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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的规格指的是什么

商品规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
"商品规格"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1、商品规格是指用来反映商品质量的某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强度、尺寸、色泽等.商品等级是指同类商品按其规格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等级,规格、等级都是以标准的形式出现的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商品的规格指的是什么

2,苹果公司有定价权 这定价权是什么意思 求高人解释

简单点说,就是多少钱他说了算——对苹果产品用户,他可以定高价而不担心产品卖不掉;对苹果供应商,他可以压低价而不用怕供应商不干。
你好!定价权指公司对其产品价格制定拥有主动权,若改变产品定价不会对需求有负面影响。拥有定价权的公司在成本上升情况下可以顺利通过提价将新增成本传导给下游且不影响销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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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什么是公允价值

4,报价是什么意思

报价是这个意思,我们两家在谈生意,你要求什么质量?我做的质量,合符,你的要求了,我就报个价钱给你,我要多少钱一件?你要是不同意,也可以,反悔的,我俩的生意就不做了
报价分为证券报价、投标报价、产品报价。证券报价是证券市场上交易者在某一时间内对某种证券报出的最高进价或最低出价。投标报价,是商家竞投某项目时愿意出的价格。产品报价是指卖方通过考虑自己产品的成本,利润,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公开报出的可行的价格。

5,什么是资产泡沫

泡沫经济是指一个经济中的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价格泡沫,并且泡沫资产总量已经占到宏观经济总量的相当大的比重,而且泡沫资产还和经济的各个部门发生了直接或间接性的联系,并且一旦泡沫破裂,将给经济的运行带来困境,或者引发金融危机,或者引发经济危机。具有这样特征的国民经济,称之为泡沫经济
资产泡沫是指资产价格中不能被基本面(如现金流、折现率等)因素所解释的部分,其对现实经济的影响非常大。 资产泡沫是金融研究领域中的核心问题之一,一直是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在现实的资产市场上,经常可以观察到的经验现象是,在没有显著基本面变化的情况下,资产价格却会持续上升,从而产生资产泡沫现象。 泡沫理论研究可以分为理性泡沫与非理性泡沫二大方向,理性泡沫研究具有系统且科学地理论基础,并且对资产泡沫形成机理有着合理地解释,一直受到经济学家的青睐,在资产泡沫研究中占主导地位。 [编辑本段]资产泡沫与通货膨胀的区别 通货膨胀为一般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得过程;而资产泡沫则是某种资产的市场价格水平相对于理论价格的非平稳性向上偏移过程。根源上看,通货膨胀是货币现象,是过多货币追逐较少的商品的结果;资产泡沫是由于不符合经济现实的买卖行为导致的资产价格高估。 计量上看,通货膨胀关心的当期一般物价水平和前期一般物价水平的差别;资产泡沫关心的是资产的市场价格水平和同期资产理论价格水平之间的差异。 从效应上看,通货膨胀时期居民普遍感觉到财富减少;而资产泡沫的出现则往往会使居民感到财富增加的虚假感觉。 从现象上看,通货膨胀如果不治理,具有不可逆转性;泡沫增大到一定的程度时,可能会发生自发的价格回调,有时是价格暴跌。 房产实际涉及两个市场,一个是房租出租市场,另一个是房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如果两个市场的价格相偏离,当房产产权交易市场的现实价格水平高于房产出租市场相对应的价格水平时,我们就说房产产权交易市场出现了价格泡沫。
泡沫是一种经济失衡现象,可以定义为某种价格水平相对于经济基础条件决定的理论价格(一般均衡稳定稳态状态价格)的非平稳性向上偏移,这种偏移的数学期望可以作为泡沫的度量。导致价格泡沫的原因是复杂的,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与预期相关联的过度投机行为、幼稚投机者交易行为、规范失灵、诈骗行为和道德风险等都可能成为导致泡沫现象的原因。 现象 一般来说,在投机性泡沫发生时,价格往往会出现突然攀升,价格的攀升趋势可能会使市场产生进一步价格上升的预期,并且吸引新的买主,形成自我实现的正反馈过程。当价格泡沫一旦被市场发现,就会产生和原来相反的预期,出现使市场价格回归理论价格的市场力,价格可能迅速而急剧地下降,导致泡沫的破灭。

