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投标的会处罚吗

购买了招标文件只是接收了要约邀请,根本不算合同缔约,除非你递交了投标文件,所以不用管,就是损失买招标文件的几百块钱而已。
不会,也不会被扣除投保保证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投标的会处罚吗

2,招标人对已经中标的中标人废标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建议你向政府采购办提出质疑投诉。。

招标人对已经中标的中标人废标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弃标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所以,此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同时,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了,招标人想要中标人赔偿的,就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因中标人弃标造成了损失,其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否则是无法要求弃标的中标人赔偿的。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招标人没有相关损失的证据资料,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中标人赔偿或只适当赔偿部分费用。生活中,招标人要是因为中标人弃标遭受严重损失,或情况复杂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协助处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尽最大可能索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4,中标人放弃中标可以退回保证金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法律责任,可以查阅招标法规。   如果投标有效期已过,且中标通知书没有发出,那么投标自动失效(除非投标人主动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放弃投标,收回投标保证金。   3、看样子你所说是政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根据你的介绍,贵方属于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法规向招标机构提出疑义。说明不清的,请继续查看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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