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数量是什么意思,什么是 amount subcontracted
来源:整理 编辑:汇众招标 2023-03-03 0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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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 amount subcontracted
SUBCONTRACT系外判,如SUBCONTRACTOR系外判商,AMOUNT SUBCONTRACTED没有明确解释,但SUBCONTRACTED AMOUNT就有点意思。SUBCONTRACT系外判,如SUBCONTRACTOR系外判商,AMOUNT SUBCONTRACTED没有明确解释,但SUBCONTRACTED AMOUNT就有点意思。字面解就是 :已承包(外判)的数量。 …负责任的提问,不删去已有回应的发问…
2,急求解答消防指定分包工程简介是什么意思 谢谢了
是这个消防工程的简介,而不是施工单位的资质。消防指定分包工程是指该工程的消防系统是由业主指定(业主单独招标)的分包单位完成。建审申报所需材料 1、施工单位填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相关(原建筑)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培训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 验收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验收 1、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设施中,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需提供该产品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装修工程验收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消检、电检原件) 5、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壁纸、地毯、纺织物)需提供其检测报告(复印件) 6、进场材料记录及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蓝图。 安全检查申报资料 一、本表申报单位盖章有效。 二、本表应当在拟定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日期前 至少6日送到公安消防机构。 三、消防设施一栏在有的项目方框内画√ 四、随本表附送材料: 1、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灭火疏散预案 4、逐级防火责任书 5、法人委托书 6、企业营业执照 7、法人、防火负责人证件复印件 8、消防培训记录 9、防火责任人名单 10、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你的提问所涉及到的是装修工程验收,备齐所需材料,还有所有你单位的进场材料的明细数量备案,及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资质证明和一切关于这个项目的消防建审、验收发文复印件,《一般这些资料监理公司会有备份,因多家消防单位完成这个项目,你只需提供你的所有材料就好,没有的推给监理公司与你无关,也不要去过问,向甲方说清楚不是你的资料不全,验收过不了可不愿我方,因为前期所提供资料不全。》一般的工程验收,靠关系的是比较多的,消防部门发现问题也无非就是要求整改。
3,什么是总分包模式和平行分包模式各有何特点
总分包模式,指业主只与一个设计总包单位或一个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合同。特点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有利于投资控制;有利于质量控制;有利于工期控制;建设周期较,而且施工招标需要的时间也较长;总包报价可能较高。平行分包模式,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特点可以缩短工期;有利于质量控制;业主可以选择承建单位;工程的不确定性低,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投资控制难度大。扩展资料1、总分包从总分包方式的社会效果来看,它是将总包施工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与分包施工单位的专业化特长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结合起来,是合理组织生产要素、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对业主、总包施工单位和分包施工单位三方均有较大的优越性,因而是建筑市场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承发包方式。2、平行分包模式采用这种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选择适当的承建单位。进行任务分解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工程情况、市场情况、贷款协议要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设计或施工总分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行承发包模式总分包模式: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如设计或施工)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这样,业主只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而不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并易于发挥总包单位的管理优势,有利于降低造价。 采用总分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由于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同时,由于合同数量少,使得业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可发挥总承包商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业主可以承担较少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由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通过分包合同建立了责、权、利关系,在承包商内部,工程质量既有分包商的自控,又有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从而增加了工程质量监控环节。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总承包商具有控制的积极性,分包商之间也有相互制约作用。此外,在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由于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 (5)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6)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平行分包模式 1.特点 所谓平行分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 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分解任务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工程情况、市场情况、贷款协议要求 等因素。 2.优点 (1)有利于缩短短工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形成搭接关系。 (2)有利于质量控制。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无论 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 3.缺点 (1)合同关系复杂,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2)投资控制难度大。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工程招标任务量大,施工过程中设计 变更和修改较多。
4,EPCOM总承包模式是什么意思
“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点主要有: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3) 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EPC“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EPC的衍生(一)F+EPC模式F+EPC模式是应业主及市场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F为融资投资,F+EPC为融资 EPC,须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该模式是未来国际工程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向。(二)F+EPC+O模式F+EPC+O为融资+EPC+运营,由承包商提供融资并负责运营的服务交钥匙模式。(三)EPC+O&M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在完成后继续负责运营、维护。(四)I+EPC模式I+EPC为以投资为引领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以投资为动力,设计为龙头,实现设计、生产、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建设管理。(五)PPP+EPC模式PPP+EPC不是PPP的一种具体模式,而是在解决资金问题上融合社会资本,建设上采用EPC模式的组合。(六)BOT+EPC模式BOT+EPC模式,即政府向某一企业(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共基础建设和运营,而企业(或机构)在公共基础建设过程中采用总承包施工模式施工,当特许期限结束后,企业(或机构)将该设施向政府移交。(七)RD+EPC模式RD+EPC为业主委托工程总承包模式。(八)EPCM模式EPCM模式,即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是指,承包商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阶段的管理,这是一种目前在国际建筑业界通行的项目交付模式。同时,EPCM管理方还需要对项目的其他方面进行管理,如: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的进度,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准备成本规划、成本估算和文件控制等。(九)PMC+EPC模式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是指项目管理承包。PMC是由业主通过合同聘请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的代表,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工程监理、投料试车、考核验收等进行全面管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过程的EPC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EPC工程承包商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全面执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十)IPMT+EPC+工程监理“IPMT+EPC+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模式,为项目一体化管理模式。