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务工人员怎么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6、房产证明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昨日起正式生效。《办法》明确,社会力量将可以投资建设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望享受公租房的便利。《办法》明确,公租房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对于公租房的申请,《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或者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都可申请。申请人如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

外来务工人员怎么申请公租房

2,外地人员怎么申请公租房

法律分析: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外地人员怎么申请公租房

3,2015外来务工人员怎样申请公租房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 家庭现住房面积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 温馨提示:如有一条不符合,则不能申请。您如果户口不在工作地,可以尝试申请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1、年满18周岁;2、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且在县城租(居)住。3、在务工所在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4、外来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不是本县但有暂住证的,也可以申请。申请人必须亲自到住建局申报,申领表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残疾证、重大疾病的提供病例、在大型超市工作的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一些证明,因年龄过大没有固定工作的和打零工、在一般的小商店、小作坊、饭店、保洁等一些工作不固定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公租房申请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015外来务工人员怎样申请公租房

4,潍坊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5,外地务工人员怎么申请公租房

您好,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广州公租房的7项准入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下同)5年以上,且申请时上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4.申请人或其家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参照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  6.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犯罪记录及公安机关做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的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记录及治安违法记录)。  申请审核程序:  街道受理并初审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并联审核。  配租方式:  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配租。  年度房源供应数量:  按公共租赁住房年度供应总量一定比例确定(10%左右,可视需求和具体项目进行调整)。  租金标准:  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相当于户籍住房保障对象租金缴交水平上限)。  2.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  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望采纳
根据之前已经出台的《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或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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