6,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委认为分值权重不合理怎么办

有网友问:公开招标时,采购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那么价格权值占了30%-60%,其余的40%—70%就是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了, 根据项目的特殊及采购方的要求,一般价格占分值的40%,技术占分值的40%,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占5%,财务5%,商务10%,这样设置是否合理科学? 在发售招标文件时,我们已将评标办法一章节公开给了投标人,这是否有问题? 如果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委老说你这项设置的不合理那项设置的不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做出合理的解释? 分析与解答: 1、权重符合规定,还要注意价格评分财政部有规定的公式,别忘了。 2、只要你在招标文件发售时将评标细则确定下来并公开,价格权重在规定的范围内就可以,评委的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价格计算方式之一: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为价格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 3、这么说吧:评委相当于请来批改试卷的老师,评委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标准答案给定的评分标准来打分,而不是来审查试题和评分标准的合理不合理。 说句不中听的话:即使评委会中的每一个专家,都认为分值的设定不合理,作为评委,还得必须按照这个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否则就是评委自己违法了。
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综 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 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2. 采购 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 性。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 有特殊情况需要 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同意。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 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顺序如下:1、 确定评价项目,即哪些指标采取此法进行评价。2、 制定出评价等级和标准。先制定出各项评价指标统一的评价等级或分值范围,然后制定出每项评价指标每个等级的标准,以便打分时掌握。这项标准,一般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也可能是定量为主,也可以是定性为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 制定评分表。内容包括所有的评价指标及其等级区分和打分,格式如下表所示:4、 根据指标和等级评出分数值。评价者收集和指标相关的资料,给评价对象打分,填入表格。打分的方法,一般是先对某项指标达到的成绩做出等级判断,然后进一步细化,在这个等级的分数范围内打上一个具体分。这是往往要对不同评价对象进行横向比较。5、 数据处理和评价。(1) 确定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2) 计算各组的综合评分和评价对象的总评分。(3) 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各评价对象的综合评分,按原先确定的评价目的,予以运用。

