保障;第二要讲究安装调试工艺水平,这要求售后服务工作的连续性,要求生产厂家对产品售后服务重视程度;其次维护保养管理的合理与及时性,这要求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当然也少不了厂家技术支持,例如专业培训等,因此国家早在90年代初就由建设部下达了红头文件,明确规定:电梯产品采用由生产厂家“一条龙”服务方式,即电梯生产厂家对自己生产的电梯设备进行保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负责。按这个文件,我们也特别提示购买电梯的负责人,无论您订购了哪个厂家的电梯产品,一旦双方签订了供需合同,您一定要由厂家对售后服务负责到底,这样既保障了您的利益,又可以避免不少扯皮现象。只有抓住了这3个方面,展现在您面前无疑一定是一部好的电梯。
因为电梯有问题时,第一方是找建设单位,第二就是物业,物业就找安装电梯的

5,电梯为什么要签订采购合同和安装合同

因为电梯不是普通商品,而是一种特种设备,需要有资质的安装。  所以必须签订两个合同。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审核要点  特点与要求:标的额较大、知识专业;应与招、投标文件一起审阅。  规范: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我国拟等效采用的欧洲标准《液压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N81-2:1998》、《杂物电梯标准JG135-2000》  1、工程范围  应有采购与安装两项,如果分别进行,应注意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如果包括采购与安装共同招标的方式,须完善约定工程范围,如:本次招标采用“交钥匙方式”,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图纸所述,提供电梯设备及所有的设计、制造、供货并为它们提供安装、测试、调校、试运转、通过当地质量监督部门(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总站)和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获取准用证、使用及维修服务。  2、总价构成  采购安装一体方式,在总价上可以作以下约定:合同总价包干,包括设备费(设备价、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培训考察和税金等),安装费(安装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安装调试费、安全措施费、脚手架费、搬运费、检测及验收、办证、总包管理费、技术说明书中要求的安装调试及二十四个月免费保养维修等)。  3、施工工期  电梯施工受土建、暖通、智能化、消防、电气施工的影响,但不能因为前述影响而不约定施工工期。  4、界定明确的“交付”时间,以使用双方对于风险转移的界限有明确认识。  5、电梯的商标、供应商需要区分清楚,如“日本三菱”电梯是指国产使用日本“三菱”商标的电梯还是从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进行的电梯?即使是进口电梯,也不可能第一个部件都是进口的,因此最好要有表格注明哪些部件是进口部件。  6、电梯的主要构成部件为:轿厢、电梯曳引机、限速器、安全钳、控制系统、门机系统、电梯导轨、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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