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与食品安全是什么时间公布的,风险管理与食品安全是在哪一年出台的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3-28 0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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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与食品安全是在哪一年出台的
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卫监督发〔2010〕8号,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出台。

2,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其通过时间是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这个概念是什么时候首次提出的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这个概念是在1991年的时候首次提出的。 199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关贸总协定(GATT)联合召开了“食品标准、食品中的化学物质与食品贸易会议”,建议相关国际法典委员会及所属技术咨询委员会在制定决定时应基于适当的科学原则并遵循风险评估的决定。1991年举行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第19次大会同意采纳这一工作程序。随后在1993年,CAC第20次大会针对有关“CAC及其下属和顾问机构实施风险评估的程序”的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在CAC框架下,各分委员会及其专家咨询机构(如JECFA和JMPR)应在各自的化学品安全性评估中采纳风险分析的方法。1994年,第41届CAC执行委员会会议建议FAO与WHO就风险分析问题联合召开会议。根据这一建议,1995年3月13-17日,在日内瓦WHO总部召开了FAO/WHO联合专家咨询会议,会议最终形成了一份题为“风险分析在食品标准问题上的应用”的报告。1997年1月27-31日,FAO/WHO联合专家咨询会议在罗马FAO总部召开,会议提交了题为“风险管理与食品安全”的报告,该报告规定了风险管理的框架和基本原理。1998年2月2-6日,在罗马召开了FAO/WHO联合专家咨询会议,会议提交了题为“风险情况交流在食品标准和安全问题上的应用”的报告,对风险情况交流的要素和原则进行了规定,同时对进行有效风险情况交流的障碍和策略进行了讨论。 至此,有关食品风险分析原理的基本理论框架已经形成。CAC于1997年正式决定采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风险分析术语的基本定义,并把它们包含在新的CAC工作程序手册中。目前,风险分析已被公认为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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