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承包交什么税,建筑行业做工程需要到税务局缴哪些税收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3-30 1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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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行业做工程需要到税务局缴哪些税收
在企业注册地施工交营业税3%及附加(城建税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2%),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持外经证到外地施工在施工地交营业税及附加,回公司注册地交所得税和印花税。地方2%),企业所得税2%工程缴税有营业税3%。如有外管证按0、城建税7%(地方规定)教附5%(国家3%.2%代收
2,个人承包建筑工程 要交哪些税
工程承包人自行到税务去开工程劳务费发票,缴纳增值税,税率是3% 具体税种: 1、增值税,税率3%, 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2%缴纳; 5、水利基金,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1%缴纳; 7、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 8、个人所得税(税率1%-2%,各地稍有差别)
3,建筑行业承包方具体要缴纳哪些税
1、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局交纳营业税(3%)及教育费附加(7%、5%、1%)、提围费(0.1%)、合同印花税(0.03%)。不同的地方还要交当地规定的地方税(如地方性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性的防洪费及资源税)。2、在公司所在地税局交纳企业所得税,分为查帐及核定征收。查帐是根据公司的财务报表预交,年底汇算清缴。核定按发票收入*当地的定率(当时施工的利润率*所得税率)计算的。开什么玩笑哦。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按照建安营业额计算。城建税,是实际缴纳营业税的7%(市区)、5%(县城建制镇)或者4%(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是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教育费地方附加,是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其他地方规费按照所在地规定执行。
4,建筑业都交什么税
答:基本税种: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4、印花税: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5、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6、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7、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8、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9、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上述税种中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建筑 安装属于地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如果您的企业是新企业 在地税注册之后的话 企业所得税也是要在地税缴纳的
5,建筑施工企业应交纳哪些税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缴纳营业税3%、城建税7%(市区7%、县5%、乡村1%)、教育费附加3%、各项基金(视各地区规定),如果是施工总承包还要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以及按合同价款的0.03%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税(代扣代缴),建筑施工企业应该缴纳营业税3%、印花税0.03%,企业所得税25%、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县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还有水利基金、社保费、残保金、工会经费等。企业如果有车辆还有车船使用费、如果有房产还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有出售房产还有土地增值税等。现在营改增了,第一项不是交营业税,应该是交增值税,而且税率也不是3%,而是11%,进项票专票可以抵扣。
6,建筑企业应该缴纳哪些税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家居装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2、营业税(按行业不同,税率3%3、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4、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5、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6、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7、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8、印花税9、车船使用税10、房产税11、土地使用税还有的就不经常发生了营业税和附加税在地税局交纳增值税在国税局交纳----------------------------------------不惧恶意采纳刷分坚持追求真理真知你好!增值税在国税局交纳,
其他在地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7,建筑施工工程分包人应当缴纳什么税
某建筑公司于2005年承包某单位办公楼的建设,该建筑公司对铝合金门窗工程又实行了分包,由专门销售并负责铝合金门窗安装的个体工商户刘某承包,承包人与分包人也签订了分包合同。铝合金门窗安装结束后进行结算时,公司对刘某的分包收入按规定扣缴其“建筑业”营业税,但却遭到刘某的拒绝,公司随后及时通知了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调查了解,刘某拒不缴纳营业税是因为:近期,国税部门已对其取得的包括铝合金材料以及建安劳务收入全额征收了增值税。所以刘某认为:按照“税不重征”原则,同一项收入,既然缴纳了增值税,也就不应当再缴纳营业税。对刘某取得的分包收入到底是应当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还是两税都应当缴纳?税务人员也有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只缴纳增值税,而不应当缴纳营业税。其理由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文(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通知》中“自产货物”是指:“1、金属机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2、铝合金门窗;3、玻璃幕墙;4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本案中,虽然刘某加工生产的铝合金门窗属于“自产货物”范围,因刘某没有建筑资质,即便是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了建筑业劳务价款,也同样不符合上述文件的两个条件,所以对刘某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劳务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应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另一种观点认为:既应当缴纳营业税,还应当缴纳增值税。为了平衡税收负担,也是为了防止个别纳税人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以规避纳税责任,根据营业税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及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铝合金门窗属于工程所用原材料,所以应当组成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分包人分包的工程当然包括原材料在内缴纳营业税。同时又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刘某销售货物的行为还应当缴纳一道增值税。其理由是:如果说刘某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安装仅仅因为其缴纳了增值税就不再征收营业税,那么对承包人购买的其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方也同样是已缴纳了增值税,承包人在计征营业税时是否也应当对材料部分予以扣除?如果不扣除,税收政策就显失公平。再者从工程当初预算时,也是包括了所有原材料在内计算的税收定额,工程在分包时,分包的工程价格也应当包括了建筑业营业税,也就是以含税价进行的分包,所以税收并不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况且税收的征收环节也不一样,一个是在建筑环节,一个是在销售环节,一个是征收营业税,一个是征收增值税。 笔者认为:应当缴纳营业税,而不应当缴纳增值税。首先,《通知》中明确规定:“本通知中所称纳税人是指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刘某是否是铝合金门窗的生产单位?铝合金门窗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就是铝合金,而铝合金材料并不是由刘某个人生产的,而是由刘某从市场中购买而来,然后通过简单加工就成了铝合金门窗。铝合金门窗的工艺主要在于生产,而非加工环节。所以并不能说是因为通过了刘某的加工就成了铝合金门窗是由刘某生产。再者从营业执照来说,刘某是属商业户而不是工业企业。笔者认为,《通知》中所称的“铝合金门窗”应当是指包括铝合金材料在内由生产单位或个人生产的产成品。 按照《通知》的规定,从事货物生产单位或个人生产并销售属于《通知》中规定的“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反之,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建筑所用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不应当属混合销售,而应当视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而不应当征收增值税。并且《通知》也规定:“(一)如果分包人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价款。(二)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分包额。”而本案中,刘某正属于“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分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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