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河北霸州报考会计信息网点

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首页右侧报名系统下边点击入口一,左边看省公告查看。

河北霸州报考会计信息网点

2,房产本上盖的是哪的章呀

盖错啦,房产证上一般是2个章,一个是房地产管理局的章,一个是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的章,没有财政局的章。

房产本上盖的是哪的章呀

3,霸州市政府后面开发都有哪位市领导谁拿出2亿元来和马西坡的一起

霸州副市长韩清华!
杨杰及各位
你好!好像听说过,传言吧?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霸州市政府后面开发都有哪位市领导谁拿出2亿元来和马西坡的一起

4,廊坊什么地方饰品店比较多全

明珠南边那条街。。。 其实你可以直接找 个 929
霸州比廊坊多
新华路老财政局一直往西路北侧有一家,具体店名不记得了。

5,在霸州市财政局报名初级会计师去哪考试

廊坊市里
今年上半年考得是电算化在霸州考其它在廊坊
在你们当地的财政网上查,会计之家网站
你好!您之后可以看一下打印的准考证上的信息,或者可以在中华.会计网校的论坛上和其他的学员讨论一下。打字不易,采纳哦!
就在你们霸州考场,一般一个地区好几个考场,随机分配。

6,河北省霸州市有会计培训班吗

霸州没有太正规的会计培训单位,大多数都是教的点算一体化,金桥还是凑合的,在天翔路的南头路西,隆泰小区西口有一个,京廊在迎宾东道北侧,霸州预防接种中心对面。。。天成计算机培训是不能去的。。。。
金桥学校,半年制的,听说那还不错
隆泰西门诚信会计培训 通过率高 师资强大 开白晚班 特别好
步行街东口对面有一个

7,您好 有没有历年来 三河市的 生活最低保障 和伤残津贴的数据啊 非常着

抱歉,没有那么多资料,以下资料不全,仅供参考。  建议最好去三河市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去查询  一、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廊坊市人民政府2008年17号文件)规定:  从2008年1月起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三河市、霸州市、广阳区、安次区为家庭月人均收入225元;大厂县、香河县为家庭月人均收入200元;固安县、永清县、文安县、大城县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90元。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应确定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予以补助。  二、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08】54号)规定,从2008年10月起,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广阳区、安次区、霸州市调整到每人每月280元;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调整到每人每月260元;永清县调整到每人每月240元。达不到上述保障标准的应确定为城镇低保家庭,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的通知》(廊民【2008】6号)规定:全市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不低于152元(含28元物价补贴)。其中,三河市、霸州市、广阳区、安次区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大厂县、香河县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固安县、永清县、文安县、大城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元。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民电【2008】112号)规定,从2008年7月起,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15元物价补贴。  三、据廊坊市有关部门相关文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地有关规定,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进行统一调整,并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2010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地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  本次调整中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0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60元,四级伤残240元。  难以安排工作地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90元。  生活护理费按照各统筹地区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50%、40%、30%确定,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地护理费为本统筹地区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地护理费为本统筹地区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地护理费为本统筹地区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30%。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资金渠道  对于此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规定如下: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地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地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地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地五级、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工伤人员现所在单位支付。  关于贯彻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地通知  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  新修订地《工伤保险条例》已于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省社保局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地要求,为确保新《条例》在我市范围内顺利实施,现就如何执行新《条例》中地修改意见做出如下规范,请各县(市、区)经办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  一、如何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享受条件:2011年1月1日以后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受伤职工达到五至十级伤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待遇标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暂按《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地标准执行,《实施办法》修订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3、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2)用人单位提供参保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地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地证明材料;  (3)用人单位提供已先行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证明材料;  (4)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于解除劳动关系次月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该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手续,用人单位提前为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地,按终止年月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待遇。  5、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时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待发到工伤职工本人。  二、如何支付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职工治疗工伤地伙食补助费,以及经过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地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有关问题地通知》(冀人社字[2011]4烘ぉ规定地标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医疗费用时一并拨付到单位,由单位负责发放。  1、职工治疗工伤地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计算):  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  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2、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或返回当天地市内交通补贴,住院期间不发放交通补贴);  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提供车票);  火车:硬座(头等席以下)实报实销(提供车票),乘卧铺须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  飞机: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  3、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当天未能住院,需要住宿等待期间地食宿费用(提供住宿票据):  省内:80元/天/人  省外:150元/天/人  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2011年9月2日
有的

文章TAG:霸州财政局一把叫什么霸州  财政  财政局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