IPMT是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的缩写,直译为项目一体化管理组。通过这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达到优化工程组织,确保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费用,加快工程进度,有力推动石油化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又好又快的建设和投产。“IPMT+EPC+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模式,是借鉴国外通用的(PMC+EPC)管理模式和国内流行的业主自营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石油石化工程建设实际,在项目管理模式上的探索与创新,是国外先进工程管理理论与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的结合。参考资料来源:EPC--百度百科我的理解:EPC=Engineering+Purchase+Construction设备采购建设合约(也即交钥匙工程) O&M=Operation & Maintanence (运营与保养)一、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什么都是施工方的。 二、沙特这个项目招标,中国铁建为了中标,报了个价,采用总承包模式;如果项目不竣工且达到国际通行标准的要求,它就别想拿到钱。 三、可以细读:签合同时“只有概念设计”,做工程时“实际工程增加”“运能提升”“业主误工”“业主要求已完工工程进行变更”导致亏损,这都是骗人的鬼话。“EPC+O&M总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运行和维修,操作与保养。EPC+O&M总承包模式: (EPC+O&M)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在于(总承包)是什么施工方的。扩展资料: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三)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EPC
5,分包工程款的概念是什么
分包工程款的概念是建筑企业作为总包单位时应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已完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特征:首先 ,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也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它们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它们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纵向的行政关系。最后,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交易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或者从反面理解,交易客体不得是法律、法规或规章禁上分包的部分。扩展资料:发生分包工程款结算纠纷后拿到工钱的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工程合法分包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获得报酬提供法律保障。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付分包工程款财政部先后发布《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会计制度,明确了建筑企业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核算,但对分包工程业务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着墨甚少,因此会计人员只能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进行职业判断,以致虽然同为建筑企业,即便是同一所有制同样组织形式,甚至同一企业的不同项目部之间,由于所依据的会计制度不同,导致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具备可比性。笔者拟结合实际工作,谈谈“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分包工程的会计处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行业属性 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行业二重性特征。一方面,它依据总承包合同从建设单位获得资金,从材料供应商购买各种必需的材料,通过人财物的合理组合完成工程的主体结构,并依法向国家足额缴纳税费,这与传统建筑业企业无异;另一方面,它根据经营的需要,把部分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发包出去,总承包企业负责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并据之向分包企业收取分包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总包管理费,从这一角度看,总承包企业又是一种提供总包劳务的服务型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这种行业二重性要求企业应对其不同性质的业务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分包工程的会计处理思路 . 对总承包企业而言,分包工程的总成本就是分包工程的造价,这通常是一个由分包合同预先确定的固定数额,它同时也是分包单位的收入,而分包单位实际发生的成本则不在总承包企业的控制之内。因此,总承包企业应把分包合同从总承包合同中剔除出去,收入确认和成本计算的口径都不包括分包工程的工作量,把收取的总包管理费确认为分包收入,把相应的间接费用确认为分包成本,并按照分包工程的进度通过“工程结算”科目与分包单位及时进行结算。 (一)主要账务处理程序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二)几点说明 1、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结算”科目只有在建造合同竣工结算完毕后,才会有借方发生额。但这一规定是针对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处理而言的,对分包工程来说,此处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借方核算分包工程的已完工程量,可以使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仍旧保持数量对等关系。 2、“制造费用”按照合同比例分配计入分包成本,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因为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合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并不完全是由分包工程所引起的,还包括企业的自营施工部分,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制造费用”计入分包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的余额应结转至“工程施工”科目。 3、总包供料价差计入分包收入,主要考虑到在“施工-采购”总承包模式下,通常由总承包企业按照分包单位的需求进行材料采购,然后转付给分包单位抵作工程款,规模采购所获得的效益应确认为分包收入。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3]第083号),总承包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通过“应交税金”核算,笔者认为,总承包企业自营业务应负担的税费和代扣的分包单位的税费性质不同,应予以区分,将代扣的分包单位的税费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这样处理有两个好处:其一,总承包企业“应交税金”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借方发生额相等,逻辑关系清晰,其二,方便总承包企业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三)会计报表列示 1、关于利润表。应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项下,单独反映分包收入、分包成本和分包业务利润,以便对分包业务的业绩进行考核。考虑到重要性原则,可以不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区分,即分包业务税金及附加不单独反映。 2、关于现金流量表。由于业主仅与总承包企业发生合同关系,因此,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以总括填列,企业应单列“分包工程支付的现金”项目,本项目根据“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分析填列。此外,代扣代缴的分包单位的税费应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3、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企业除应按规定披露相关项目外,还应披露:各分包合同总金额,分包支出的累计金额,分包收入累计金额,与分包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等项目。 三、案例 案例背景:2005年12月,乙公司中标A工程,根据与建设单位甲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该工程合同总价为144800万元,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 日。根据与丙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程造价为69504万元,占合同总价的48%,丙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向乙公司上交分包工程造价4%的总包管理费,并由乙公司代扣代缴3.3%的两税一费,乙公司根据丙公司的需求,向丙公司供应部分材料,其他有关资料附表所示。 (见附表) 现列举乙公司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分包工程账务处理程序如下(单位:万元。会计报表披露从略): 1、向业主结算: 借:应收账款 65160 贷:工程结算 65160 2、收到业主部分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8635 贷:应收账款 8635 3、向分包单位结算: 借:工程结算 34752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34752 4、确认分包收入(总包管理费)及代扣税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2537 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1390(34 752×4%) 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 1147(34 752×3.3%) 5、向分包单位支付部分工程款及确认分包收入: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27 383 贷:银行存款 25 000 原材料 2 359(2383-24) 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24 6、确认分包成本 假定该工程2007年共发生现场经费1 955万元,则分包工程应承担1 955×48%=938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938 贷:制造费用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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