7,最高投标价绝对能不能中标

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价格一直十分敏感,各界反应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政府采购项目高价中标,如果高价中标,容易引发外界怀疑,甚至质疑投诉。因此,有学者提出必须彻底杜绝最高价中标现象,最高投标价绝对不能中标。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不尽科学,最高投标价也并非绝对不能中标。  最高投标价也可能中标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是将采购资金的使用商业化,即通过规模效应、集中批量采购和公开竞争,降低采购成本,获得物有所值的产品。政府采购一般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和批量采购等措施择优选择供应商,大都能起到保证质量、降低价格的良好效果。  粗略统计,2013年经笔者组织实施的空调、锅炉、物业管理、印刷、图书等项目,一般采用网上公开招标、网上询价等采购方式,近65%的项目都是最低价中标,近27%的项目是次低价中标,只有近8%的项目是次高价或最高价中标。而这8%的项目主要是比较冷门的项目、政策支持的项目(中标单位在评审时可以享受价格折扣等政策优惠)、监理等服务类项目、最高价和最低价差距不大的项目等。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投标最高价的供应商是否能中标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一,投标价格高是绝对的,但同时也是相对的,这跟标的和预算大小有关系。例如:预算5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价高100万元是高,高10万元也是高,高1万元也是高,但这3种高显然是不一样的,要看高出的比例。有些项目的投标最高价和最低价很接近,可能只差几百元,价格分基本接近,这种情况采用综合打分法后,即使最高投标价中标也无可厚非。还有,投标价高低的比较要有一个基准,货物的品牌、质量以及性能不同,价格肯定会有差异,而且差异很大。所以,投标价格的比较应当是在质量和服务相等前提下进行才科学,否则轻易得出最高投标价绝对不能中标的结论有些牵强。  其二,有些服务类项目,如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的标的是服务,其与一般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等招标的最大区别表现在:单位不承担物质生产任务,不直接产出新的物质成果或信息成果,主要的工作是智力服务,如过多考虑报价因素将得不偿失。选择服务单位时,鼓励的主要是能力竞争,而不是价格竞争,并不鼓励最低价中标。  其三,有些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中不中标不仅仅取决于投标价,还与一些技术部分相关。总分包括价格分和技术分。价格分是客观的,报价越低,得分越高。但技术分一般取决于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技术参数、设备配置(响应与偏差)、政策功能、业绩、信誉、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报价低的单位技术分不一定高。还有些项目为政策性项目,安全性、稳定性、质量要求特别高,通常价格分会低些,技术分涵盖的内容要求高,也有可能是报价相对高但实力最强的单位中标。  因此,最高投标价并非绝对不能中标,如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是最高投标价单位中标,为谨慎起见,建议集采机构要求评审委员会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并形成书面意见,让评审专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尽量避免最高价中标  评标办法和评审因子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如何合理地设置各评审因子在综合评分中所占的权值,是决定采购价值取向的关键。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不能过于突出技术指标,淡化价格因素,否则很容易造成高价中标。因此,在制定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时,不能削弱价格指标的地位和竞争力,尽量避免最高价中标的现象。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中的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指标分值权重为30%至60%,而服务项目的价格指标分值权重为10%至30%。但在实际项目招标中,价格分设定多少更为科学合理,值得深入分析。笔者认为,对于一般的项目,价格权重分取中间值比较合理,货物类价格权重分取40%,服务类价格权重分取20%。当然,在具体设置评分权重时,应做到技术和价格兼顾。具体价格分和技术分占多少,要根据项目情况和采购类型来定。  不同的采购类别,评标因素和所占权值可以不相同。即使是相同的采购类别,评标因素和价格分权值也会存在差异。以分体空调采购为例,分体空调的品牌和配置不同,价格差距较大,如采购人的预算有限,价值取向是想购买低价便宜的空调,那么,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价格分权值可以高些,可以设定为上限60%,反之,价格分权重可以低些。  在设置价格权重时,还应考虑采购货物的市场情况,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大或价格波动大的,价格权值可以设得高些,而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小的,价格比较稳定的权值可以设得低些。  对安全性、质量、耐用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可以适当降低价格权值,一些比较成熟的通用产品,价格权重可以高一些。  对于一些特种设备或需要售后服务、维保、安装的大型设备,如电梯、锅炉、大型中央空调等项目,评分设置需要找准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最佳平衡点,价格分的比例不宜过高,否则很容易造成最低价中标,从而导致部分技术实力较强的单位因生产成本较高很难胜出。  不能一味追求低价中标  对于一些技术复杂的项目,评审因子不能一味体现和突出价格指标的重要作用和主导地位。最低价购买的产品是不是真的最省钱?事实上,政府采购仅考虑产品的价格是远远不够的,低价购买的产品未必能省钱。比如,低价购买的大型设备,后期运行中也许需要频繁地修理和更换配件;低价购买的复印机,也许硒鼓很昂贵;低价购买的汽车,也许耗油量很高……这些并不能真正称得上划算。目前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办法和细则只注重对投标总价进行分析,价格分权重过高,也没有考虑后续服务以及成本的影响,评标细则存在片面性,应当引入价值工程和全生命周期成本概念,修改评标细则,将设备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和质量成本结合起来,寻求两者的最佳结合点。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中标,会不断通过降价达到中标目的。从表面上看,此种方式是给采购人带来了更多的让利。但有些供应商在低价中标后,会抬高服务价格,从长远考虑,低价中标未必就能节省资金。转载自:比比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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